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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卓家其時在臨邛已有五六十年的歷史,所以照時間來計算,卓王孫應該是老卓的孫子。

  這時的卓家,與老卓當初到臨邛時,搭一個茅篷來住的情形,真有天壤之別。經過三世的經營,到了卓王孫手裡,他家的位於臨邛城南五裡地方的住宅,占地廣達十裡,其中亭臺樓閣,自然應有盡有,此外更特辟了漁池和「圍場」,作為垂釣和打獵之用。起居豪奢,「擬於人君」——由「漢書」上的這四個字,可知卓王孫的起居享用,頗有僭越非禮之處,只是漢初法令寬疏,對於貶抑商人的「七科謫」法令,並未嚴格執行,兼以天高皇帝遠,所以不曾惹出大禍。

  及至與鄧通合作鑄錢,卓家的盛運,更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峰。照史書方志來研究,鄧通所受賜的銅山是一區,不是一座。他受賜銅山的地區,在今西康榮經縣一帶,當時名為「嚴道」,得名的由來,是秦始皇滅楚以後,「徙嚴王之旅,以實其地」,而西南夷中又有蠻族名「道」。以後一直為流放罪犯的地方。淮南厲王謀反,文帝不忍誅殺,下詔徙置「嚴道邛郵」之地,即是此處。淮南厲王在流放途中,不食而死,未到嚴道。否則,那裡的銅山不會為鄧通所有。

  所謂「邛郵」即是臨邛,嚴道與邛郵並稱,可知兩地密邇。榮經在西康極東,臨邛在四川極西,雖隔一個省分,實際相距只兩百里。在這個地區,屬於鄧通所有的銅山,可考者計有兩座,一座在榮經縣東北;另一座就在卓家大宅附近。都由卓王孫替他采銅鑄錢。

  卓王孫與鄧通的合夥,契約的內容無法詳知,據「華陽國志」記載,大致在名義上是一種租賃關係,所得的報酬為「歲取千匠」,這句話的解釋是,卓王孫以一千名工人,采銅鑄錢的總生產量,歸於鄧通所有。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卓王孫的手腕非常高明,他雖取得了兩座銅山的實際經營權,但避免用自己的名義鑄錢,其實「鄧氏錢遍天下」,一大半是卓王孫發行的。他這樣做法有兩個好處:第一是可以避免法律責任。第二不致招搖太甚,是明哲保身之道。以後鄧通被禍,卓王孫沒有被牽涉在內,相信是由於那張合作的契約,請教了法律專家,精心擬訂的結果。

  「錢譜」和「西京雜記」都有關於「鄧氏錢」的記載,說它與「天子錢」無異,可知成分極好,「幣信」極佳,所以能通行天下。這時卓王孫的財富,已經上億。他的貯錢的巨甕,在明朝初年,曾經在臨邛卓氏故宅的水池中掘出來,「大可容五石,色如漆」。小口大腹,甕腳上刻有文字。

  鄧通之富,富在他「鄧氏錢遍天下」的虛名上,同時他也不能像卓王孫那樣,利用財富在家鄉大起園林,安享清福。他在宮中服侍文帝,幾於片刻不離,有錢亦無法去用。錢,對他唯一的作用,不過是否定相士的看法,保障他不致於窮得活活餓死而已。哪知這一重保障亦竟不能獲得。起因是他得罪了太子。他的得罪太子,有兩個說法:一說是弄巧成拙,一說是無意的。照鄧通的為人看來,是無意間所得罪。

  起禍的原因是如此:文帝生了一個惡瘡,發炎作膿,疼痛不堪。在當時的護理技術上,有這樣一個方法,由另一個人用嘴把其中的膿血吮出來。鄧通便是如此為文帝效勞。

  膿血一去,痛楚頓減,但是文帝反而悶悶不樂,因為「吮痛」向來只有子女對父母才肯這麼做。文帝的不樂,正因此舉出于鄧通而非親子。

  於是,他閒談似地問鄧通:「你看,天下最愛我的是哪一個?」

  鄧通不防有此一問,也不知道他的用意何在?想了想答道:「當然應該是太子!」

  這話答得一點不錯,不但得體而且正見得本性善良。不料文帝別有感觸,等太子來視疾問安時,便叫他像鄧通那樣,為他「吮癰」。

  這是多噁心的事——太子大為作難,但不敢違命,很勉強地照辦了。事後打聽到是鄧通想出來的花樣,不僅他自己這麼做,還害了別人。太子疑心鄧通是故意「整」他,平時就看不起此人,這時便越發痛恨。當然,必有人在太子面前挑撥,也是可想而知的。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駕崩,三十二歲的太子劉啟即位,是為景帝。這一下鄧通倒楣了,不過景帝並無殺他的意思,只把他免職,攆出京城。

  於是鄧通回到蜀中,住在榮經縣二不久有人告發,說他在「徼外」鑄錢。「徼外」可以解釋為國境以外。榮經縣西面就是「西南夷」,在那裡鑄錢,豈不是「資敵」?景帝大怒,下令查辦。

  一查果有其事。但實在是冤枉的。鄧通什麼也不會,回家又不久,而且有兩座日進鬥金的銅山,何必還要到國境以外去鑄錢?當然是別人假冒他的名義幹的勾當。但鑄的是「鄧氏錢」,鐵證俱在,法律責任便難逃了。

  結果,鄧通被抄家,抄了家還不夠,因為要追繳他所有「盜鑄」的錢。當時的法律,並沒有「酌留本人及家屬生活費」這一條,所以凡有收入——主要是他人的接濟,像卓王孫那樣,一定是幫助他的。可是他的任何收入,都被官吏沒收,充作償還公款之用,以致於搞得一文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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