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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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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劉冠雄複長海軍,陸軍由段祺瑞自兼,唯一未決定的是交通總長,實在找不到適當的人選,只好暫且擱下,先來料理善後。 第一件是遣散辮子兵,留槍走人,每名發餉一個月,火車票一張,事情毫不麻煩,麻煩的是如何酬庸及安撫第十六混成旅。 酬庸又比安撫容易,升官給獎,便足以酬其功,安撫卻無善策。因為馮玉祥發了一個通電,針對「小朝廷」及復辟分子提出四個條件:取消優待清室條件;取消「宣統」等年號,貶溥儀為平民;宮內外清室公地收歸國有;嚴懲此次叛逆禍首及從逆。 這個通電是用「北洋軍界全體」發表的,而據段祺瑞接到的報告,馮玉祥還打算用武力驅逐溥儀,這就更加要小心了。所以一面叮囑段芝貴嚴密防範,一面派專車到天津,將徐世昌接到京來,商量保全清室的辦法。 等徐世昌七月十六日一到京,載灃就知道了,派世續拿著他的名片去致意,同時將倒填年月的「退位詔書」,拿給徐世昌看,說是打算用內務府的名義,諮請民國國務院發佈。 「不妥,不妥!」徐世昌大為搖頭,「在民國的立場,尤其是反復辟之後,何能公佈這道『退位詔書』?大哥,不是我說句『大不敬』的話,連『朕』的字樣都不能用。」 「是,是!我回明皇上,照尊意改正。」 「也不能光是我一個人的意思,得找芝泉商量。改好了,我再通知大哥。」 「好!我待命就是。」世續又說,「關於優待條件——」 「大哥,你請放心。」徐世昌打斷他的話說,「我在天津就告訴芝泉了。」 原來當段祺瑞赴馬廠誓師以前,向徐世昌去辭行,徐世昌特別叮囑,說復辟非清室本意,就是張勳,亦是一時糊塗,總要念北洋袍澤之誼,網開一面。段祺瑞表示,他亦是吃過清朝俸祿的,哪裡會不念故主;至於張勳,未見得肯投降,大致是往東交民巷一躲。如果抓住張勳,也一定會放掉他,無煩諄囑。 「不過,」徐世昌又說,「現在南方要求取消優待條件,可以不理。馮玉祥近在咫尺,而且這一次用兵,十六旅亦很出了力,其勢不得不加以安撫,事情比較麻煩。請你轉告北府,優待條件,一定可以保全。但恐有委屈皇上之處,不能不預先告罪!」 「言重,言重。老弟台朝廷柱石,真正是一柱擎天,全要仰仗了。」言罷,世續興辭而去,約定第二天上午再見面。 第二天上午,傾盆大雨。但世續仍舊一早便到了賢良寺,在先後為曾國藩、李鴻章,以及最近康有為住過的那五楹精舍中,再度見到了徐世昌。 「稿子改過了,請大哥過目,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咱們再商量。」 世續接過稿子來看,是一道「大總統令」,程式及內容有幾處重要的改變。程式上是由內務府致函內務部,由內務部呈國務院,再辦「府稿」發佈。內容上,第一、溥儀自稱「沖人」,避免用「朕」及「上諭」字樣,免得刺激國民公意。第二、不說「不得已而允如所請」,只說張勳「率領軍隊,入宮盤踞,矯發諭旨,擅更國體,違背先朝懿訓,沖人深居宮禁,莫可如何!」 這個將一切責任推到張勳頭上的原則,是段祺瑞早就與他的智囊們商量好的不二法門。所以早在馬廠誓師時,梁啟超執筆的討逆檄文中,便對張勳作了醜詆。他說:「該逆張勳,忽集其凶黨,勒召都中軍警長官三十余人,列戟會議,複叱吒命令,迫眾雷同。旋即挈康有為闖入宮禁,強為擁戴。世中堂續叩頭力爭,血流滅鼻,瑾、瑜兩太妃痛哭求免,幾不欲生。清帝孑身沖齡,豈能禦此強暴?竟遭誣脅,實可哀憐。」遠比陳琳討曹操、駱賓王討武則天的檄文,來得肆無忌憚。 但想不到有馮玉祥代表「北洋軍界全體」,要求驅逐溥儀的通電發表。段祺瑞、徐世昌想一手掩盡天下人耳目,已不太可能。除了清室必須保全以外,復辟的禍首,就不能不辦了。 於是繼七月十七日「據內務部呈稱,准清室內務府函稱:奉諭」云云「等情,此次張勳叛國矯挾,肇亂天下,本共有見聞,茲據呈明諮達各情,合亟明白佈告,咸使聞知」這一道由「國務總理段祺瑞」具銜的「大總統令」以外,第二天又有一道「懲治復辟禍首」的命令。 命令中說:「除張勳已於六月褫奪官勳,明令通飭嚴緝,及雷震春、張鎮芳、馮德麟,於十五日分交法庭,依法嚴懲外,所有此次同謀造亂之康有為、劉廷琛、萬繩栻、梁敦彥、胡嗣瑗等,均著京內外軍警長官,一體嚴緝懲辦。其實被罔脅者,一概從寬免究。」此時除康有為在美國公使館,萬繩栻在法國醫院以外,胡廷琛已潛回老家,胡嗣瑗本在馮國璋幕府,覆巢之燕,重回故壘。梁敦彥亦列名禍首,令人不無意外之感,而實在並不冤枉。 此人字崧生,廣東順德人,與唐紹儀同學,都是曾國藩所遣派的「留美幼童」出身。但除了英語說得跟美國人一樣以外,別無所長,所以雖在袁世凱時代當過外交總長、交通部長,但當過就算了。外交界、交通界都當沒有這個人一樣,有事從來都不曾想到過他。 因此,當張勳復辟時,他聽說少一名「外務大臣」,便興沖沖地毛遂自薦:自道與各國公使都有交情,可以說服他們承認復辟。及至「拜印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奔東交民巷,分訪各國公使,要求承認,當然碰了一鼻子灰。後來又要求使節團出面調停戰事,亦遭峻拒。好些「議政大臣」對他不滿,認為他太無用,只一味會吹牛,誤了大事。由於風評如此不佳,段祺瑞左右,便拉了他來湊數。好在他的外國朋友不少,不必托庇使館,只要一進東交,便不愁沒有藏身之處。 最倒楣的當然是被捕的雷震春、張鎮芳、馮德麟,其中張鎮芳黴氣最重。雷震春有段芝貴,馮德麟有張作霖保,只受了幾天牢獄之災,張鎮芳就不同了。 張鎮芳自恃與袁世凱中表兄弟,而且為人刻薄,所以一向人緣極壞。由於段祺瑞在袁世凱竊號自娛時,不肯盲從,結怨更深。這一次天網恢恢,以復辟禍首被捕,沒有人肯出面保他,更沒有人為他到段祺瑞那裡去求情。於是天津地方法院公事公辦,押在看守所,家屬請求保釋,批示不准。 這一下只好請律師。當時京津一帶最紅的一個律師叫汪有齡,字子健,杭州人,以日本留學生在民國元年當過司法部次長,好些庭長、推事,是經他的手放出的。他之能獲得當事人的信任,這一點很有關係。張家請他辯護,亦就是看中了他在司法界的這層淵源之故。 汪有齡心想,復辟禍首,身系囹圄的,只有張鎮芳一個,以後也不會再有人被捕。所以辦了張鎮芳,就等於辦了全部禍首,此案必為全國視線所集。「千夫所視,無疾而死」,為了滿足社會的嫉惡情緒,張鎮芳判罪決不會輕。案子既不會輕,而且替復辟禍首辯護,必挨小報的罵,因而敬謝不敏,藉口是他要忙於競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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