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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像這樣姦情敗露而要防止醜聞外泄,自古以來便有個不二法門:拖人下水。寡母跟屠夫商議,屠夫不想有此一箭雙鵰的豔福,自然滿口應承。

  但兒媳也想到了,除了在枕下置一把利剪防身以外,在門窗上置了好些鈴鐺。一夜屠夫來撬窗戶,突然鈴聲大作,幾乎驚動了四鄰,屠夫嚇得抱頭鼠竄,從此幽會漸稀。作婆婆的,當然亦就沒有好嘴臉給兒媳看了。

  不久,遊學的兒子回來了,寡母當然關心,隔房偷聽,不聞小夫妻有燕好的聲息,只聽得咕咕噥噥的枕上細語,到曙色將露方罷。及到天色大明,兒子已不知去向,到晚未回,婆媳倆都感到事情不妙。寡母內心尤為驚恐,她怕兒子羞憤之下,一時想不開尋了短見。及至屍首發現,必得追究死因,這一來她跟屠夫的孽緣,就像紙裡包不住火那樣了。

  想來想去,只有下毒手先發制人,跟屠夫商量以後,請代書遞了一張狀子,說她的兒媳不守婦道,有了外遇。兒子回來,得知隱情,羞憤出走,至今生死不明,請縣官徹查真相。

  西安府附郭兩縣,西面長安,東面咸甯,這張狀子是告到咸寧縣。縣官秦守訓是個極忠厚明理的長者,先傳兒媳在花廳訊問。縣官的心法是,問案之前,先要「看相」,戲中常有「抬起頭來」這句轍兒,目的就是為犯人看相,尤其是辨識婦女貞淫,這個法子極靈。秦守訓看這小婦人決不似曾犯淫行的模樣,及至問到她可有外遇,她既不承認,亦不否認,只是哀哀痛哭不已,明明是有隱情難言。

  於是再傳婆婆來問:「你說你兒媳婦有外遇,要指出人來!婦女的名節最要緊,就算你是婆婆,也不能隨便誣賴兒媳;不然,我要掌你的嘴!」

  「小婦人不敢瞎說。」說出一個人來,便是那屠夫。

  這原是串通好了的,傳屠夫到案,自承「和奸」。秦守訓忽有靈感,先傳婆媳兩人到堂,分跪左右,然後對屠夫說道:「是否和奸,還要再查,不過你自己先承認了,依律:和奸杖八十。我先發落了你!」說著扔下一把「火簽」,大聲喝道:「替我重打八十大板。著實打!」

  於是值堂衙役將屠夫拖翻在地,剝下褲子,兒媳羞看男子下體,將頭扭了過去。及至行刑時,衙役遵從秦守訓所下的暗號——暗號便是「著實打」三字,要虛張聲勢,板子高高舉起,做出用力之狀,其實著臀已輕,而板子又必須全面平鋪,才能打得皮開肉綻,聲音極響,其實傷皮傷肉不傷骨,但見者已觸目驚心了。

  秦守訓是早已在注視做婆婆的臉上了,看她隨著屠夫的哀呼而有不忍之色,心中便大致有數了。

  屠夫已照和奸之律,處置完畢。原告飭回;被告並未收監,只傳她的娘家人來領了回去,隨傳隨到。這是秦守訓的仁人用心,因為兒媳仍住夫家,可想而知的,必受婆婆虐待。

  但案子不能結,因為照婆婆的指控,很可能已出了命案,只是未曾發覺。而一旦發覺,又可能涉及謀殺親夫,這樣的案情,便無法宕成懸案,否則便是「草菅人命」,只要有人說話,秦守訓的前程都會不保。

  因此當務之急,便是首先要確定當事人的生死。生要有人,死要有屍,案子才能辦得下去。

  秦守訓彷徨無計,去求了一支簽。簽文是唐朝大詩人李商隱的一句詩:「藍田日暖玉生煙」。猜詳了半天,不知其意。不過整體來看,不像是已經死了的語氣。而且此詩上句為「滄海月明珠有淚」,關合著合浦還珠的典句,只不知身藏何處而已。

  因此秦守訓便發了一道「海捕文書」,遣一名幹練的差役,出外尋訪。這不會像大海撈針、茫無涯際,有一套例行的程式,先到當地縣衙門投文,請求協力,捕頭便會找地保查問,可曾見有如何如何模樣的陌生人?有了線索,再行追查。否則轉到下一縣,重複這一套程式。

  這名差役的運氣很好,一半也是他肯實力奉公。經過之處,在茶坊酒肆先就探訪了,出西安府到得藍田縣,天色已晚,不便投文,找一家客店歇下。夜來無事,找旅客喝酒聊閑天,談到那件疑案,那差役揭露了自己的身份與任務,問大家可曾見過這麼一個遊學的書生?

  「在華嚴寺替和尚抄經的那位相公,不知道是不是?」

  據此人所述的相貌,頗為相似。尤其令人可疑的是,那位「抄經相公」臉上從無笑容,平時沉默寡言。不抄經時,便坐在大殿臺階上仰望空中,仿佛有無窮心事似的。

  差役喜不可言,還怕一夕之隔,事起變化,問明瞭華嚴寺的位址,當夜趕了去,叩山門求見方丈,道明來意。方丈說了這位「抄經相公」登門自薦的日期,約略相符。請了那位「抄經相公」來見,差役只說了句:「你老婆為你受盡冤枉吃盡苦,你知道不知道?」那人頓時雙淚交流,真相大白了。

  華嚴寺自此聲名大噪,方丈頗有生意眼,設了籤筒,大肆宣傳,都說華嚴寺的簽靈,香火興旺。王萬鐘不能免俗,也去求了一支簽,簽是「上上」,但簽文玄而又玄,共是四言四句:「無情無理,有情有理,有理無情,有情無理。」

  王萬鐘沉吟了好久,驀地裡省悟,國法不外人情,聽訟讞獄,不外乎從情理二字上去細心推求,真相自出。

  第二天進了西安城,王萬鐘行裝甫卸,便去看長安知縣孫複。長安是「首縣」——州縣官進省,第一件事便是拜訪首縣,因為他是州縣官中的龍頭老大,凡事需要他指點,才不致出什麼差錯。

  孫複下鄉驗屍去了,不過已留下了話:「王大老爺公差到省,少說也有個把月耽擱,要替他找公館。」公館找在西城的三清觀。接待的縣丞派人將王萬鐘的行李,由客店搬到三清觀,安頓既定,王萬鐘看辰光甚早,決定去謁見首府。

  首府便是西安知府,名叫瑞福,是個旗人,年紀只有三十多歲,翻譯進士出身。手本一遞進去,立刻接見,那瑞知府脾氣很好,毫無架子,口口聲聲「王大哥」,叫得極其親熱。

  「王大哥,這件案子來頭不小,還驚動了四川勒制台。本省陸中丞特地趕到蘭州,跟長制台商量,發交西安府提審,而且檄調王大哥來主辦,一切要仰仗了。」

  「不敢,不敢!卑職奉命陪審,自然追隨大人之後,力效綿薄。」

  「不,不,我跟首縣孫大老爺,都是擺樣子的。王大哥,你對這件案子,有什麼看法?」

  「卑職只是聽人傳聞而已,未閱全案,不敢有成見橫亙腦中。」

  「王大哥虛衷以聽,佩服之至。不過採訪民情,於辦案亦不無裨益。」

  「是,」王萬鐘欠身問道,「不知民間是何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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