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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我想了幾個故事,後來又覺得都不怎麼好。有一個認為有得發揮的已經寫了一萬多字,今天也決定不要了。」

  「你用不用真人真事做你的藍本?」

  「不,我向來不用真人真事。因為別人的故事我無論如何不能深入的瞭解當事人的思想和感受。除非我想替人寫傳,否則別人的故事只有使我礙手礙腳。曾經有兩三位朋友要提供他們『多姿多采』的故事,我都婉謝了。」

  「向來沒想到寫一寫自己的故事?」

  「沒有。有很多應該顧慮的地方以外,又覺自己的故事毫無一寫的價值。」

  「我倒是非常希望有朝一日能把自己的故事寫出來,可是我無能為力,我沒有寫小說的才。」

  「你試過沒有呢?你的文筆那麼好,相信寫起小說來一定是得心應手的。」

  「我一有時間便試著寫小說,但是寫得彆扭極了。我往往不知不覺寫了一大篇『心聲』,不寫那些擔心交代不周,讀者不容易瞭解書中人物的性格和心情。但是心理描寫如果安排不適當便變成多餘的;讀了使自己感覺不順,又是故事推進時的絆腳石。」

  「不瞞你,我直到今天也還會被所謂『心理描述』帶到迷魂陣去。第一遍稿完成後再看一遍,總是捨不得刪又不能不刪的情況下刪了許多。有時候又把刪了的給拾回來。所以,如果不把稿子多看兩遍,自己的眼睛總是不夠明亮的。」

  「如果我有一天把自己的故事說出來,請你替我把它寫成一篇小說,你肯不肯幫個忙呢?或者我說些自己的癖好等等,請你替我記下來,就像你有時候把愛吃的東西,寫在小說裡做主人翁日常菜單;把記憶中特別有印象的──比方你幼年時在外婆家所見所聞和所經歷的一些事──寫在小說中,做為你小說人物家庭背景一樣。可以嗎?」

  萬朵紅笑著:「萬朵麗告訴你我的這些小秘密。是嗎?」

  「我覺得,人生真是一場夢,大約是十年是一個階段。我在二十歲的時候忘去十歲以前的事──所謂忘,並不是忘了別的,是忘了那份執著的或喜或悲的心情──所以,我今年三十九歲,到明年就會把三十歲以前的恩恩怨怨拋到九霄天外去。如果有你妙手為我把半生的經歷留下一些影子,將來翻開你的小說回憶回憶,看自己又將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觸。」

  「我說過我不拿真人真事做藍本。」

  「那不叫什麼藍本,也不是要你替我寫傳。我只希望你或多或少替我記錄下一些事件……或者……或者故事中各個角色的思想和作為,都由你筆下愛怎麼安排便怎麼安排。甚至,你不喜歡的骨架也可以由你拆除……」

  「嗄?這麼做留下的會是什麼?男女主角的真實姓名?」萬朵紅哈哈哈的笑起來。

  §第二十九章

  這個夜晚,秦非吾又掛了一通電話來給萬朵紅。

  「稿子看過了嗎?」他沙喑的聲音問。

  「聽說你身體不舒服,怎麼不在床上休息呢?」

  「一場小傷風,不值得大驚小怪的。」

  「朵麗告訴我,你太太出國了,家裡的事要你自己照料。加上你夜夜為翻譯的工作攪到清晨兩三點鐘,所以把你累出病來了。」

  秦非吾笑著:「沒有那回事,不瞞你,家務事我早就駕輕就熟了。至於工作,我一向是只夜貓子,學校裡念書的時候就喜歡夜間做功課。如果沒有你的小說在手邊翻譯,我也會或閱讀、或寫作,每夜都摸索到很晚的時候。」

  「太太什麼時候回來呢?」

  「很難說,上一次她離開我一去四年──所謂離開,更正確的字眼是分居。這一次她心裡怎麼打算,也許又是我所無法預測的。」

  「她曾經和你分居四年?!那是怎麼一回事?孩子都跟著誰呢?」

  「她父親在美國有房地產,有超級市場和餐館。那次她說得到美國視察業務,便就一待四個年頭不回來。三個孩子都跟著我,每年暑假她把老大和老三接去和她一起生活一個短時間。除了老二,老二是個心智不健全的女孩子,我們把她送到保育院去也有好幾年了。」

  「哦?」

  「鄭宜頤的父親今年八十五歲,身體不好。宜頤本來有一個哥哥,但是三歲的時候夭折了。所以她是她父親的唯一繼承人。」

  萬朵紅笑了笑:「女兒成了父親的繼承人,女婿不可能嗎?」

  「我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對他們鄭家龐大的事業,真叫做愛莫能助。」

  「幾何學裡有所謂一致性,有一致性的兩個個體合在一起便成為完全相同的一個。我認為女人即使和丈夫沒什麼一致性,也會把自己塑造成和丈夫一樣的去迎合他。反過來,很少看見男人能夠這樣做。」

  「不,以目前的社會情況來說,女人所以能夠那樣,多半因為她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專長。如果有,她也不見得會遷就丈夫而把自己塑造成和他一樣的『個體』。你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你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寫作去遷就向先生的事業呀。」

  「我們的情況又是不一樣的,如果……」

  秦非吾立刻打斷她的話:「你認為我太太娘家的商店餐館是非常偉大的事業,我的窮教授生涯可過可不過,你是這個意思嗎?」

  萬朵紅笑著:「我當然沒有這意思。我是說,你可以在一旁協助她,以你才幹……」

  「我即使有一份做生意的才幹,也不必和她的男朋友爭著擔當副總經理的職位吧?後來她和那個人鬧翻──聽說被對方騙去不少錢──在氣惱又沮喪的心情下回到臺灣來,和我又共同生活了一年左右。現在她又去了,朋友說我不可理喻,居然心甘情願的讓妻子把家當做旅館,任她要來就來,要去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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