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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1.半張裸照

  報紙社會版,約佔三分之一版面登著一張照片:面對觀者的是兩個人,站在護欄邊,一位微胖婦人伸出雙手做出阻擋動作,一位是高瘦的大男孩,臉上表情被「馬賽克」處理,看不出動作;背對觀者的是新聞主角,一位站在遮雨棚上的女性,襯衫向後套著,沒扣扣子,因而完整且清晰地讓觀者看到全裸之下那曲線畢露的背影。

  文字描述了時間地點事件人物:憂鬱症母親全裸爬上遮雨棚欲尋死,友人與兒子隔著護欄阻擋,那件襯衫必是在溫情呼喊之間扔過去讓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她披上的。在她之下,也必然有圍觀的群眾及一臺盡責的攝影機,咔嚓咔嚓,當晚有一名盡責的編輯決定放大照片,讓裸背裸臀裸腿畢露,次日一大早給民眾看(他們的慣用語是,民眾有知的權利),文字裡提到為了照顧生病的母親,就讀高中的大男孩休學。

  如果,如果我是那位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憂鬱母親,次日打開報紙,我該如何看待這張報紙對我兒子的傷害呢?他有個以這種方式上了報的母親,鄰居以及他的老師、同學、朋友甚至心裡喜歡的女孩,都看到了,想必也在餐桌上談論了。我這個被絕望封鎖的母親還能不能掙出一絲力氣,告訴兒子:「認命吧,民眾有知的權利。」

  如果,如果我是大男孩,我該怎麼處理媽媽的感受?甚至,漫長的這一生,我有沒有能力處理這一塊瘀傷?可以假裝一切未曾發生嗎?或是,永難抹滅那張報紙的烙印,夢裡,從被張揚的屈辱感與恐懼中醒來。一輩子被一個噩夢綁架了。

  如果,我是報社主管,我是不是應該親自向記者與編輯嘉勉一番,在腥風血雨的媒體廝殺戰場上,他們捕捉到數秒間的獨家精彩鏡頭,更重要是,懂得放大。

  閱報的早餐時刻,草草看完之後,我憤怒地將這張沒人味的報紙撕下,丟入回收箱。

  每一款人生都有困境,有些人生的艱難程度非他人能想象;但,這不代表正在淵谷中奮戰的人喜歡被張揚、被刺探、被圍觀、被民眾當作佐茶的糕點。有時,越是深沉的痛苦,越希望旁人沉默地走開。而我們,完全幫不上忙、遠在天邊的人有什麼權利大剌剌地觀看他人的痛苦而後繼續嚼食早餐等待股市開盤?一張被放大的半裸照,蝕去我們面對他人痛苦時那種最基本的「靜默的尊重」,一種「不張揚的體貼」。我們放任自己處在被改造、被餵食重鹹口味的危險中而不自覺。我們花錢買一份報紙,馴服地任他們把我們善良的心給玷汙了。

  我也明白,這半張遮遮掩掩的背影算什麼,更露骨的圖照、更能刺激官能反應的文字——彷彿跟每天郵件垃圾匣裡成堆的穢字淫辭皆出自同一人之手(或是同一批被處理過的腦袋),早已處處可見、時時能聞。剛從沙漠逃出來的人,開口閉口稱誦水呀河啊;關過黑牢的人,愛說陽光鳥鳴繁花。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使得一群選圖照、下標題的編者,除了「性、奶、乳、暴、淫、侵、晃、弒、槍、血、殺」及其相關詞串,已寫不出其他詞彙(他們必然高呼:讀者只愛血與性)。被這幾個字規格化的人,看到一根電線杆旁有條死蛇,腦海裡也必然浮現斗大標題:慘死!電線杆性侵夜歸蛇!

  什麼時候開始,媒體變成屠宰場,豢養數十條餓狼巨蟒,張著血盆大口,每日拖回獵物,玩弄、逗鬧,待現出驚慌掙扎之狀,再加以活剝現宰,必得見到一攤血淋淋,滿足所謂「讀者有知的權利」,方才罷手。然而從內容選擇角度來看,這句話恰好證明社方認為:我們有權利讓讀者「無知」。

  如果有一天,大多數媒體以舐癰吮痔、茹毛飲血為樂為癮為賺頭,我,一個漸老之人,應該強迫自己習慣這些嗎?我,可以期待那一天永遠不要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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