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海外故事 > 日本留學一千天 | 上頁 下頁
三二


  「你知道哪些明治時期的著名文學作品和作家?」……

  而我,不管老教授問什麽問題,都盡可能地把我所想表述的東西加進去。尤其當問到我「為什麽要出國留學?」「為什麽要放棄了從事了多年的音樂專業而改學文學?」「為什麽想研究日本的文學?」時,我就象獲得了天賜良機一般,盡情抒發開來。從空海和尚的赴唐到鑒真和尚的東渡,從日本的漢字,漢文,漢詩到日本人的佛教,道教思想,從魯迅,郭沫若,郁達夫等文學先驅的赴日求學到中國30年代文學作品中的日本文學痕跡,從歷史上的多次日本侵華戰爭到兩國人民共同的永久友好願望……最後則是我個人的理想,希望,心情。

  老教授一下十分專注地聽我把話說完。

  「你的想法很好。」他說:「但是,似乎你還不很瞭解學習文學的艱苦性。特別對於你這樣的外國人來說,需要跨越的障礙和鴻溝很多很多……不能沒有思想準備。不過,中國人向來是了不起的,而且你的決心看起來也很大。那麽我希望你上了學以後,要切實努力加油!」

  聽了這話,我知道我已經手持勝券了。

  走出考場,同學們照例也將我團團圍住,七嘴八舌:「你怎麽在裡面呆了這麽久,整整40分呢!都向你出什麽難題了?」

  怎麽回答他們呢?我只覺得心裡有說不出的痛快。經過左一番右一番的艱辛奮鬥,那勝利的曙光總算出現了。

  兩個星期以後,我接到了寄自東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在信封裡,同時還附著另一張通知:「接到錄取通知書後,立即交納入學金十七萬元。兩周之內不交納入學金者,入學資格予以取消。」

  日本的大學都有所謂「入學金」一說。一旦考上大學,馬上先得交上一筆錢,不交的話考上了也照樣不能上。而這筆錢與學費完全是兩碼事。我算了算,這筆入學金再加上第一年的學費,我馬上就得拿出七十多萬日元來。

  於是,一條新的,更為艱苦的道路展現在我的眼前。

  第十九章 尋

  接到錄取通知書,心裡的一塊大石頭撲通落了地,緊接著非辦不可的事情便是搬家。這大概也算是自費留學生活的三部曲吧。找工作——打工,找學校——考學,找房子——搬家。

  說到搬家,自費生剛到國外時,都是先在親戚朋友或保證人的家裡寄宿。但不出多久,少則一兩個月,多則一年左右,大家便紛紛從寄宿者的家裡獨立出來自立門戶,一直住到底的人並不多見。

  剛住進川崎家時,我並沒想過以後還要搬家。兩個單身女子同住,川崎為人忠厚,住宿條件又舒適,應當說是再理想不過的了。可是沒住多久我便產生了搬家的想法。不同的生活習慣,思想方法,加上我的客人身份交織在一起變成了許多無形的戒律,時時刻刻束縛著我的身心。我覺得自己整天都是戴著一副「川崎生活模式」的枷鎖在生活,就連睡覺時也不曾被解除。我是多麼想從中解脫出來自由自在地按照我的性格,我的思想,我的習慣,我的追求去生活啊。

  後來有那麼一天,我偶爾看見了川崎攤在桌子上的一個帳本,上邊細緻入微地記載著這個月的開支,從水電,煤氣,電話,交通到菜,糧,油,包括牙膏肥皂……連一分一厘都記錄在冊。而其中某些開銷顯然是為我而用的。雖然我早就聽說過日本人過日子細,摳,算計,可這個帳本還是叫我接連好幾天睡不著覺。看起來,我們倆一同住,戴著枷鎖的並不只是我一個人,她也並不輕鬆。確實,一個月十八萬塊錢的收入,她一個人過是挺不錯了。可再加上我(儘管我每月交她三萬塊)生活的份量就重得多。

  而我在給她增加了負擔的同時,自己卻也並不覺得舒服。既然如此,我何必不搬出去另起爐灶呢?再說,跟她同住每月交三萬卻從來吃不飽肚子;她的家又遠,每月光交通費的開支就壓得我喘不過氣。如果我住到離學校近的地方,不僅省了交通費。又可以延長打工時間,收入也能增加。找個房租最便宜的房子,一個月光是吃住恐怕還用不了三萬塊就能既吃得可口又住得舒心。這麼一想,從川崎家搬出來的決心便下定了。東洋大學的事一解決,我立即著手找房子。

  日本國土的面積雖然很小,但住房遍地都是。這裡根本不存在「沒房子」一說。大小城市刨去馬路和公共設施,全被形形色色的房屋層層疊疊,密密麻麻地充塞了。氣派宏偉的高樓大廈,小巧玲瓏的洋式小樓,高級的公寓,簡易的樓房……任憑你隨意挑選。只是,你得有錢。

  這裡所說的「有錢」,並不是指你能交得起房租,而是說在找到房子之後你需要花費相當一筆錢。一筆什麼錢呢?按照日本的社會習慣,找房子一般都要通過房屋介紹所。一旦談成,你得向介紹所交納手續費,其金額相當於你所租房屋的一個月房租,然後,你還得向房東交納一筆禮金。禮金也是以所租房屋的一個月房租為單位的。有的房東索取一個月(房租)的禮金,有的房東則要索取兩個月(房租)的禮金。這筆錢純粹等於送人情。除此之外,為了防止你住了房子而不交房租,房東還得要你交上一個月或兩個月(房租)的押金。最後,你還必須把住進去頭一個月的房租交上。於是乎:手續費(一個月)加禮金(一至兩個月)加押金(一至兩個月)加房租,等於說住進新房子以前你必須先掏出相當於五六個月房租的錢來才行。如果你租的房子是每月十萬元房租的話,一開頭你就得先拿出五六十萬元來。

  我哪有這麼多錢?可是,不搬家又不行。想來想去,除了找最便宜的房子以外,最好是不要通過房屋介紹所,這樣可以省去一筆手續費,並且最好是找禮金收得少的房東,可以省去一部分禮金。而這樣的房子哪有那麼容易找!

  「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這會兒,只能求朋友們幫忙了。特別是那些與我同病相憐的「窮哥們」,他們永遠是熱心的,果然,聽說我要找房,他們有的答應幫我去四處打聽,有的則不辭辛苦帶我跑了一家又一家房屋介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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