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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慶除了好色、好淫、好亂來之外, 還有一個最大的特色——喜歡打太太…… 男人會藏私房錢,卻藏不住自己的獸性。 一天到晚喊著「日本能,我們為什麼不能?」的男人,不去學人家的科技、學人家的管理、學人家做生意,卻只學會人家吃「沙西米」、唱「卡拉0K」、回家打太太出氣! 男人會自比潘安,自比秦祥林、自比阿蘭·德龍,總不會自比西門慶吧?西門慶除了好色、好淫、好亂來之外,還有一個最大的特色——喜歡打太太,不管大太大小太太,稍微不順心不如意,就打得她們吱吱叫。如果在二十世紀的男人還有喜歡打太太的,那沒錯,就是「現代西門慶」,十足的充滿獸性。 也有比較阿Q的男人說:「我不打,罵總可以吧?」(很可能是因為太太塊頭大,他根本打不過)從下班回家一進門就開始罵,邊換拖鞋邊罵、邊看報邊罵、邊喝茶邊罵、邊吃飯還是邊罵——你知道家裡養的哪一種動物,也是一邊吃東西一邊叫的嗎?你說,這不是男人的獸性又是什麼? 奉勸天下男人,對女人還是憐香惜玉、少打少罵吧!穿得那麼整齊漂亮,難道竟然是「衣冠禽獸」嗎? 所謂「晴時多雲偶陣雨」的表現, 正是女性的「第四性徵」。 在一些國家的法律裡,有部分條文「表面上」對女性不太公平,尤其是在財產處理和子女監護上,明顯的表露出當初立法者較為「信任」男人的心態。 其實這並不奇怪,因為女人本是十分情緒化的動物;心情好時可以打扮得如埃及豔後,心情不好時又可蓬頭垢面像「瘋女十八年」的主角;心情好時可以把一個家整理得窗明几淨,一塵不染,心情壞時卻又可以把花瓶、碗盤砸得「滿地亮晶晶」;心情好時可以溫柔體貼如綿羊,但在一分鐘之內又可以咆哮暴怒,成為名副其實的「母老虎」……又哭又笑、出爾反爾,所謂「晴時多雲偶陣雨」的表現,正是女性的「第四性徵」。 那麼是什麼天大的事使她心情不好呢?沒有,往往是男朋友看了別的女人一眼、丈夫出門時忘了吻她,或者發現自己胖了半公斤、買了比別人貴兩塊錢的東西……有時候,連這些雞毛蒜皮的理由都沒有,純粹是「內分泌」的問題而已。 試想,這麼情緒化的動物,怎麼能輕率的把事關緊要的財產和子女完全交給她處理?萬一她情緒化起來,一把火燒了房子,或是帶著一家大小投河,那還得了? 他不哭、也不鬧,他動手打老婆打孩子, 打老婆打孩子還不夠, 就跑出去喝酒。 人都有情緒,女人當然也有情緒,但女性情緒化的表現,不過是哭一哭鬧一鬧,最多自己不飲不食、摔摔東西……實際傷害的,只有女性自己;因此不可能持久(就算最嚴重的,也不過自殺,還是不持久),很快就恢復正常了。 要是男人情緒化起來,那可不一樣了!他不哭(男兒有淚不輕彈嘛!)也不鬧(家醜不可外揚嘛!),他動手打老婆打孩子(傢俱是不動產,他捨不得摔);打老婆打孩子還不夠,就跑出去喝酒。 一喝酒問題就來了,酒量不大,酒德尤其不佳,酒入愁腸,卻發酵出一大堆情緒來了,於是也哭了、也鬧了、也摔東西了(這下可是要賠償人家損失的),醜態百出之餘,胡言亂語者有之、狂歌高呼者有之、當街小便者有之、打架滋事者更有之……這些場面,你到全臺灣晚上有賣酒的地方去看,保證夜夜上演,一出比一出精彩! 甚至情緒到了「高潮」,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好啦。這下可一點情緒也沒有了,傷害一大堆人(老婆、孩子、鄰居、朋友、路人……)也傷害了自己。 看似不情緒化的男人,才是藏著可怕情緒的傢伙。 「殺夫」倒也不是什麼新發明, 可說自古有之, 只是從古以來萬千女子只敢在心裡偷偷咒幾句…… 「殺夫」是最近新流行的玩意。 「殺夫」倒也不是什麼新發明,可說自古有之,只是從古以來萬千女子只敢在心裡偷偷咒幾句,口齒厲害的則在嘴上罵句「殺千刀」,真正能夠起而實行的少之又少,因此「殺夫」也就跟中國許多固有的國粹一樣,漸漸失傳了,可惜! 如今女權高漲,不但有人敢公然談起「殺夫」,甚至寫小說、拍電影,儼然要「指導」天下可憐的、被迫害的女性起而抗爭,手起刀落,把受了五千年壓迫的氣出在淋漓的鮮血之中,不亦快哉! 不料想「殺夫」的人仔細一想;不對呀,若是把老公殺了,將來誰養我呢?孩子怎麼辦呢?還有那件沒買回來的貂皮大衣呢?保險絲斷了怎麼辦呢?夜裡要是有壞人上門呢——再找一個?像我這種披頭散髮、口咬尖刀、滿手鮮血的「殺夫」女人,哪裡還有男人敢要我呢?看來還是離婚比較划算,至少還有贍養費可拿! 左思右想,「殺夫」還是划不來的,於是可憐的、被迫害的女性,也只好在蘿裡做個「夜夜磨刀的女人」了! 女性讀了殺妻的故事,並不因此心驚肉跳, 因為她們知道自己精挑細選的「良人」不會那麼「不良」。 「殺夫」這篇小說自從在報上連載之後,就不斷的挨駡,罵的人有衛道之士、有文壇先進、有「純潔的少年」、有「正義的聲音」,甚至也有管盡天下閒事的政府官員……攏攏總總,統計一下,通通都是男人! 男人何以要罵「殺夫」呢?因為男人除了極少數不正常的以外,都曾經是未、現任夫或將來可能是夫。豈能甘心被殺呢?雖然有知識的人都知道文學和生活是兩回事,不能弄假成真,混為一談,卻也有這麼多老糊塗、小糊塗,還真以為小說裡的女人會沖出來「殺」了他們這些神經過敏的「夫」哩! 其實古今中外,「殺妻」的多,「殺夫」的少,女性讀了殺妻的故事,並不因此心驚肉跳,因為她們知道自己精挑細選的「良人」不會那麼「不良」。男人唯讀了一篇「殺夫」(有很多根本還沒讀完就開罵了!),就嚇得半死,大喊捉拿兇手,原因若不是男人瞎了眼,娶了個可能殺他的太太;就是他自己做了虧心事,深恐被太太知道了真要把他「殺千刀」。 「若要人不殺,除非己莫為」,害怕「殺夫」的男人,別再色厲內荏的駡街,好好反省吧! 楊貴妃得寵的時代, 天下人搶著找秘方生女兒; 揚玉環小姐光榮「殉國」, 大家又安安份份地弄「璋」…… 不是有意跟家庭計畫唱反調,實在是生女不如生男好。 考諸三千年中國歷史,唯一公認生女好的,也只有楊貴妃得寵的時代,「姐妹兄弟皆烈士,可憐光彩生門戶」,於是天下人搶著找秘方生女兒。可惜過不了多久,楊玉環小姐光榮「殉國」,上吊自殺啦!從此後,大家又安安份份地弄「璋」,不敢妄想弄「瓦」了。 到了今天,當然不該再有這種所謂封建思想,靠「裙帶」升官發財的固然還有,畢竟不可能「三千寵愛在一身」了,那麼生男為何還比生女好呢? 因為新時代的問題嘛!女兒大了,就開始操心:為什麼這麼晚回家?去哪裡了?那個男孩是誰?你們有沒有……?跳舞?要小心呀!別人給你的果汁不能亂喝、口香糖也不能亂吃,口渴?喝自來水好了!回家的時候走夜路要當心啊!如果有人跟蹤你……坐計程車好了,不行!計程車也不能坐!那怎麼辦?我怎麼知道怎麼辦?誰叫你是個女孩子呢?要是男孩子的話做父母還操什麼心呢? 對女孩子來說,這不是個處處危機的時代嗎?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女重生男。 有本事的,自己拼,巾幗不讓鬚眉; 沒本理的,找個人「下嫁」, 換一張「長期飯票」總可以吧! 在「兩個孩子恰恰好」的時代,一男一女,公平合理,當然沒話說;等到「一個孩子不算少」的階段,嘿,那可是女孩吃香了,你聽:什麼女孩有孝心啦,女孩會做家事啦,女孩溫柔體貼啦……原來「死鴨子嘴硬」,不肯承認的,也一一「招供」啦。否則,他們為什麼不說「生個男孩也是好」呢? 這年頭,經濟不太景氣,失業率說低不低,找不到事的人可多了,所以,郵電特考擠了幾萬人,二職等考試也擠了幾萬人,考上的「三生有幸」,考不上的只好去做「追月人」,有事沒事躲在街角拉住你:「先生,要不要?」豈是男子漢大丈夫所屑於為哉?但又不能不為矣! 等而下之者,就動刀動槍,「OK」起來了,於是:不是殺死人,就是被人殺死,流爪五步,血濺黑巷,又哪裡對得起父母生養之恩呢?——話又說回來了,你看過幾個女人會有這種下場的? 所以故者,女人可以「嫁」也,有本事的,自己拼,巾幗不讓鬚眉;沒本事的,找個人「下嫁」,換一張「長期飯票」總可以吧!何至於鋌而走險、亡命江湖呢?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當年上帝不惜千辛萬苦製造夏娃, 又費盡千方百計騙她吃了蘋果, 無非是為了要她生兒育女…… 當兵的時候,老班長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就是:「做為軍人,除了生孩子,什麼都能幹!」這固然是讚美阿兵哥,更是稱讚女人,想當年上帝不惜千辛萬苦製造夏娃,又費盡千方百計騙她吃了蘋果,無非是為了要她生兒育女,繁衍人類的世世代代吧! 換句話說,生兒育女是女人的天職,更是女人無上的榮耀;再換句話說,連縫紉、烹飪、美容這些理所當然的女性工作都是男人做得好,除了生孩子,女人還有什麼事能勝過男人呢? 可惜世風日下「女」人心不古,據說時代的女性流行不生孩子,理由不一:有怕痛的(不過她們可不怕隆鼻隆乳之痛)、有怕破壞身材的(不過她們拼命吃巧克力和蜜餞時不怕)、有怕變得人老珠黃的(豈不知不生孩子「珠」還是要黃的)、有怕懷孕時丈夫在外面亂來的(豈不知丈夫更可能在外面找上別人生孩子)、更有怕養兒防不了老徒惹自己生氣的(當年她媽媽要這麼想也沒有她了),最多的理由還是怕失去自由受了拘束不能到處亂跑亂逛,卻不想老來膝下無子不能含怡弄孫,成了「孤單老人」那才淒涼呢! 在這個男性中心的社會裡,女人能有什麼成就感呢?——奉勸你,生個孩子吧! 養一個孩子絕對不是所得稅法裡規定的 一年六萬元台幣就成的, 加上三倍還不一定夠! 如果有四個孩子,那就是十六倍, 也就是九十六萬元…… 時下女性不愛生孩子(請注意,並非不生孩子)有幾個理由: 第一、配合家庭計畫,解決人口問題。 第二、享受婚姻樂趣,建立美滿家庭。 第三、盡心撫育子女,培育有用人才。…… 第十、實在不好意思說出來,因為——孩子生多了男人養不起! 在這個物價不斷上漲,遠比薪水來得快速的時代,孩子的確是「奢侈品」「消耗品」,養一個孩子絕對不是所得稅法裡規定的一年六萬元就成的,加上三倍還不一定夠!如果有四個孩子,那就是十六倍,也就是九十六萬元,各位男十,摸摸你冰涼的薪水袋,再摸摸你發燙的額頭,你確定養得活他們嗎? 女人不愛多生孩子,還有男人不高興,說她們怕苦、怕累、怕變老,其實女人生養孩子固然辛勞,男人(尤其是沒外快賺的男人)賺錢養家也不容易,女人懂得體諒男人,男人卻還不知好歹,這正應了本省的一句俗諺:「好心去給狗親!」 發現「死鬼」有了外遇, 傳統女人的反應應是「一哭二鬧三上吊」, 新潮女性則是找征信社捉姦, 以牙還牙自己紅杏出牆…… 「外遇」是天下已婚女人一想起來就要咬牙切齒的東西,因為在我們這個社會裡,這件事通常沒她的份。 發現「死鬼」有了外遇,傳統女人的反應應是「一哭二鬧三上吊」,新潮女性則是找征信社捉姦,以牙還牙自己紅杏出牆,狠一點的乾脆就潑硫酸——從沒有人肯「痛定思痛」,自己反省一下。 我不是說先生有外遇都是太太的錯,可是做太太的你是否有以下「迫使」先生向外發展的毛病呢? ——一、蓬頭垢面,典型的黃臉婆,讓先生看了就倒胃口。 ——二、好摸八圈,家事常常丟下不管,讓先生得不到家庭的溫暖,只好去找比較「熱」的地方。 ——三、沒有「性」趣,先生只好「另請高明」。 ——四、嘮嘮叨叨使先生的耳朵長期受「噪音」干擾,只好躲到有「鶯聲燕語」可聽之處。 ——五、多疑善妒,好像你的先生是天下女人都爭著要的寶貝,處處設防、時時跟蹤,終於「弄假成真」。 ——六、如果你自我檢討沒有這些毛病,恭喜,原來你是執迷不悟,連自己的毛病都看不出來,「完了」! 「要在古時候,三妻四妾都不稀罕!」 「這也不能怪他,家庭沒有溫暖嘛!」 「哎,家花哪有野花香呢?」 根據「生命熱線」最近的統計,因為妻子有外遇而向「生命熱線」求救的男人愈來愈多,而且有不斷增加的趨勢,預計到西元2000年,這種案例會占生命線全部業務的百分之六十七……這樣的消息,男人聽了會咬牙切齒(尤其是心有戚戚焉者),女人則少不得啐上一句:「報應!」 外遇這碼子事,究竟應不應該,道不道德呢?我們先別談大道理,來看看男人的反應: 一個男人聽到男同事有外遇了:「真的?那麼行呀?」「這小子有一套,豔福不淺!」「男人嘛在外面逢場作戲算什麼?」「不礙事啦,婦道人家就是大驚小怪的!」「要在古時候,三妻四妾都不稀罕哩!」「這也不能怪他,家庭沒有溫暖嘛!」「哎,家花哪有野花香呢?」「我?你看我不行,明天就找一個給你們瞧瞧!」…… 你看,男人何嘗反對外遇呢?不但不反對別人有外遇,也不反對自己有外遇(如果沒有,那是本領太差,魅力零蛋,怨不得別人),顯然就沒有什麼是非、道德、的問題了。果然如此,那麼根據「男女平等」定理,同理可證,女人有外遇也沒什麼不對了!至於那個女人如果剛好是尊夫人,嘿嘿,嘿嘿嘿嘿。 情婦實在是世界上最無聊的行業, 為什麼? 上班時同太短也。 男人無不愛情婦,女人則最恨。 蘇偉貞著「紅顏已老」裡的名句:「章惜長了一付做人情婦的臉孔。」真是一針見血,妻子偶爾參加丈夫的社交場合,就瞪大了眼睛,看有那個女的是長的這種臉孔,還早早提防,嚴令丈夫不得和她接近。 結果呢?丈夫果然有了情婦,也果然就是那一個,還果然——果然像大家說的,太太總是最後一個知道,嗚呼!豈不恨哉! 不過,就像鄭愁予在他的名詩「情婦」裡所說:「寂寥與等待,對婦人是好的。」情婦實在是世界上最無聊的行業,為什麼?上班時間太短也。「養兵千日,用兵一朝」,正在「用」的時候,或電話響,或鬧鐘響(回家時間到了),甚至敲門聲大作(糟糕,要吃上妨害家庭官司了),只得匆匆離去,留下可憐的情婦,獨守一屋子濃濃的閨怨,等待下一次不知何時才有的「臨幸」。 比較起來,丈夫回自己家的次數畢竟多些——至於回家的心情如何,又何必計較呢? 退一萬步想,在這個性別混淆的時代,丈夫沒有在外面找個「情夫」,已經是萬幸啦! 妻不如妾,妾不如情, 情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 「情婦」是個最能使男人血壓上升、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的字眼。 「七年之癢」是男人找情婦的藉口,問題是現在的男人普遍性子急,別說七年往往七個月就「癢」了,「癢」了就得找情婦「止癢」。果真如此,他家裡那個大的是不是也可以「癢」?也可以找人「止癢」呢? 「士可殺不可戴綠帽」,男人既然受不了自己的太太「以牙還牙」,只好再找個理由: 「妻不如妾,妾不如情,情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這雖然是古代混帳男人留下來的「名言」,但仍不足以為男人的不守規矩辯護,反而暴露了他們不自愛、不要臉、沒水準、沒修養的短處。何況,既然最好的是「偷不到」,坐在家裡打開中文版花花公子「神游」可也。何必冒著提心吊膽、傷身費神甚至身敗名裂的危險去找情婦呢? 其實,大部分急著找情婦的男人,只是因為「更年期」到了,害怕自己的衰老,對異性失去了魅力,所以才急著要證明一下自己還是「很行的」。 行是行,卻沒有想到那是花了大把「銀子」換來的,並不是真的「很行」,唉!可憐的男人。 好不容易逮到一張「長期飯票」的小女子, 當然誓死反對丈夫納妾…… 「妻不如妾,古有明訓;男人贊成,女人痛恨。」 三妻四妾乃是我國自古相傳的優良傳統,可惜近代西風東漸、女權高漲,非但法律保障不准重婚,即使有本事娶個小老婆也得偷偷摸摸,再也不像往日的風光了。 在「適婚女性」過多的今天,好不容易逮到一張「長期飯票」的小女子,當然誓死反對丈夫納妾,不惜一哭二鬧三同歸於盡(上吊這個「國粹」如今也不流行了)——其實這種觀念完全是因為缺乏「心理建設」所致。 試想,「哪個貓兒不偷腥」,女人反對丈夫納妾,只會使丈夫鋌而走險,在外面弄個情婦、午妻、甚至歡場女子,一來要多花錢(買鑽戒大衣討她歡心、買補藥給自己),二來丈夫也許會鬧離婚(狐狸精在枕畔甜言蜜語,實在防不勝防),三來時時提心吊膽(既要跟蹤又要搜查,必要時還得請徵信杜幫忙捉姦),更重要的是天知道丈夫會不會帶一個X毒或X疹回來「遺禍萬年」! 若是幫丈夫明媒正娶一個小老婆回來,又省開支又好控制,心理不必緊張、身體常保健康(可以定期給「她」健康檢查),還可博得寬宏大量的美名,不亦善哉! 其實女人不見得反對納妾, 「我見猶憐,何況老奴?」的佳語流傳千古…… 「妻不如妾」是天底下男人的共同語言,也是他們妄想納個妾的唯一藉口。 其實女人不見得反對丈夫納妾,「我見猶憐,何況老奴?」的佳語流傳千古;芸娘小姐為沈三白先生納妾的韻事更是羨煞天下多少男人;即使近代,也有某藥廠老闆娘為丈夫納了個歌仔戲紅星的盛舉……天底下男人,恨不得天底下女人都起而效尤。 問題是現在的男人缺少:一、鈔票。薪水階級,每個寅吃卯糧,連老婆孩子都快養不活了,再養一個,行嗎?只怕就要鋌而走險,成為貪墨之徒了。 二、面子。古人娶妾是風光,今人偷情是丟臉,娶了個妾,老闆賞識你嗎?(混小子,是不是薪水太多了?)娶了個妾,同事羡慕你嗎?(神經病,玩起真的來了?)娶了個妾,社會容納你嗎?(傷風敗俗,真是害群之馬!)娶了個妾,子女敬重你嗎?(爸爸怎麼把狐狸精帶回家了?)……拉不下這個面子,豈不是要羞愧而死? 三、本錢。此「錢」非彼「錢」,所謂「一根蠟燭兩頭點」,一個都不太行了,再來一個受得了嗎? 為什麼不為他納妾?怕他送了老命呀! 法律明文規定,妻在婚前、 婚後自力獲得的財產均與夫共同擁有, 而且非經夫之同意不得送行處分…… 妻子是丈夫的財產。 說這句話絕不是「大男人主義」,試想:一個男人用他成年以來所有的血汗所得,去向岳父岳母大人「換」來的太太,不該是完全屬於他的嗎?就算運氣好,娶的不是「付費」的太太,至少也犧牲了他這一輩子夜不歸家以及和女孩子擠眉弄眼的自由,唯一擁有的就是這個女人了,你還忍心說「她」不是「他」的財產嗎? 既然妻子是丈夫的財產,妻子的財產當然也是丈夫的。 法律明文規定,妻在婚前、婚後自力獲得的財產均與夫共同擁有,而且非經夫之同意不得逕行處分,不過夫要處分這些財產時倒不必問妻——這真是我們所有多如牛毛的法條裡,最合情合理的一條,無怪乎連最激烈的女權運動風都從不異議。 如果你是不服氣的「大女人主義」者,請問: 一、如果你家的財產不是你老公的,為什麼每次兩個人一吵架都是你回娘家而不把他趕出去? 二、如果你家的財產的確是你的,為什麼你還在衣櫥底下、梳粧檯後面偷偷的藏私房錢? 女人呀!女人,除了男人的薪水袋,你還擁有什麼? 在這樣充滿陰謀的法律之下; 一個男人可以吃喝嫖賭、傾家蕩產, 把妻子千辛萬苦打毛線、 做手工攢起來的一點積蓄花個精光…… 凡是愛情,總該帶點浪漫的色彩,婚姻當然也是一樣。可是在現實、勢利的男人眼裡,一旦演奏完結婚進行曲,得到他想得到的「人」了,他就開始在算計「財」了——人財兩得,是他最高的理想。 於是男人們處心積慮的制定了這樣的法律,妻的財產不管是怎麼來的,都歸夫管理,包括她根本還不知道這個男人在哪裡的時候,辛辛苦苦一毛錢一毛錢累積下來的。一旦誤入通往禮堂的「歧途」,就通通變成人家的了。 如果「婚姻是一種懲罰」的話,真沒有比這一點更嚴重的了。 在這樣充滿陰謀的法律之下,一個男人可以吃喝嫖賭、傾家蕩產,把妻子千辛萬苦打毛線、做手工攢起來的一點積蓄花個精光,甚至把房子、把地都賣光了。而女人除了哭、除了鬧、除了帶著小孩投河自盡,是沒有任何法律來保障她的——這就是充滿所謂公理、正義的男人至上世界裡,不斷上演的悲劇,你我都不陌生。 所以,各位熱戀中的女士,不要被浪漫的激情沖昏了頭,在「出賣」你的終身之前,趕快去登記你的財產和丈夫的分開,那是你唯一的,最後的保障! 其實兩情相悅,重在情字, 如果性字掛帥, 婚姻難免岌岌可危…… 問:在臺灣,做什麼生意最好賺? 答:賣藥! 問:賣什麼藥? 答:壯X藥! 君不見:報紙的全版廣告,電視的黃金時段,廣播節目從早到晚……喋喋不休,賣的都是壯什麼補什麼固什麼大什麼的藥。吃藥是苦事,吃這種昂貴的藥更是苦事,吃藥時還要偷偷摸摸不敢讓人看見尤其是苦事,然而為何要自討苦吃呢!還不是為了那句老話:「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嗎? 本來呢,男人是不是「人上人」應該只有下面那個人知道,既然家醜不可外揚,也就太平無事了,但總有些女人會有這樣的反應:「咦?完了?」「這麼快?」「真是沒用!」「唉……」你說,這叫稍稍有一點自尊心的男人怎麼受得了?其實兩情相悅,重在這個「情」字,如果「性」字掛帥,婚姻難免岌岌可危,而重視家庭的丈夫們,就不能不猛翻廣告,「自找苦吃」了! 說來說去,這也不怪女人,單調無聊的生活,又沒有正當的娛樂嗜好,難怪「性趣」要濃一些! 對女性來說,「性」只是愛情,婚姻的一小部分, 對許多男人來講, 「性」卻是十分重要…… 問:在臺灣,做什麼生意最好賺? 答:賣藥! 問:賣什麼藥, 答:壯X藥! 再問:誰買這種藥? 答:當然是男人! 一個男人,不管是如何的飛黃騰達,意氣風發,但在這種事情上如果「不行」的話,那真是「抬不起頭」來,於是「真益大」大行其道,「愛福好」銷路最好,連累了各種雄性動物。紛紛犧牲了自己的器官來成全「不行」的男人,然而他們就此「行」了嗎?恐怕還是不行。 其實到底行不行,只有「對方」知道:「對方」不計較、不聲張,全世界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隨他怎樣去吹虛自己的強壯、勇猛、久戰不疲。「對方」也不會把他揭穿——那麼他何以如此心虛呢?還不是把那件事看得太重了嗎?對女性來說,「性」只是愛情、婚姻的一小部分,對許多男人來講,「性」卻是十分重要的,既重要又不行,也無怪乎可憐的男人到處討救兵了。 「女人是感情動物、男人是色情動物」誠哉斯言! 女人當然不止用來觀賞, 但從世界各地不斷舉辦的各種選美活動來看, 「觀賞」的確是女人的一大作用。 「名稱:女人,產地:世界各地男人身邊,用途:觀賞用。」 無論多麼愛美或不美而愛化妝的女人,都不會承認女人是「觀賞用」的,女人當然不止用來觀賞,但從世界各地不斷舉辦的各種選美活動來看,「觀賞」的確是女人的一大作用。 不管世界小姐還是環球小姐,妙齡小姐還是裸體小姐,鳳凰小姐還是烏鴉小姐,甚至包括褲襪公主、餅乾皇后在內,無非是搔首弄姿,供大部分男人及一兩個女人品頭論足,議論紛紛之後,頒她一頂帽子(王冠)、一根棍子(權杖)及一年內不能結婚的「光榮」。 這種和商人採購貨品、觀光客到鳥園賞鳥並無不同的活動,世間竟有這麼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女人甚至歐巴桑打破了頭要去參加,你說,這不正證明了女人的的確確是「觀賞用」的嗎? 當然,除了「觀賞」之外,有些選美也搞些機智問答、才藝表演來掩人耳目,可是當她們穿著泳裝走上伸展台,令男人眼睛掉出來時,難道是在表現「內在美」嗎? 落落大方的走在伸展臺上, 或禮服或泳裝,或巧言妙答或才藝表演,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人的用途甚多,當然不止是「觀賞用」的,但是如果長得好看而人人愛看,賞心悅目,也算是對社會大眾的一種貢獻,並沒有什麼不好。 女人天生就比男人美,比男人適於「觀賞」,因此落落大方的走在伸展臺上,或禮服或泳裝,或巧言妙答或才藝表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本來是一件「健康」的好事。可惜男人的心理不健康,在瞪大了眼睛、張歪了嘴吧,還有口水滴滴嗒嗒的流下來,美其名曰「選美」,心裡恐怕是在「意淫」——這是男人的水準低,是無可奈何的事,再說,這玩意兒也是他們發明的。 男人的排骨胸、啤酒肚再加上毛毛腿,多半沒有被觀賞的本錢,當然不敢厚著臉皮供人「選美」,於是只好搞起別的花樣:選村裡長、選議員、選理事長、選總幹事、選各種委員……不惜搬出金錢、色情、暴力、詐欺種種法寶,乃至「流血五步」(斬雞頭)「雙膝落地」(下跪發誓)「淚灑舞臺」(哭出同情票)……種種惡形惡狀,沒有一樣憑的是真本事! 能被「選美」,表示女性的確是「美」,無論如何選不出美的,我們當然知道是男人了! 留做觀賞用? 下圍所以生孩子者也, 上圍所以養孩子者也, 舍此而不用, 真的只是留作「觀賞用」嗎? 據說市面上最貴(所謂貴者,售價和成本不成比例者也)的東西是貂皮大衣,二是化妝品,三是嬰兒奶粉。前面兩樣貴還沒話說,因為那是賣給女人的虛榮心,願打願挨;至於嬰兒奶粉,成分並不比一般奶粉好到哪裡去,卻貴的離譜,可以吃垮一個收入不高的家庭。考其原因,原來是時下的母親們普遍不喂母乳,嬰兒奶粉於是水漲船高,不願挨也得打了。 話說母乳者,除了容器美觀不說,還有營養、衛生、新鮮、可口、保溫、易攜帶、免沖泡等等好處,可說是有百益而無一害,何以愈來愈聰明的女性,卻獨獨舍此而不為呢?理由:怕累、怕麻煩、怕破壞身材。 嗚呼!母愛之偉大,正在於不怕累不怕煩,如果怕累怕煩,當初就不應該讓孩子呱呱墜地,何況沖泡牛奶一樣累,也一樣麻煩,恐怕真正的理由還是第三個吧!問題是,女人之所以有身材,是因為上、下圍大於中圍,而下圍所以生孩子者也,上圍所以養孩子者也,舍此而不用,真的只是留做「觀賞用」嗎?未免太看輕自己了。 ——作一個不慚愧的時代女性,請從掏出「奶奶」開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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