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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那樹後等候,只有看到她的身影才能緩解心裡的饑渴和焦慮。一直等到六點也不見人影。接下來兩天是週末,我焦躁著,拿起書看了不到一分鐘就丟下,又把書丟在地上一腳踢開,明白了「度日如年」原來是如此傳神的一句成語。心想,既然自己的心情如此強烈,就跟了她在加拿大,又如何呢?哪怕是一種巨大的犧牲吧,也是值得。又想,事情還不如此簡單,不是自己願意忍受就完了。我出息不了我怎麼面對她?一年兩年可以,三年五年還行嗎?即使她不說什麼,我能安得下心嗎?想到這裡我給自己留下來的衝動一個斬釘截鐵的否定。在星期一下午我等到了她,跟在後面走了一段,忽然想看一看她的面容的願望是那樣強烈,就在馬路這邊拼命地跑,橫過馬路,看見一家商店玻璃櫥窗的角度很好,就推門進去,斜著身子,眼盯著外面的人行道,在心裡描繪著張小禾那憂鬱沉重的表情。一會她過來了,夾在人叢中看不真切,表情似乎很平靜。等她過去,我又跟在後面一直到地鐵口。回去的路上我若有所失,她的表情並不像我心裡希望的那麼凝重。我在心裡罵著自己:「蠢人,打著燈籠也難找!她信上是那樣寫,以為她是真的麼!」似乎要她整天痛苦不堪都寫在臉上才遂了自己的心。

  這樣賭氣著有兩天沒去,每天忍著過了五點鐘,就在心裡對自己說:「反正去也晚了。」很高興自己有克制能力。可是那兩個晚上變得那樣空虛而漫長,深夜了還在心裡後悔著自己毫無意義的倔強:「難道她會把心中的沉重時刻都顯在臉上嗎?」到了星期四我實在忍不住了,一大早就計算著今天不去又要等三天了。騎車出了門又在心裡罵自己:「瘋子似的跑來跑去幹什麼,有鬼在招你吧!人家都忘掉你了!」這樣想著心裡有了點委屈,把單車掉了頭回去,可在轉過去的那一瞬間又改變了想法,順勢再轉過去往前去了。在央街街口把單車鎖上的時候,心裡一亮冒上來一個念頭:「我今天倒要迎面走過去,裝作偶然遇見了,看她怎麼說!」

  我站在一個臺階上往西邊張望,遠遠見她過來了,就混入人群中走過去。只差十來步了,我在晃動的人群中看見了她,她還沒看見我。我又沒了勇氣,想退縮已經來不及,就咬緊牙關走過去,牙齒咬著腮邊的肌肉一鼓一鼓的。差幾步要碰面了我忽然泄了氣,想著:「還是讓她先發現我好些。」想著把臉一側,擦身而過,她竟沒有叫我!我又往前走了十來步才敢向後張望,她也沒回頭,步伐好像是加快了一點。我站在那裡不動,努力回想剛才在我側臉的那一瞬間,她的目光是否亮了一下,卻想不起來。

  整個晚上我反復回憶那一瞬間的印象,想不起來;又去想後來她的腳步是否加快了,也想不確切。最後在心裡對自己說:「她肯定看見我了!」於是氣憤起來,又感到了一種羞愧。這時似乎確切地記起她是看到了我,而後來腳步也加快了。心想:「不見面才好,見了面又能怎麼樣,事到如今再說一句話也是多餘。」這樣在心裡想了無數遍,慢慢也想通了,下了決心不再去。又責怪自己下午的行動太魯莽,幸而她沒有停下。

  可到了星期一,我的決心又動搖了。整個上午我對自己心裡那種渴念置之不理,到洗衣店把積下的衣服洗了,又借了二房東的吸塵器吸了地毯,把吸塵器手柄掄過頭頂舞著,自言自語嚷著:「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到了下午,我往東走到唐人街去買菜,一路上心裡緊張著,那欲望怪物似的橫在心裡想繞也繞不過去。我故意走慢些拖延著時間,買了菜回去反正也來不及,想去也去不成了。在街角一家市場選菜的時候又想:「我這是在跟誰賭氣呢,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嗎?如果那天她根本就沒看見我,豈不冤枉了她?」

  我又去回想那天的情景,似乎確切地記起她並沒有注意到我,腳步也沒有加快。我看著表,已經來不及了,心中感到一陣劇痛。把一紮油菜在櫃檯上稱了,掏出錢來正準備付,忽然看見街對面一輛公共汽車停了。我菜也不要了,對收錢的小姐說一聲「Sorry」,沖了出去。車正準備啟動,我闖了紅燈招著手在車前橫過去,跳上了車,上了車又在心中罵自己:「瘋子,神經!」這一天隔得更遠看到了張小禾的背影,一直跟到地鐵口,看她一級級下了臺階去了,心中似乎安寧了一些,又似乎更加空虛。

  晚上思文打了電話來,告訴我離婚判決書已經從國內寄來了。我說:「都一年多了!什麼時候到你那裡去拿?」她說:「你急什麼,又不等著結婚!」我說:「早晚要拿的。」她猶猶豫豫地說:「這份判決書,是不是一定要用它呢」我心裡一驚說:「不用下次我找個人,那不是重婚罪,要坐牢的!」她馬上說:「那你什麼時候來拿都可以。」我說:「你現在還好吧,電話也少了,我就知道還好。」她說:「淩志的事總算過去了,想起自己前一段就可笑,我這樣的人還會那樣幼稚!自己今天想起來也不像是真的。」我說:「這些事只要不碰到自己頭上人都是清醒的。」她笑一聲說:「這件事還要謝謝你,聽我嗦那麼多。你有一句話對我最有用,既然會失去就本來不屬於你,不屬於你的東西失去了也不必傷心,這句話講到點子上了。」我說:「這是我說的話嗎?我都忘記了。」放下電話我把這句話放在心裡又念了一遍,覺得也應該是自己說過的,這時要用來說服自己了。

  我心裡漸漸平靜了一些,不再像癮君子過一陣就必須吸一口似的,隔幾天去那樹下守望一回。心裡雖然還期待著一種出人意料的轉變,但似乎也已經明白,這件事就這樣完結了。

  【九十四】

  我把注意力轉移到回國的事情上去了。如果我願意呢,明天就可以走。只剩下最後一件事沒有完成了:錢。不知什麼時候我為自己訂下了五萬塊錢的目標,這目標一旦確定,就變得那樣神聖,賺滿了四萬九千塊錢我也不會死心。好幾次我想說服自己,少幾千塊錢也就算了,就這樣等著,拿完失業金就走人。可是不行,每次這樣想了以後又給了自己一個堅決的否定。我心裡覺得可笑,五萬塊不是自己定下來的嗎,怎麼今天連自己改變也不行呢?人真的有這麼奇怪,虛設的目標竟可以變得如此神秘不可移易。前一段張小禾在這裡,我不敢說找工作的事,怕找不到或者找到很差的她會看不起我。現在,我自由了。

  領著失業金我只能去打黑工,黑工只能到唐人街去找。打黑工工資低,工作也累,人人都可以擠著你,欺負你。但再怎麼樣,總比呆在家好,時間已經非常緊迫。我到幾個唐人街挨門挨戶問了三天,看了多少輕蔑的眼色,還是沒人要我,打黑工的人太多了。對這些眼色我麻木不仁,我的苦就要熬到頭了。有一家超級市場老闆似乎有意思要我去殺魚,指著池中十來斤一條的魚問我能不能幹?我說:「除了殺人,沒有不能幹的事。」他說:「一份工呢,那是很難的,現在是什麼時候!來幫幫忙怎麼樣?」

  我奇怪地望著他,以為是自己聽錯了。幫忙?加拿大也有這麼一說?!我差點笑出來,他馬上解釋說:「也不是全部幫忙,吃我的,另外還有點意思意思。」我說:「這點意思意思是個什麼意思呢?」他說:「兩塊錢一個鐘意思意思怎麼樣?」我說:「不好意思,老闆!這個忙就難幫了。」他說:「你覺得多少意思才夠意思呢?」我說:「意思意思總要夠意思才有意思,不然沒意思了還意思什麼呢?十幾塊錢一個鐘我也賺了幾年,兩塊錢一個鐘!」他眼睛鼓出來,像聽天方夜譚一般,忽又輕蔑地一笑說:「十幾塊錢一個鐘,這些人都拿十幾塊錢一個鐘我短褲都要輸給你。你去找你的十幾塊錢一個鐘,找我幹什麼!我求著了你嗎?」我也輕蔑地一笑說:「兩塊錢,你好意思說,我不好意思聽。我出三塊錢一個鐘意思意思,你幫我去搞家裡的衛生你願意不?三塊錢,願意這就跟我走!」趁他一怔,我說聲「拜拜」轉身就走,到了門外,聽見他在高聲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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