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九把刀 > 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 上頁 下頁
七〇


  Puma睡得越來越沉,對周遭的反應變很遲鈍。

  要知道,博美是一種非常神經質的狗,以前我在二樓偷偷摸摸踮著腳尖走路,在一樓的Puma也會從睡夢中驚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它睡覺不可。有時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鐵門都拉下了,爸遠遠從火車站走回來,我根本一無所覺,Puma卻聽見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對著門就吠。

  但現在,Puma卻老態龍鍾到,我打開隆隆聲不斷的鐵門,關上,走到它身邊打開電腦,喝水吃東西,上了半個小時的網路,Puma才姍姍醒來,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藥局家裡,不斷撫摸Puma好幾下,叫它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來。

  Puma見了我當然非常高興,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牽去對面的電線桿尿尿,但後腳抬起不久,就因為沒有力氣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該死的主人,誰叫Puma自己也蠻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說:「嘿,我能有什麼辦法?」

  媽的體力慢慢恢復中,Puma後腳的無力感卻越來越明顯,走路就像在滑壘,動不動就滑倒,模樣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勢對它來說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時候就不坐。

  就連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幹的猥褻動作,Puma都因為兩腿無力獨自站起,而沒辦法執行。Puma似乎很氣自己,失敗了就猛吠,然後趴在地上裝可憐。

  雖然Puma叫起來的聲音依舊充滿了精神,但我又聯想到營養不良上,於是我們開始喂Puma好吃的東西,味道很重的鈣粉,喂它吃媽媽牌的特效藥,連常常假裝不關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買雞腿。

  但哥終究還是拎了Puma去看獸醫,確認Puma到底是怎麼了。

  獸醫說,Puma得的是退化性關節炎,來得突然,但原因是沒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辦?」我問。

  「老了就老了啊,人會老,狗也會老,你問我怎麼辦?」獸醫聳聳肩。

  吃藥可以緩解關節炎的症狀,但無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這種好東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只好看著辦。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輕猛幹我小腿的年輕歲月,正是我們家最年輕的時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輕。

  以前我可以兩點睡覺六點半起床,連續幾天都沒有關係。

  現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個小時才夠眠,不會因為我熬夜就多積攢下多餘的時間。離題了。

  就狗的年齡來說,Puma的十四歲相當人類的八十幾歲,是只老公公了。

  獸醫跟哥說,他很少看見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況算是不錯的了,彰化可能沒幾隻這樣的老博美。

  獸醫還說,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歲,他就要找記者來採訪,想來十九歲的狗不只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們人類掌聲鼓勵。

  說真的,就一隻狗來說,Puma是只非常俊俏的帥狗,而且總是一張娃娃臉,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它,若不跟它舌吻還真無法察覺Puma已經牙齒掉光光。所以我對Puma的年事已高總是不大有感覺。

  前一陣子我才從比喻法中驚覺,原來十四歲的Puma如果是人,現在已經上了國二!

  我的天,國二的時候我在做什麼?

  暗戀坐在我後面的沉佳儀,苦惱的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玄學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課本後面的化學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會。」

  我抱著Puma,它毫不介懷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當了我兒子,我就認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這幾年,我換了好幾台數位相機。

  但沒有一台,美得像當初我在家樂福注視千百回的傳統相機。

  人生有幾個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夠繼續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過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當他或她要揮手道別的時候,縱使痛苦,縱使想裝也笑不出來,也要給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間,雖說已經分手,卻少了一個真正關鍵的再見。

  一直以來,都很排拒開車。

  老是覺得有人載就好,何必要費神養車。況且經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寧願在火車上舒舒服服地寫小說,而不是握方向盤在高速公路上超車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個性也很難讓自己放心。

  我總懷疑一旦踩下油門的我,一定不可能學會路邊停車,或是辨認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車屁股被撞也是必然,當路隊長更是在所難免。所以還是省省吧,專心朝地上最強的小說家邁進就對了。

  然而我這個人實在沒有原則,最後我還是在毛毛狗的說服下,在兩年前的夏天一起學了開車。那真是段甜蜜的記憶,那個夏天的主題曲是陳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倆每天早上學車都一邊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記憶。

  但我始終沒有買車,一方面沒錢,另一方面,開車太像大人應該做的事,而我還想用小鬼的模樣多待幾年,算我幼稚吧。毛很體諒我,儘管毛因當了老師身上開始出現大人的氣味,而我還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覺得人生只要熱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幾個月了,毛與我之間分分合合。

  原本我總以為,我跟毛之間的關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鬧鬧,只要不鬆開手,無論誰拉贏了誰,兩人終究會抱在一起。

  但最後繩子竟然活生生斷了。

  毛終究還是離開了我,在我們感情出現重大挫敗的隔天去了美國。

  諸多因素。沒一個像樣的。

  「他有車又怎樣?是他自己買的嗎?!」我大聲對著手機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買一輛車啊!」毛的氣話從國際電話中向我襲來。

  於是,我真的咬牙買了輛車。

  眼巴巴盼著毛從美國回來時,感情能出現轉機……

  打從有記憶以來,我就是個生活低能兒。

  這麼說不是小說上的誇飾修辭,對於日常生活的諸多細節我都恬不知恥地打混過去,也很依賴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須由毛陪著,看電影很喜歡毛陪著,說故事好想有毛聽著。

  說無聊笑話,吃東西,喂狗,旅行,睡覺,買褲子,亂變無聊透頂的魔術,都很習慣要有毛在身邊。

  最後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戀愛的熱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愛情的踏實模樣。

  漸漸的,毛長大了,我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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