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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產之必要

  老年財金生活體驗營最重要的一課,應是財產分配了。大半生,專家教的都是理財賺錢,沒人教如何分產,以致靠自行摸索卻摸得讓子女大打出手。

  沒有財產只有債務的,最簡單,回家叮嚀子女將來記得辦理拋棄繼承,切割乾淨。有財產沒有繼承人的,問題也不大,回饋給社會,十方來十方去。只有一名獨生子女的,料想也不難,概括承受四字而已。難就難在,繼承人有兩個以上,除去戶籍謄本過於複雜必須動用幾名律師幾條司法途徑這種非一般人碰得到的戲碼,光說我們小老百姓屋簷下的財產分配好了,走了一個老爸(或老媽)之後,手足之間不積怨不吵架的,極少。

  人啊人,老的時候能夠以理智與智慧妥善地分配財產,使資產成為遺愛而非蠢財,似乎不多。關鍵在於,對大多數老者而言,「死亡」是不可談論、不願面對的禁忌,以致錯失處理的時機。而錢財之事,更是父母與子女間的敏感話題,分配之議若由子女提出,常會落入通俗連續劇情:「我還活著你就問我財產怎麼處理,你巴不得我早點死啊!」別否認,這話曾在很多老人腦海浮現過。

  一個已老將病之人,能在未病之前妥帖地規劃好財物,有所分配,不必讓子女費心,乃非常人也。他的內在必然具有帝王相,足以與神對弈,能決他人所不能決,斷凡人所不能斷,提起放下之間,讓一城築成、一牆倒塌。芸芸眾生,大多是驚怖恐懼之輩,不願面對,以致埋下火線,死後燒燬一個家。人性是循私的,不為自己也為子女,清算父母的遺產時,放大自己的功績貶抑其他繼承人的正當性,兄弟鬩牆、妯娌開戰、姑嫂反目、連襟對決,也不是新鮮事了。此中,豈是教育水平低下的緣故,不,博士兒子們爭起財產的慘烈狀不輸草原上兩虎爭食一羊,哪顧得了形象。

  龐大的遺產當前,人人都流下口水而不是眼淚,覺得自己應得。而所謂應得,實不難找出強而有力之理由。

  基於血緣,我是他兒子(雖然在他生前多所忤逆,還出手毆打導致他心臟病發埋下死因),應得。

  我是他妻子(雖然紅杏出牆去了,但顧念他是我身份證上的配偶,在他死前,有從三峽趕回八里見最後一面,還親手幫他換穿西裝),應得。

  我是長年照顧他的阿玉嫂,雖然每月有付我薪水,但這些年來,我們發生了不止三五次或深或淺的超友誼關係,他還幫我女兒付學費,有撫養事實,他意識清楚時曾說這棟老厝是他的發跡地,要留給我做紀念,應得。

  我是他四十年的老鄰居,他說那塊地上的五十棵櫻花樹要送我,我想做點裝潢蓋一間小木屋,賣咖啡,讓遊客看看他種的櫻花樹有多美,也是一件功德是吧!

  我是他的前秘書,十九年前,一個颱風夜,他來我家接我去辦公室加班,加著加著又加了別的東西,「業績」就出來了,他欠我一個交代,現在我兒子要當兵了,不能再瞞下去,我不能讓他不明不白地去做阿兵哥啊!

  ……

  一個人走的時候,留下一筆感情爛賬及數千萬數億財產供子女合縱連橫、啟動戰國時代兵燹,豈是睿智?意大利一隻流浪黑貓被老婦人收留,此人於九十四歲高齡辭世,根據遺囑,留下約四億元臺幣由黑貓繼承,最後落入一名護士手裡,這豈是美事?美國有人大發奇想,在自己的墓碑旁設提款機,來探望的子女才能提領,更是胡鬧至極!

  「財產分配」是一個人的社會價值觀與家庭觀念的總體檢,依循傳統的、作風新派的,各有堅持,理應自己釐清。

  再怎麼釐不清,也可,就是千萬別像莎士比亞筆下李爾王昏庸,我真心推薦每個老人做「財產分配」前應該好好讀一讀這劇本,瞧一瞧家亡國破是怎麼從一個昏頭國王兼父親要依據三個女兒說出愛他的程度來分配土地遂種下了禍根!為什麼說他昏了頭?愛與親情,能用演講比賽來分高低嗎?偏偏老人就吃這一套,喜歡甜言蜜語,喜歡你咳一個嗽她就眼眶含淚撲向你懷說:「爸爸怎麼了怎麼了?我好心疼你喔!」你就恨不得把三棟房子兩筆土地全都給她!

  千萬別做李爾王!要用智慧分配財產。

  首先,應該優先提撥一筆數目作為公益慈善之用,感謝撫養了你七八十年甚至更久的社會,若非芸芸有情眾生相助,你怎能優渥以終?這一本「慈善存摺」,是老年人留給自己最美的一枚胸章。

  其餘,才論及分配。沒有一樁分配是公平的,公平也不應是財產分配的唯一依據。

  「重男輕女」永遠是第一道難關,多少人在這一關決裂!然而,細加分析,亦不宜含糊籠統地以重男輕女一概而論,此中涉及父母的家族宗法信仰,必須予以尊重。做父母的,若是重視家族姓氏傳承、祭祀、墓園永續管理,認定此一重責大任宜乎由兒子繼承,應與女兒充分溝通,獲得理解,分配時理應稍為豐厚。

  父母不可能是公平的,子女資質各異,養育過程的花費也不盡相同:大兒子赴國外深造七年,老二職校畢業投入職場,這一層差異也應列入參考。同理,子女回饋給父母的也不可能等量公平:大女兒婚前薪水泰半交給父母協助家中置產,么兒縱情玩樂從未反哺,論及分配時,若做父母的要求女兒要拋棄繼承,那是手刃親情,極為不智。

  子女之中,境遇有幸有不幸,父母對景況不佳的子女分外掛念乃人之常情,宜乎另有暗盤以成全父母心。

  此外,很多人忽略一件事,對那跟在身邊聽候差遣、伴老陪病、負起照顧之責的人,理應另外犒賞。一個人老了,身邊有個靠得住的人聽令,一開口就辦成、一有病就陪醫,去打聽打聽,有這種福氣的人多不多?惜乎,做父母的與其他子女極容易忽略這件事而視作理所當然,何以如此?閩南語有言:「近近燒火目,遠遠殺雞角」,近在身邊的易有衝突,一相見就兩眼冒火花;住得遠的,久久回來一次,關心溢於言表,得人歡心,所以一相見就要殺雞辦席寵愛他。做父母的若看不到這一層,其他繼承人也從未設身處地體會那份辛勞,那侍老陪病的人難免要積一點怨的。

  然而,我總認為,做子女的回饋父母是天經地義之理,親恩不報,枉費為人。父母的財產,是他們畢生拼搏所積,要如何分配是他們的自由,做子女的不應有所貪圖、計算,即使一毛都不留給子女,也要尊重。我一生暗自期許的就是「不要祖產」靠自己安頓,來去之間光明正大。即使長上基於公平而有所分配,也應該歸流於較需要的手足才是成全父母、體貼父母的方式,畢竟,今生做一家人,來生不會再相遇,何不就好好地把人情世故都繡成鳥語花香,不枉費同一個屋簷長大。父母生我齊全、養我健壯、育我知識,沒欠我一餐飯、沒少我一份學費,還不夠嗎?若當著他們的面或是屍骨未寒即演一出奪財大戲,那也是手刃親情、糟蹋自己的生身父母啊!

  何時處理財產最好?沒有人能回答。

  某日,路過郵局,見兩名壯漢——約六十歲,實則也不壯了,鮪魚肚,姑且名之胖漢,左右攙扶一位孱弱老翁,約九十歲,戴帽戴口罩,穿拖鞋,很瘦,像竹竿上晾一件寬鬆的白襯衫一般,無風盛夏,氣溫飆上三十八度,好似風都藏在他的襯衫裡。胖漢攙扶他,其實是半騰空半行走。老人的手臂貼一塊白色膠布,猜測是針孔。三人進了郵局,正是週一早上人最多、細菌最活躍的時刻,有什麼道理老人必須親自出現?當然,不是去寄一封掛號信給海外的遊子,不是去領包裹——南部鄉親給他寄一箱燕窩蜜棗,那必是跟錢有關,不是活儲,是定存必須解約。來日不多,財產該領一領了。重病時不能贍養,還要親自出外辦事,豈是睿智之舉?

  人都是往墳墓的方向前進的,記得盧梭的提醒:「我們每個人去墳墓的時候,手上只能拿著生前所施贈出去的銀兩。」

  也許,這才是處理財產時最應該聽的,理財專家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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