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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崇禎十、十一、十二年亦即戊寅、己卯、庚辰三年,為明朝百毒俱發,勢在必亡之時,而南都的繁華,卻更勝於昔;「四公子」的名聲,即起於此時。十一年南闈鄉試,王謝子弟,東林孤兒,連翩入場。陳貞慧、冒辟疆、侯方域皆下第,而不盡關乎文字優劣,如侯方域之被擯,乃第一場策論觸犯時忌之故。

  《壯悔堂文集》卷八「南省試策一」,有徐鄰唐按語:

  「是科為己卯,朝宗舉第三人。放榜之前一夕,而副考以告正考曰:『此生如以此策入彀,吾輩且得罪。』本房廖公國遴力爭曰:『果得罪,本房願獨任之。』正考遲回良久曰:『吾輩得罪,不過降級罰薪而已。姑置此生,正所以保全之也。』朝宗遂落。今讀其策,豈讓劉蕢,千載一轍,良可歎也。」

  正主考的意思是,取中侯方域,則磨勘試卷,侯方域將獲重罪,是故斥落正所以保全。這個說法,可以成立。因為侯方域這篇策論中,對崇禎有極深刻的批評,試摘數段如下:

  「所貴於甘德者,能臨天下之謂也。虞書曰:『臨下以簡。』而後世任數之主,乃欲於其察察以窮之。過矣!夫天下之情偽,蓋嘗不可以勝防;而人主恒任其獨智,鉤距探索其間,其偶得之也,則必喜于自用;其既失之也,必且輾轉而疑人。秉自用之術,而積疑人之心,天下豈複有可信者哉?」

  這開頭的一段,便是指崇禎察察為明之故,而非虛空鑒衡,驟作月旦;是有實例為根據的。

  崇禎二年十二月,清太宗兵逼北京,甯遠巡撫袁崇煥率師赴援。其先,俘獲太監二人,清太宗付與漢軍旗人高鴻中、鮑承先監收。高、鮑二人遵密計行事,據《清太宗實錄》所載如此:

  「坐近二人,故作耳語雲:『今月袁巡撫有密約,此事可立就矣!』時楊太監者,佯臥竊聽,悉記其言……縱楊太監歸。楊太監將高鴻中、鮑承先之言,詳奏明帝,遂袁崇煥下獄。」

  這完全是《三國演義》中「蔣幹盜書」故事的翻版。事實上,清太祖時曾將《三國演義》譯為滿文,作為兵書。清太宗確為有心用此反間計,而居然奏效。孟心史先生對崇禎「竟墮此等下劣詭道,自壞萬里長城」,深致感歎。後入讀史,尚有餘憾;則在當時的侯方域,自更痛心疾首,所以在策論中痛切陳詞如此。倘或中式,闈墨發刻,天下皆知,則謗訕君上,必有巨禍。是故「保全」之說,亦不可全視為遁詞。

  榜發下第,侯方域回家鄉,與賈開宗等組織文社,名為「雪苑社」,社友共六人。《李姬傳》所謂「雪苑侯生」之雪苑,出處在此。

  崇禎十四年,侯恂出獄而侯執蒲病故。這年李自成破南陽,圍開封,侯方域奉父避難金陵。下一年歸德淪陷,開封被圍益急。其時在河南的官兵,以左良玉的實力比較雄厚,但跋扈不聽節制,特起侯恂以兵部侍郎總管援汴官軍,結果很不理想。侯方域《甯南侯傳》:

  「以司徒公代丁啟睿督師,良玉大喜踴躍,遣其將金聲桓率兵五千迎司徒公。司徒公既受命,而朝廷中變,乃命拒河援汴,無赴良玉軍。良玉欲率其軍三十萬,覲司徒公子北河;司徒公知糧無所出……卒不得與良玉軍會。未幾,有媒孽之者,司徒公遂得罪。」

  這段文章寫得支離不明,所謂「朝廷中變」系指何事?左良玉擁兵三十萬;侯恂可曾督促攻賊?皆無交代。此由於侯方域為親者諱,隱略了一大段事實:其時,侯恂尚未受代,開封前線,仍由丁啟睿督師;官兵左良玉、虎大威、楊德政、方國安諸軍,雲屯於開封以南的朱仙鎮,與賊壘相望。《明史紀事本末》載:

  「啟睿督諸軍進戰。良玉曰:『賊鋒方銳,未可擊也。』啟睿曰:『汴圍已急,豈能持久?必擊之!』諸將鹹懼,請詰朝戰,良玉以其兵南走襄陽,諸軍相次而走,督師營亂。」

  明史《左良玉傳》所記大致相同,而更為詳晰:

  「賊營西,官軍營北。良玉見賊勢盛,一夕拔營遁;眾軍望見皆潰。自成戒士卒,待良玉兵過,從後擊之。官軍幸追者緩,疾馳八十裡。賊已於其前穿塹,深廣各二尋,環繞百里;自成親率眾遮於後,良玉兵大亂,下馬渡溝,僵僕溪谷中,趾其顛而過;賊從而蹂之,軍大敗。」

  結果是「棄馬騾萬匹,器械無算;良玉走襄陽」。其時,侯恂在黃河北岸,崇禎命侯恂「拒河圖賊」;命左良玉「以兵來會」,即由襄陽北上,仍回開封前線,而左良玉「畏自成遷延不至」。於是九月間,李自成決河灌城,中州佳麗,盡付波臣,大堤弦管,與濁潮相嗚咽了!

  于此可知,《甯南侯傳》所謂「流賊憚之,呼為左爺爺」,有無其事,實成疑問。史實俱在,左良玉不能不負開封失陷的主要責任。而侯恂複起,對左良玉一無作用可言。侯方域所記,實皆粉飾之詞。據明史《左良玉傳》:「帝怒恂罷其官,不能罪良玉也。」則左良玉所報答於舉主者,實所不堪。獨怪侯方域猶為之曲曲回護,此中是何道理,很難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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