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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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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的空間難題 我目睹「阿嬤與樓梯」的搏鬥過程可媲美聖地亞哥與那條大旗魚,心中引以為鑑,從此不相信體力、只相信腦力可以帶來優質晚景。數年前,我開始盤算該如何把老人家從四樓公寓「解救」出來。 他們崇尚簡樸生活,一簞食一瓢飲皆自得其樂。身體硬朗,雖逾八十五,仍能上下樓梯,絲毫不以為苦,反而流露一份自豪之樂。 我豈能放肆地宣揚我的「仇梯意識」與「空間換算法」?況且老人家對下一階段「老窩」心意未決;他們探訪幾處養老機構、山莊,似乎有意循老友的腳步進住。 當時,我們只知多數的機構收住猶能自理的長者,若纏綿病榻不能自理,另有照護的處所。但是,我們完全沒想到,人的老化是複雜的身體與心理的變化過程,在自理與不能自理之間,有一段人人殊異且可能十分漫長的半自理時期,那是養老機構不負責的。是以,即使進住養老機構,每月花費數萬不等的食宿費用,待長者進入半自理或局部自理階段,身邊需二十四小時有人照料時,問題回到原點,必須由家人接手,負起就醫、聘用外傭的責任。既然養老機構尚做不到三段式、量身定製的伴老完整行程,再好的服務人員恐怕也不能取代子女的地位,加上長者也有可能厭膩了人群,想在生命末段與家人相處,因此,若一廂情願地以為養老機構可以擔起全部照顧,不啻是簡化了問題。 試想狀況一,住養老山莊五年之後,老媽媽吵著要回家,你怎辦?你能說:「媽,住不下耶,太擠了啦,娟娟今年要中考,瑄瑄明年高考,你搬回來的話,影響她們的前途耶!」你說得出這種混賬話嗎? 狀況二,老父住養老機構七年之後摔斷雙腿需僱二十四小時本地看護,一個月多出六萬。你的手臂夠粗壯嗎? 狀況三,養老機構允許你另僱外籍看護小姐,怎料老爸與她言語不通,一天到晚哭哭啼啼抱怨她很壞,還懷疑人家要毒死他,你三天兩頭得去排解,老爸一見你,抓著你的衣服不讓你走,你鬆開他的手,好言勸:「別這樣爸爸,我改天再來!」一進車裡,想起老爸年輕時做工養家沒欠過你們一張床一頓飯,猛然一陣心酸,滴下男兒淚。你想接他出來,住哪裡?邀兄弟姐妹共議,大家的難處都出來了:一個在美國,一個離了婚住高雄,一個說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有公婆要顧,一個肝不好正在治療。你老婆嗆聲了:「兒子又不是隻有你一個,為什麼全部丟給你?分財產的時候怎麼就不分住得遠住得近、兒子還是女兒,大家一樣多!你要當爛好人,可以,離婚!」 以上就是我的「空間換算法」,換來換去,就是需要一間屋。 老人家雖未明講(他們是如此替子女設想,不願開口讓兒子為難),但做兒子的知道他們最歡喜的是待在兒子身邊養老。我們盤算了「四樓公寓原處養老」「機構養老」「同住養老」三種可能性,算出三個方程式的唯一正解是:在我們附近另購一電梯中古屋,讓他們養老。 購屋牽涉龐大資金,想必這也是大多數人家踢到的同一塊鐵板。老人家一向財務獨立無須子女奉養,但倉廩如何?豈是子女可以開門見山去問的?他們以安居舊寓為樂,從未提及換屋,若貿然提議,將陷他們於苦惱中(需知,做父母的也需要財務隱私權,他們自有盤算),亦陷自己於挖牆奪財的嫌疑裡(這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若邀手足合購,各家有各家的規劃亦恐將來旁生新問題,壞了親情。若放手不管,等問題來了,再邀明知遠水救不了近火的手足相互推拖擺爛,豈是念過一點聖賢書的人應有的作為?是以,我們甫換屋兩年多、正揹著龐大房貸背得不亦苦乎之際,咬牙另購一屋,想起阿嬤箴言:「頭都洗了,哪差身軀?」思及兩個讀書人竟敢欠下天文數字的債務,起初微有小失眠,年復一年,也就鼾然習慣了。 兩老歡喜遷屋,就近可以照顧,各擁獨立空間,兩代均安。如今想來,這是我們所做的最正確的決定,一勞永逸地免除四層樓梯的夢魘,免除奔波至養老院探視、解決問題的辛勞,免除同住一屋因生活習慣不同而引起神經緊張、爆發具有傷害性的衝突,免除房東不願租屋給老者所帶來的屈辱感,保全了尊嚴與親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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