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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


  ▼5.乘風歸去——關於「放棄急救,器捐,捐大體」

  放棄急救,是淺顯易懂的口頭說法,正式的書面名稱是「安寧緩和醫療」,其施行的根據是2000年臺灣有關部門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此條例定義「安寧緩和醫療」為:「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顧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這串解釋,用最簡單的話講就是:不要急救,讓他自然地、沒有痛苦地離開。

  「安寧緩和醫療」挑戰了根深蒂固的、窮盡醫療技術救到最後一秒鐘的傳統醫療思維。

  臺灣相關醫療條例規定:「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即依其設備予以救治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救人是醫生的天職,「有危急病人」不分男女老幼,醫院本應救治。但是,如果這位「有危急病人」是末期病患或重症老人,所謂「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就變得非常嚇人;醫療法規定醫生必須救,從來不曾討論醫療課題、不願放手讓至親離去的家屬也主張必須救,於是,地獄現身,用來急救的「心肺復甦術」包括:對臨終病人或無生命跡象之病人,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要不要幫九十五歲肺炎老爸「氣切」以答謝他的養育之恩?要不要幫癌末積水老媽心臟電擊以報答她為你洗衣燒飯四十年?)

  想象自己即將走到盡頭,引路天使或阿彌陀佛或是登仙列車就在眼前,天女奏樂,迎賓舞跳起,竟被醫生與子女聯手擲來的急救追捕令抓回來,承受氣切或插管、心臟電擊的待遇,肋骨斷了、皮膚燒灼、鮮血噴灑,又活了一個星期或一個月。而這多出來的時間並不能使一個末期病人回春、復元,徒然造成醫療浪費、病人痛苦、家人事後懊惱,意義何在?孝心何在?人性何在?

  雖然「安寧緩和醫療」在臺灣地區已推動近二十年,正式通過也已十二年,然而,一般人在太平無事時不會積極思考「老、病、死」課題,更不會理智地設想自己的末程病況,跟家人暢談,預做心理建設與準備——據統計,有一半以上的癌末病人未被告知病情,換言之,這些病人不只未曾與家人談過死生之事,也沒有機會對自己的末程病況處理表達意見,因此,事到臨頭,家人也就無法理智地抉擇,遂在紛亂的心緒下墜入一般人認為「安寧緩和」四個字的非理性隱喻:「安寧,安寧病房,不救,等死,放棄,自生自滅,遺棄,不孝」,以致做出極度非理性但是充分地照顧了自己的感受的決定:盡一切力量急救!

  黃勝堅醫師《生死迷藏》,寫及:「臺灣一年死亡人數約十五萬五千人,但只有七八千名臨終病人接受安寧照顧,能『有尊嚴地好走』,其餘往生者,臨終前,多少都歷劫過度醫療的有口難言之苦,毫無善終可言。」

  做子女的不是不知道「死亡已不可逆」,只是過不了「讓父母等死」這一關的心理痛苦,更過不了被家族長輩評為「不孝」的終生陰影。如果,醫院有急救影片讓家屬一起觀看,或是讓家屬躺在床上模擬,或許能讓他們瞬間清醒,知道叔叔伯伯阿姨舅舅的批評都是無關其痛癢的嘴皮之事,但承受「不得好死」痛苦的卻是自己的老父老母;孩子生病時,做父母的知道怎麼做能讓孩子舒服,父母臨危,為什麼做孩子的不知道怎麼做能讓父母舒服?關鍵時刻,應該替父母做一個好決定,還是優先照顧自己的感受做下決定,或是被家族輿論牽著鼻子,做出他們想要的決定?

  《死亡的臉》作者許爾文·努蘭醫生提及一位九十二歲老奶奶,因摔倒被療養院送到醫院,他發現她有嚴重的十二指腸潰瘍,建議動手術,她拒絕:「夠長了,年輕人。」他極力說服她手術,否則等於宣告死亡,老奶奶基於對他的信任答應了。但手術後,當她完全清醒,「用盡每一分鐘責備地瞪視著我,當她兩天後拔管能說話,開始不浪費任何時間讓我知道,我不如她所願讓她死去,卻動了手術,是對她開了一個多麼汙穢的玩笑。我認為我以具體行動證明我做對了決定,畢竟她存活了下來。但她對此事有異議,且不厭其煩地讓我知道,我沒告訴她手術後的困難現象等於出賣了她。」老奶奶出院兩週後中風,在一天內辭世,作者誠實且誠懇地反省了這件事:「我已經解了謎題,卻敗在更大的戰役——對病人的關懷。」

  無怪乎,英國一位老太太在胸前刺青「別急救」,她目睹老伴晚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慘狀,用如此極端卻明確的方式告訴醫護人員她的意願。

  所以,活著的時候,請撥開禁忌之幕,明確地告訴家人,在那危急存亡的時刻,你希望醫生窮盡一切醫療作為對你「急救」,還是預先立下意願書,接受「安寧緩和醫療」,讓緩解痛苦的照顧護送你迴歸自然脈動,依隨各器官的退休時程,一盞又一盞地熄燈,帶著滿懷的溫暖合上雙眼,生者與逝者兩相平安。

  植根在一般人內心深處的那株恐懼樹,使我們對死亡抱持投射式的非理性態度。我們若要移民他國,陽臺上的盆景,若有鄰人需要,應會慷慨地贈送,甚至覺得那花樹有人照顧繼續在季節裡生長是很好的事。我們的靈魂要離開獨木舟,去天國或佛國,舟上的木塊、螺絲釘若還能用,送給幾個人修繕他們的獨木舟,是善舉,有何不好?「器官」若是像珠寶一樣可以留給家人「以待不時之需」,那麼存放於「器官銀行」(如果有的話)做定存,也是可以的——當然,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兒孫需要用到這顆珠寶心臟、瑪瑙腎臟。既然家人用不上,走時,送給芸芸眾生之中的有緣人,不亦樂乎?這種「天作之合」,何等高貴何等美麗!

  戰勝死亡最厲害的武器是,把死亡變成無盡的溫暖與愛,把死變成生。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只要突破第一關「等死」障礙,不難。簽署同意器官捐贈,只要突破第二關「全屍情結」,也不難。第三關最難,捐大體。

  我的姑丈承受四年罕見疾病之苦,七十五歲那年,生命最後三個月,對自己的一生做了總整理也是總檢討,對妻子說:「我這一生做錯很多事,希望最後做一件對的事。」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器官捐贈」及「捐大體」,他在意識清楚、意願強烈的狀況下由家人見證簽署了這三份文件。他說:「人死了,只剩一個空殼,捐出去,讓醫生做研究,幫助更多人。」說得好像捐一件不合身的舊大衣。

  他的內心充滿堅定的善念,倒數第二日,忐忑不安的家人問他後不後悔捐大體,已不能言語的他猶然奮力搖頭。他的么兒自美返臺,用大手一面溫柔地撫著他的額頭一面說:「爸,我們都很愛你!」他決定走,黃昏時往生。

  由於器官衰竭已不能捐贈,經過評估,符合大體捐贈的條件。現在,他的遺身交給醫院做藥物處理,一年後,將於適當時間成為「大體老師」,讓年輕的醫學院學生把他的獨木舟當作練習簿,劃過千刀,只為一心救人。

  他替家人上了寶貴的一課,解除每個人心中「不能入土為安」、「千刀萬剮」的死亡心鎖,呈現莊嚴的一面,留下不可思議的善念。他示範了一個人在生命最後如何尊貴地離席,像一名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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