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翁同龢傳 | 上頁 下頁
文學士


  說翁同龢從未受康有為的影響,此為過分袒翁的話。但自光緒二十三年年底起,至下「國是詔」那段短時期內,由於兩個人的緣故,翁同龢不能不受康有為的影響,這兩個人是:德宗和張蔭桓。

  甲午戰爭以前,有一個性情、行事近乎康有為的人,對翁同龢確曾發生過很大的影響,此人即為文廷式,但亦是由於德宗的緣故。德宗則是徇珍妃之請,授意翁同龢提攜文廷式。若謂文廷式受翁同龢的賞識,竟以非常的手段「力拔」,猶是皮相之論。而當時大致都持此看法,如郭則澐在「十朝詩乘」中雲:

  文芸閣學士以第二人及第,廷對卷「閭閻」誤「閭面」,當加黃簽,而翁文恭力拔之,經禦史劉綸襄論劾讀卷大臣,俱罰俸。迨大考翰詹,文恭複與覆閱,其日記雲:「禮邸,孫萊山傳旨細看。除第一及另束五本勿動外,餘均可動。奏事太監傳旨亦然。」其預定第一者即芸閣卷也。

  翰詹大考不定期舉行,凡翰林院、詹事府四品以下的翰林均與考,試賦、論、詩各一,等第高下分五等,一等少則三名,多則五名,立加超擢;二等前列量升一階,或賞給文綺;三等後列降等錄用或罰俸;四等降調休致;不入等革職。光緒二十年三月廿六日大考,賦題:「水火金穀土木。以九功之德皆可歌也為韻」;論題:「書貞觀政要于屏風」;詩題:「楊柳共春旗一色。得林字七言八韻。」實到二百零八人,閱大考卷,本無翁同龢;廿八日始奉旨覆看大考卷。翁同龢是日記:

  寅正至朝房,始知奉派覆看大考卷,張之萬、徐相及臣龢也。至南齋,則兩公先在,發下卷二百零八本;有頃禮邸,孫毓汶傳旨(云云)。有頃,奏事太監文德興傳旨如前,並雲在上書房當差者,可酌提前。自卯初迄申正,閱過半遂出,以卷交上。不敢宿於外,遂至成均朝房,蔭翁亦在吏部公所。

  因卷多人少,奉旨可分兩日閱,故翁、徐均宿於禁中,亦即宋朝鎖院之意。

  三月廿九日翁同龢又記:

  黎明起,卯正一刻至朝房,兩公已入。有頃,卷交下,軍機再來傳旨如前,而文監亦來傳,雲「有疵之卷,可置不列等」。餘對雲:「故事惟不完卷者不列等,此次皆完,無可置也。」交下四等二卷,上手書黃簽,訂至字二。

  閱至巳正粗畢,請蔭老寫奏片清單訖,遵旨改定三卷,擬改後者二卷,擬改前者一卷,三等末廿名重排定。未初遞上,二刻許發下,於清單擬改前者,上朱筆批:「著即列入一等末。」正折傳旨依議,遂與青老定三等後數十名 (皆脫字、出韻、塗改者),請軍機章京二人寫名單、名冊、簽重粘一遍,余一手經理。申正二刻始畢,遞上。

  全單到四月初八日揭晚,大考一等原為五名,增入一名:「第一不動」者即文廷式,與第二、第三名皆升侍講學士;第四、第五名升侍讀;第六名升侍講;二等前二名升侍講,至二十名止,升詹事府中允或贊善。三等五十名外,開坊者多降一、二級用;四等一名罰俸四年,一名降內閣中書。

  文廷式誤閭閻為閭面,而竟得鼎甲,頗滋物議。這一回大考,德宗以珍妃之請,欲超擢文廷式,不便再授意翁同龢徇情,故特由軍機傳旨,「第一不動」,此為德宗愛護師傅清望的苦心。

  至於文廷式,光緒十六年以榜眼授職編修,十八年亦仍須經散館試,名次不高,則仍為編修。翰林院定制,除修撰一職,特為狀元而設外,其餘編檢皆為七品;再上侍講、侍讀初制六品,本可循資而升,乃雍正三年改為五品,品秩與編檢脫節,因此,以詹事府左右春坊的正六品中允、從六品贊善為轉階,名為「開坊」,升至五品較易,而由五品升四品則甚難,因翰林官以漢缺言,只得七缺,即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三人,詹事府少詹一人,此外尚有一缺為國子監祭酒,但此為「四品京堂」,不應列入翰林缺分計算。故翰林開坊至五品,有二、三十年不升者,乃有「一洗凡馬萬古空」之謠。文廷式由正七品編修,超擢從四品侍講學士,為連升五級,越過「開坊」後五品沉滯一關,頗為罕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