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高陽 > 高陽說紅樓 | 上頁 下頁 |
|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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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偉元當然早就顧到南方的市場,但如在京印書南運,則有諸多窒礙,京中供不應求,並無大量餘書,是其一;天寒地凍,水路不便,且亦非漕船「回空」之時,是其二;舟車駁運,費錢費事,是其三。既然如此,何不將原版送到蘇州刷印?此即是你所考出的胡天獵藏本的程乙本。 四、程乙本的銷路很壞。考究其原因:①《石頭記》一名,在南方的知名度本不如北方,再改了《紅樓夢》,更少人知;②不論程甲本,及略為校改過的程乙本,錯字都很多,加以北方的口語,南方不熟習,閱讀更加吃力,口碑自然不佳;③因為赴京會試的緣故,少了許多新科舉人,便少了許多顧客;④知道《石頭記》或《紅樓夢》並有意購置者,寄望於京版會比蘇版來得好,托人在京代購。 這些原因都是可以改善的,或者由時間來消失的。時間對蘇州萃文書屋更有利的是,壬子年有恩科鄉試,在江寧、杭州、南昌、福州等地,秋天還能做一筆好買賣。既然京本大獲其利,何妨不惜工本,大幹一番?而在高鶚,除了優厚的物質報酬(我疑心不用「文粹堂」而用「萃文書屋藏版」的名義,是意味著此書的權益,為雙方所共有:利潤由程、高拆賬,與文粹堂出版其他書籍有別)之外,也還有愛惜羽毛之意,因而就程乙本大加改動:包括程序「紅樓夢是此書原名」,改正為「石頭記是此書原名」在內。 高鶚的此一工作,必在壬子年秋冬間完成;其理由已如前述,他要結束這一項雜務,才能專心一志準備舉業,再有個確證,見於周春《閱紅樓夢隨筆》自序:「壬子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茲苕估以新刻本來,方閱其全。」即指程丙本而言。周春此序作於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所謂「苕估(湖州書商)以新刻本來」,自不必死看作程丙本於甲寅年始問世;但以時間計算,壬子還未有程丙本,則可斷言。 至於高鶚未寫「三版序言」,推想是出於程偉元的生意眼,因為二版滯銷,存書甚多;如果明明白白說明是三版,並指出添改了兩萬餘字之多,則二版必無人問津,全成廢紙;所以不能不打個馬虎眼,希望將二版夾帶出去。同時,二版「引言」中,程高已大吹特吹,前八十回的錯字既已「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內容亦「廣集校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後四十回又以秘本自炫,「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葺,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誰知忽然增添了如許文字,改正了如許錯誤,豈非自明其前言為虛? 程本的來源 程偉元所獲抄本的來源,我以為前人筆記中,有一條很重要,即是大作第四章第三節開頭,您認為「值得特別注意」的《樗散軒叢談》:「乾隆五十四年春,蘇大司寇家因是書被鼠傷,付琉璃廠書坊抽換裝訂,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漁利,今天下皆知有《紅樓夢》矣!《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第原書僅止八十回,餘所目擊。後四十回乃刊刻時好事者續補,遠遜本來,一無足觀。」您不能確定作者寫此條筆記的時間,其實是很清楚的:稱「蘇大司寇」則必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正月至五十九年甲寅十一月,蘇凌阿刑部尚書任內;過此則蘇凌阿調江督,當稱「蘇制軍」;如在嘉慶二年九月以後,則以蘇凌阿入閣,當稱「蘇相國」。而在「天下皆知有《紅樓夢》矣」之前,著一「今」字,亦可知必在程丙本出版以後不久所寫。 其次,亦可確定其所見的「八十回本」即蘇凌阿的藏本,因為如在他處「目擊」自當注明出處。倘未見過蘇凌阿的藏本,則「原書僅止八十回」,後四十回「乃刊刻時好事者續補」,即成武斷;也許蘇藏即是百二十回本,那又怎麼說? 如上所述,由於時間上的密切銜接,有理由相信程偉元所得的八十回本,本自蘇凌阿家;或許蘇凌阿重裝鼠傷之書,即是交給文粹堂承辦,亦是很可能的事。 如果這個假設能夠成立,便可進一步再做一個假設,即程序所言確為實情,既得八十回抄本後,於乾隆五十四年春天至五十六年春天,「竭力搜羅」,逐步收全,經高鶚校訂後,始付剞劂。看來是程偉元有意想刻一部「全書」出來,而絕無作偽的證據。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後四十回,決非程、高所續。 後四十回非程、高亦非曹、李後人所續 後四十回來源不明,續作者是誰?恐怕將成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不過,我不以為會有曹、李兩家後人在南方所續的可能。因為在京的旗人,在外省罷官後,必須歸旗,以便控制,此項禁例在雍正、乾隆年間更嚴。於此,我要附帶指出,所有研究曹雪芹身世的專家,對八旗制度的瞭解,似都欠深入,因此忽略了好多傳說的可靠性,如張永海世居香山門頭村正黃旗,屬健銳營右翼,「自稱是雪芹晚年的鄰居」。這話便相當可靠,照道理說,曹雪芹既屬正白旗,不應住在正黃旗營房;殊不知雍正年間,為了打破下五旗旗主與屬下的密切關係,曾採用各種分化隔離的手段。最主要的是,八旗都統原為旗主屬下的行政官,而特簡皇子或親、郡王充任,則原來的旗主,如為世襲的鐵帽子王,即不得以皇子為屬下;如為貝勒、貝子,則不得以親、郡王為屬下,無形之中,將旗主支配全旗之權直接移於都統,間接歸於君上。這在雍正雖出於私心,而事實上為「軍隊國家化」的一項重要步驟。 此種分化隔離的手段之一是,調旗管理營房。是故只要各旗都統處有戶籍底案,雜居並非厲禁。而健銳營設置於乾隆十四年,與「雪芹晚年」之話亦合。如果當時訪問者,能依旗下制度去追溯曹雪芹的一切,譬如平郡王福彭,亦即曹雪芹的表兄,乾隆初年當過正黃、正白旗都統,對曹家可能有怎樣的照應,以及乾隆十三年福彭的去世,對於曹家是否又一次嚴重的打擊?都很值得去探索。 從回目看脂本 《紅樓夢稿》影印本,至今尚未能細讀,因而這一次無法多談。不過關於脂本的先後,根據回目的分析,我認為甲戌本確早於其他各本,其先後次序是: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己酉本殘本(原藏五十三回,補抄二十七回,今剩一至四十回。以舒元煒己酉年序,稱己酉本),甲辰本,有正本,紅樓夢稿。 茲先談第三回,各本所作回目是: 甲戌本 金陵城起複賈雨村 榮國府收養林黛玉 己卯庚辰本 賈雨村夤緣復舊職 林黛玉拋父進京都 己酉本 托內兄如海酬閫師 接外孫賈母憐孤女 甲辰本 托內兄如海酬訓教 接外孫賈母惜孤女 有正本 同上 紅樓夢稿 托內兄如海薦西賓 接外孫賈母惜孤女 甲戌本的回目制得極其空泛,而且「收養」二字亦頗不妥,林黛玉竟似棄兒。己卯庚辰本重制,有「賈雨村夤緣」「林黛玉拋父」,意義是豐富得多了,但「賈雨村夤緣復舊職」,畢竟只是枝節,無非林如海正好托他送女進京的一個因由,書中亦只一筆帶過,根本不值得強調;所以己酉本改為「托內兄如海酬閫師」,事實上雖仍是「賈雨村夤緣復舊職」,但改以林如海為主格,同時道出他與賈政的娘舅關係,以及賈雨村為林黛玉的老師,無疑地最後勝於前。以「閫師」對「孤女」,可信其為原作;但閫師一詞出於杜撰,不免費解,故甲辰本改為「訓教」,有正本因仍未改。而「訓教」二字意思仍覺不夠醒豁,且字面上與「孤女」亦對不上,最後終於改為紅樓夢稿,亦即程甲本上的「薦西賓」。 再說六十一回,除甲戌、己酉兩本無此回以外,其他各本如此: 己卯庚辰本 投鼠忌器寶玉情贓 判冤決獄平兒情權 甲辰本 同上 有正本 投鼠忌器寶玉情贓 判冤決獄平兒徇私 紅樓夢稿 投鼠忌器寶玉瞞贓 判冤決獄平兒行權 顯然的,回目中上下兩個「情」字,是抄錯了的;甲辰本將錯就錯;有正本改了一半,但改得不好;到紅樓夢稿才完全改對。 己酉本與甲辰本的關係至為密切,但補抄部分所據者為甲戌本,如第七、第八回,甲戌、己酉兩本的回目完全相同,而與他本皆異。己酉早於甲辰,證據不一而足;如三十九回回目,己酉本作「村嫽嫽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問底」,甲辰本已改為「村姥姥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究底」;姥、嫽相通,但須查字典才會知道;小說求通俗,當然要改回姥字。 又一證在第九回回目:己卯庚辰本作,「懲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學堂」,甲辰本同程甲本:「訓劣子李貴承申飭,嗔頑童茗煙鬧書房。」而己酉本作:「懲風流情友入學堂,起嫌疑頑童鬧家塾。」足見己酉本直接庚辰本,過錄時誤將「學堂」「家塾」倒置,至甲辰本始改如程甲本。兩相對照,後勝於前,亦殊顯然。 甲戌本的評價 至於甲戌本早於庚辰本,除了脂批特多,以及那關係重大的十三回之外,「抄閱再評」四字,鐵案如山。不過甲戌本決非畸笏在丁亥年整理出來的新定本,而是另外有一位有相當文學修養的人,在丁亥年以後,以甲戌本為底本,搜羅了各本的脂批,試圖重新編輯成一個理想的本子。您所說的「唯一的例外是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條行間夾批『若從頭逐個寫去,成何文字。《石頭記》得力處在此,丁亥春』」,這可能是全稿初步編輯完成,並謄清後,又發現有一條批,暫記於此,以待第二次處理。 由甲戌本現有的形式,可以推知此君的編輯方針是,每回加「回首總批」「回末總評」,前者提綱,後者總結;涉於瑣碎而又必要者,則用雙行夾批,取消眉批,以期閱讀省力。「彩明」一節,明明可以看出此君的苦心,至於提出來的眉批,可能是暫時堆置的材料,與第一回那條行間夾批一樣,都還待考慮處理的方法,是擺在回首、回尾,還是正文之下? 如上所述,仍然承認您認為甲戌本是個「新定本」的看法;不過此新定本所根據的底本,則為早於其他脂本的甲戌本。我這樣說,不知您認為公平否?丁巳新正初四寫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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