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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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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公費,自然是公用,」寶興問說:「有哪些公用呢?」 「有的是正當用途,像育嬰堂、書院、義學,不過也有總商借此安插閒人的地方,立個甚麼務本堂、孝廉堂之類的名目,內有掛名的董事,名額不一,一年要用到二十幾萬銀子。最沒有道理的是,養了兩個戲班子,只是供總商消遣。還有一種名為『乏商月折』,鹽商之中虧了本,或者遭遇重大變故,以致傾家蕩產的,子孫可以憑『乏商月折』按月支領津貼。」 「各衙門的陋規呢?」 「亦稱為公費,以鹽政衙門、運司衙門為主。」金縣令說:「大家都知道大小衙門的書辦,是照房頭來分的,縣衙門天下一律,只有六房;京裡六部,戶部、刑部照省分來分,天下十七省,亦只有十七房,可是兩淮鹽務司衙門,各位知道有多少房?十九房!」 「為甚麼要這麼多房?」 這回是方員外代為回答:「不設這麼多房,怎麼來安插胥吏?」他說:「據我所知辦運請引,手續繁瑣。一道文書要經過十一個關口,層層節制,就是層層剝削。」 寶興點點頭又問:「此外還有甚麼額外的費用?」 「那就是『匣費』了。」金縣令答說:「匣費是給漢口引岸跟鹽務有關的衙門,一筆總的陋規,由他們自己去分,運商不必再一個個去應酬。」 「這麼說,這筆匣費,數目不小?」 「也是按引來提,每引提銀一兩二錢,一百六十多萬引總得要一百八十萬銀子。」 「陋規、窩價、匣費,非大加裁減,不足以輕本;非輕本不足以敵私。」寶興帶著懷疑的語氣問說:「做到了這些,私鹽是不是就可以絕跡了呢?」 這一問,金縣令與方員外,都遲疑著未敢作答,倒是大家都管他叫「趙四爺」的軍機章京,有很透徹的看法。 「輕本固可敵私,但只是能對敵而已。輕本,總還是要花成本的,只是減輕而已;私鹽根本不完稅,也沒有那麼多陋規,而且漕船回空帶私,根本不須水腳,所以如果沒有緝私辦法,輕本未見得能讓私鹽絕跡。」 大家都同意趙四的見解,官鹽輕本可以敵私,卻不足以絕私;但要如何才能根絕私鹽,意見就很紛歧了,有的主張嚴禁,有的認為漕丁極苦,而回空漕船帶私,多年皆是如此,一旦嚴禁,生計大受威脅,不如變通辦法,准漕丁帶私,仍完官課,准予發售,如此化私為公,公私兩有裨益。可是也有人駁他,這一下私鹽將更猖獗,鹽務益難整頓。 先是質難辨疑,慢慢地嗓子越來越大,將演變為意氣之爭;幸而金縣令能言善道,及時解圍,講了兩個鹽商附庸風雅的笑話,舉座哄堂之余,自然心平氣和了。 * * * 這天這頓飯的好處甚大,不特寶興與他的隨員,以及趙四章京獲益不淺,就是內行的方員外,一經金縣令現身說法,對於鹽務上好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弊病,亦都表裡洞明瞭。因此,當陶澍與王鼎、寶興密談改革之道時,只要定出一個宗旨,他們就能很快地擬出辦法。陶澍與王鼎,都很務實,決定難處著眼、易處著手,淮北的毛病,不如淮南來得重,所以陋規一律要裁以外,在制度上決定淮北先改,改綱鹽為票鹽。 票鹽法徹底打破了窩家的制度,人人可以請票即人人可以販鹽,憑票到鹽場買鹽,由鹽官掣給三連票的一聯,立定限期運到自己選定的口岸行銷,票鹽不准相離,以憑查驗。運道亦不再經過五壩十杠,而是由王家營的減水壩渡過黃河入洪澤湖;鹽包亦不再改捆,出場時每包一百斤,直接運到口岸,鹽質非常純淨,光是這一點,便是絕大的改進。 當然主要的是,成本大為減輕,每引只合到五兩多銀子,比以前綱鹽的成本,輕減了三分之二,鹽販改領票鹽,有利可圖,自然不願再違法走私,所以淮北票鹽改制不到四個月,請運已超過三十萬引,而一綱的總數不過三十六萬引。 至於裁陋規,更是大刀闊斧,毫不留情,鹽商公費每年定為三十萬兩;各衙門公費,裁去八十多萬,同時王鼎奏請裁撤兩淮鹽政衙門,由總督兼管,公費及匣費,減為每引征銀四錢,只及以前的六分之一;窩價因為相沿已久,一時還未能取消,規定每引給銀一錢二分,幾乎只及以前的十分之一。 此外另一項大改革,即是嚴禁糧私及船私。糧私即是漕船回空帶長蘆私鹽,估計占正綱三個月的額銷,易言之,官課損失四分之一之多。 漕運總督貴慶徇漕丁之請,奏請許帶蘆鹽,但照章在兩淮路納官課,正就是方員外他們的化私為公的主張,但陶澍堅持不可,因為這一來,即有私梟墊本,購買長蘆私鹽,除本分利。天庾正供的船隻,公然載運私鹽,太不成體統。而且兩淮綱鹽,向例集中儀征,全數運到漢口查驗後,再分運至各岸銷售;漕船回空,必然隨處停泊賣鹽,耽誤了回空的期限,即是耽誤了新漕的北運,這一層關係尤其重大,朝廷認為理由充足,駁掉了貴慶的奏請。 糧私以外的「船私」,就是綱鹽在漢口守輪待售之時,私下偷賣,再鑿沉空船,報請「淹銷」,照例得以補運,但補運之數,一定超過呈報之數,此即是所謂「船私」,除嚴密查禁之外,別無善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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