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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老卓在臨邛創業,天然的資源雖富,但他仍舊必須有兩個問題要解決,那就是資金與人力。既然他在邯鄲就已致富,那末隨身攜帶著相當的資本,是可想而知的。同時巴蜀在秦代為流放罪犯之地,罪犯貧富不一,達官貴人獲罪,他的家屬門客,充軍到邊區的,自然攜有鉅資,此輩養尊處優,不工不農,要維持生活,唯有以高利貸為業——戰國末期,高利貸已很通行,最具體的例子,就是孟嘗君和馮驤的故事。益嘗君為了養三千食客,不得不在他的封邑山東滕縣放債收息,因為是高利貸,欠債的人多付不起息。孟嘗君接受了他的管一客舍」的人的建議,請經常「彈鋏而歌」的馮驤去收債。他大具牛酒,把債務人都請了來,有還不起的,把借據一火而焚之,永遠不要他還了。

  孟嘗君得知其事,大發脾氣,向他責問,馮驤有兩點解釋。第一,「不多具牛酒,即不能畢會」。第二,「不足者雖守而責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那就不如「焚無用虛債之券,彰君之善聲。」由此可見,高利貸的壓力,重到非設酒食,不能騙債務人到場,而討債討得急了,債務人會逃走。

  但老卓的情況不同,他本人原有身價,而舉債是為了從事生產,償債能力是有相當保證的,同時他也無法逃亡,所以老卓為了籌措資金而舉債,應該不成問題。

  成問題的是人力,開礦冶鑄,需要大量的人力。「吳越春秋」記幹將「采玉山之鐵精」籌劍,「使僮男僮女三百人鼓囊裝炭」。「鹽鐵論.復古篇」說:「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留人民也。」漢書「禹貢」說到鹽鐵實施專賣制度以後,則「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鋼鐵,一歲功十萬人以上。」在老卓,從開採、冶鑄到販賣,為產銷一貫作業,所需要的人力是如何龐大,不難想像。而他既不願輕易透露臨邛有鐵的「獨得之秘」,複以與他一起流放到巴蜀的「難友」,畏懼道路艱難,不願深入劍閣,則「鹽鐵論」中所說「大抵盡收放留人民」這句話,便不適用於老卓。

  這個人力的困難,非老卓所獨具,以後到臨邛的山東程家,同樣地亦感到人力缺乏。那末他們是怎樣解決問題的呢?

  程家是向西發展,利用了西康一帶的蠻夷,即所謂「椎髻之民」。卓家是向南發展,招致了本地的土著,以及雲南的苗子、裸羅,即所謂「運籌策、傾滇蜀之民。」

  老卓的「籌策」是什麼?史書上並無記載,但根據中外古今自艱難困苦中創業成功的例子去分析,不難想像得之。首先,老卓決不會以「老闆」自居,必定自己刻苦而馭下有思,才能受人愛戴,誠信相孚。其次,他必須親自下手,在技術上作優越的領導。複次,他應該有組織方面的才能,才可以統馭那許多來自各地,語言和生活習慣都不相同的工人。最後,他要用絕大的智慧、勇氣和耐性,來制定並執行他的「法律」。

  老卓的事業光有了基礎還不夠,他能夠發展,而且是加速發展,其間的關鍵,在於他始終未受苛政的壓迫和戰亂的威脅。贏政自稱「始皇帝」以後,二十七年出巡隴西。第二年走得更遠,東行出潼關,經河南到山東,登泰山,南下到徐州,渡淮水到湖南,然後由武關口關中。二十九年仍是從河南到山東,這一次遇到一件大煞風景的事,在河南陽武的博浪沙地方,遇到張良遣人行刺,一個一百二十斤的大鐵椎誤中副車,秦始皇為此展開十天的全面搜索行動,遊興也大受影響,匆匆由山西上党回秦。

  以後在三十二年、三十七年還有兩次巡行,足跡遠至浙江紹興。最後一次出巡,中途得病,死在河北。遺命傳位長子扶蘇,而丞相李斯知道政局不穩,秘不發表,七月裡的天氣,屍體都已發臭。就在這樣星夜趕回咸陽的途中,太監趙高發動了一場「奪權」的大陰謀,擁立秦始皇幼子胡亥,是為「秦二世」。

  秦始皇五次巡行天下,辟馳道,修長城,在驪山造陵寢,徵發苦工,動輒數十萬,但蜀中仍未受影響。

  胡亥即位,荒淫益甚,等驪山的皇陵完工,繼續調發這批奴工,建造在秦始皇手裡就已興工的阿房宮。橫徵暴斂,天下不寧,而蜀中依然未受到大影響。胡亥即位的第二年,陳勝、吳廣首先揭竿而起,於是群雄並起,逐鹿中原,終於演變成楚漢相爭的局面。這時黃河、長江兩流域及其附近地區,幾乎無不受到戰火的破壞,只有巴蜀是平靜的。由於地形阻隔,交通不便,巴蜀才真是避秦之地,而臨邛也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楚漢相爭的局面,前後共五年,垓下一戰,楚歌四面,項羽烏江自刎,始告結束。當時中原的情況是:既有的生產制度遭受到徹底的破壞,士農工商,都失所業。一石米賣到五千錢,餓極了吃人,死的人在總人口一半以上。民間窮,公家更窮,天子的馬車無法找到四匹純白的馬來拉,只好用雜色的馬湊數。朝中的將相,則連馬車都坐不起,只好坐牛車。

  在這時候,還有一批不道德的商人出現。略為積蓄了一些資本,立刻幹起投機倒把的買賣,以致物價大漲,一匹馬賣到二千兩金子。漢高祖下賤商法令:「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未始不是受了這個刺激而然。

  但是,漢朝的經濟復興,卻仍然是商人居其首功。而商人的得以有所貢獻,則出於一條開明的法令:「關梁弛山澤之禁」,於是「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無疑地,這「富商大賈」中,必有老卓,甚至為其中的第一位。更無可疑的是,他從臨邛帶來了大批鐵制的農具,分散到全國各地。如果不是鐵器容易腐爛,我相信從吳越到燕趙的土地中,都可以掘出卓家所制的鋤頭鐮刀來。

  如果說,卓家在臨邛的事業,自秦始皇二十七、八年到漢高祖五年的這十七、八年間,憑藉老卓豐富的經驗、卓越的才幹,在一個幾乎與世隔絕,不受天下大亂的影響的安定環境中,利用天然的豐富資源,奠定了堅厚不拔的基礎為第一階段;則自高祖六年完成一統之業,到文帝初年約二十五年之間,為其大事發展的第二階段。

  在這一階段中,環境特別有利於支持農業的工商業。大亂以後,民生凋敝至極,上下一心,所共同致力解決的首要問題,即為民食。但政府此時還無力在實質上幫助農民,如貸放種籽、口糧、農具、資本,以及放領公地等等,那都是好久以後的事,當時的政府,只能採取比較惠而不費的德政,主要的有六項:

  第一,獎勵孝弟力田。在呂後臨朝稱制的那八年中,特置孝弟力田官,俸祿特厚,他的任務是「勸今天下,各敦行務本。」

  第二,開放一切資源。只要努力生產,不愁不能生活,同時開放一切關禁,便利物資的流通,以調劑盈虛。

  第三,廢棄貨幣國有政策。人民可以按照政府所頒的規格,自由製造貨幣,藉以刺激交易,活躍市場。

  第四,獎勵生育。女子最好十五歲便出嫁,如果到三十歲還不結婚,「罰出五算」,一算是一百二十五錢。懷孕的,賜穀二斛,名為「胎穀」。嬰兒無親屬,或者家貧養不活的,政府另有補助。

  第五,減輕賦稅。自古以來,田賦最標準的稅率是「什一之稅」,漢初改為「十五稅一」,一度廢除,旋又恢復,到文帝時更屢有減賦的詔令。

  第六,勵行節約。公家的預算,務求其低,以減輕人民的負擔。

  總之,這個時期,可以說是極端的自由經濟,一切為了便民,一切為了生產。其時封建制度已經恢復,但高祖諸子分封在外的,不管王國還是侯國,有朝廷所派的「相」和「傅」,擔負起治理國政和輔導王侯的重任,所以中央的政令,依然可以貫徹。而呂後雖多失德,也像武則天一樣,對老百姓是不算太壞的。呂後一死,劉氏子弟大殺日後娘家的侄兒,也只是一場宮廷政變,並不影響整個政局,相反地,反迎來了一位古今罕見的仁君,那就是文帝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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