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海外故事 > 美國小旅館見聞錄 | 上頁 下頁
五六


  等到用罷出房而去,MAID在房中發現針頭藥瓶,惡劣的受惠者還把針頭藥瓶丟進抽水馬桶,堵住下水道,以致房間不能出租。要修要掏,每修一次起價30美元。這就是好心的報酬。

  你聽到的馬桶抽水聲,原來是尋方便的女人在抽打完毒針廢棄的針頭藥瓶,她們以為這樣一來便可消滅罪跡一了百了啦!

  只有謹慎從事的決心,沒有保證安全的措施不行。我曾經繞室徘徊三夜,絞盡腦汁想出一個辦法。

  我們到刻字店刻了一方英文圖章,上寫「NO PROSTITUTION, NO ILLEGAL DRUGS」,然後列印在旅客登記卡正面。NO一詞大有學問,譯成中文則有禁止、不允許、不存在等幾種否定意義。這方圖章的印文譯成中文是:(我租房間)不涉及賣淫事宜,禁用毒品,不存在毒品交易。妙在兩個NO字,一切盡在不言中。凡我旅客必須在這方圖章打上的文字底下簽名。為了更加保險起見,我還要問來客:「這位女士可是你的Girlfriend?」在這裡,Girlfriend意指情人。來客如果是便衣,一不敢簽名,二不敢承認妓女是情人。雙重保險。

  1989年9月15日深夜,奎絲汀娜來租房間。

  我初次見到奎絲汀娜是在一年半以前。那陣兒她常來,印像是又美麗又凶,人人仿佛都是她的仇人。租給她房間她鬧,不租也鬧。只有一樣東西可愛:提供幻想的白色粉末,她愛瘋了毒品。

  今天站在我面前的奎絲汀娜再也凶不起來了:嗓子啞了,拿出最大音量也得湊近嘴邊才聽得見。手粗糙如石。面容也變醜了,失掉光彩與風韻。可是奎絲汀娜只有25歲,吸食毒品害得她走了形、失了音。

  她要租房過夜,帶來的男人和她,兩張勝同時出現在窗前,那男人始終不說話。奎絲汀娜跟我討論房價。從現在起到中午11點30分Checkout(結帳退房)才10小時,20美元如何?

  任何一家旅館過了夜間12點,尤其過了淩晨兩點,來客租房全打折扣,因為這時租房名為一日,實住半天,怎好收整租,所以給予優惠價。至於打幾折,因人因事而異。奎絲汀娜天天住旅館當然懂規矩。然而再說下去,就不合規矩了。

  她提出一項付租辦法,眼下先付10美元,過3小時再付10美元。按說,旅館不是信用卡公司,不能分期付款,無奈天色已晚,空房很多,我就不跟她辯了,嘴上卻不便出語同意,遂以緘默代替回答。形式上等於默許。我這麼做潛伏著可怕的危險。假如來客是男人,沒話說。現在是妓女奎絲汀娜。為什麼現在只有10元,又為什麼3小時後又能有10元?合理的解釋是,嫖客男友只肯付10元租房,要等到3小時後,或從此一嫖客賺到錢,或再兜客賣淫才能再付餘額。不過這些道理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預想變成事實得有證據。

  我從視窗遞出旅客登記卡,奎絲汀娜抓去要填,我制止了。她想填的用意我明白,填了卡等於她租的房,嫖客走了她住下去就合法化了。要不然我一變臉趕她走,認定合作租房的第二人不是她,打到天邊也沒理。我之所以予以制止不是想翻臉不認人;我的值班守則規定只租房給男人和可靠的女人。我示意她轉卡給她的同伴。那男人表示不填,只管拿眼瞅著我拿耳朵傾聽。當我問到奎絲汀娜是不是他的Girlfriend時,他搖了搖頭。

  M旅館地處膚色混雜區,非洲裔美國人(俗稱黑人)占30%,其餘70%居民是西語裔美國人(華人口中俗稱老墨,實為墨西哥人、中美洲人、南美洲人的合稱)。奎絲汀娜帶來的男人不像不懂英語。真不懂的話,他就不耳朵貼窗仔細聽了。就算一句英語不懂的老墨挾妓租房,經「女友」把我的話翻譯過去,他也會含笑點一下頭,自然沒人追究那笑裡的含義。填表不會不要緊,誰都可以代筆,簽名沒有人不會,只要肯把名簽——萬事大吉。今夜,來人既不肯填表,又否認奎絲汀娜是女友,不管他是出於謹慎還是什麼,一概不租。

  當我收回卡時,奎絲汀娜大失所望,嗓子妨礙她發怒,瞪了我幾眼便走了。

  半小時後,我被擂門聲從睡夢中喚醒。披衣趿鞋來至外間,來人已經離開用力捶擊的、長年不開的玻璃門,立身大窗外,手舉警徽。我開了玻璃門,把公爺讓進Office,他就是半小時前拒不承認奎絲汀娜為Girlfriend的男人。

  我問他此行有何貴幹?他開了一張Ticket叫我收下。我拒絕收,因為我根本沒有犯法。

  「我不租房間給你,你就給我開Ticket,對不?」

  他辯稱,你已經同意租房間給奎絲汀娜,並允許她分兩次付租。奎絲汀娜經常來此開房間,你們是老相識。

  我明白他口中的「分兩次付租」是什麼意思。這在小旅館裡常有,然僅通用於有交情的住客。女客確系妓女也無妨,只要規矩,只要彼此信得過。

  他見我峻拒,使出最後一招:「你不收,銬你走,看你收不收!」

  我只得屈從於合法的暴力。

  次日午間,開來一輛豪華型新林肯,戛然停于洗衣房旁。開著美國大轎傲然直駛,不停停車場而停在旅館門洞裡,一定有來頭。再看走出來西裝筆挺、斯文幹練、高矮胖瘦相仿的兩位紳士,便知他們是聯邦調查局的警探。

  聯調局警探來訪小旅館是家常便飯。開了玻璃門迎進,略事寒暄,他們在櫃檯上攤出一系列照片。讓你一一辨識。我每次都客客氣氣相告,一個不認識,從來沒見過,就是說,照片上的人從來沒來過M旅館。今天,兩位警探先生只出示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我熟悉。先後多次投宿我的旅館。但我的回答仍如既往。

  警探先生不走,以前我一搖頭就開路。我感到不妙。美國有兩類便衣,一類隸屬於警察局,俗稱刑警,一類隸屬於聯調局,俗稱警探。後者雖說彬彬有禮,卻更厲害、更恐怖。他們向我索取近半年的旅客登記卡。我立刻開櫃取卡,一張張點數清楚,連同稅表一併交出,由他們收訖簽字。

  警探出示的照片上的人,大家叫他哈特曼。我也這樣稱呼他,熟了以後名前不加先生之尊稱,每回聽到他都笑笑,答應一聲YES。而照片底下的一長串名字,我不知道,反正一個也不對。不對,是跟我所知道的那個名字,大家一貫的稱呼對不上號。可是他的模樣燒成灰我也記得。他為人十分謙和,沒有棱角沒有個性,寡言少語,在我的記憶中他只會淡淡一笑,天塌下來,我想,也是那麼淡淡一笑。有天晚上我躺下睡著了。他敲富把我敲醒,說房門鑰匙忘記帶了。我上了二樓走到走廊盡頭。給他打開房門,正要走,他塞給我兩美元,又那樣淡淡一笑。

  他絕不招事惹非。我瞭解他才半夜給他開門。每次投宿必租22號房。22號開間大,是Two-beds-room,外帶廚房冰箱。倘若22號已經出租,他會先去通融,塞錢給住客,貼上10美元都情願,講妥了,隨同原住客一齊上Office辦換房手續。他不是一個人租,登記卡則只消登記一個人的資料,所以不要說半年內的旅客登記卡,就是三年之內的登記卡也敢交,因為他從來住房不留姓名。

  哈特曼不是正經人。他以販毒為業。開車替毒販主子送貨,街頭替主子把風,帶貨銷貨,稱得上是毒販腿子。警探收起登記卡又特別出示全國通緝令一紙,聲名此人(指哈特曼)是殺人嫌犯(未經法院判決定刑之前一切罪犯均稱嫌犯),有人目睹他於前日晚間在一家小酒館門外開槍打死一名青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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