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假官真做 | 上頁 下頁 | |
二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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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人喜不可當,再一次申述了他的諾言,一登王位,決不敢有負師傅恩德。 於是留下異人在廳中獨飲,他告罪離席,到了後廳,把他的寵姬找了來,說明經過。然後以極鄭重的語氣告誡她,千萬不可說她已懷有身孕!他為她分析利害:不說破,則生子為秦王,她就是太后;說破了,即使無殺身之禍,但一旦色衰愛弛,打入冷官受一輩子的苦。 「大亨」的女兒,耳濡目染,自然也是個厲害角色,心領神會了呂不韋的話,辭別故主,高高興興地投入異人的懷抱。說也奇怪,她懷孕懷了十二個月,這稱為「大期」;但異人不曾發覺,只當她十月懷胎,生下一子,十分高興,把她立為夫人,她的兒子便成為嫡子,取得了法定的王位繼承權。其時為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 異人的這個嫡子就是秦始皇。秦王姓嬴,異人把這個兒子取名為政。據說嬴政生得極醜陋,身不滿五尺,說話是極難聽的「豺聲」。脖子細長,能夠轉一百多度看到後面的人,名為「狼顧」。「豺聲狼顧」都是陰險之相。此人真是戾氣所鍾! 在嬴政出生時,秦趙的關係,正在急劇惡化,前一年——秦昭王四十七年六月,秦將白起大破趙軍于長平,即今山西高平附近,坑殺趙卒四十五萬。他出生的那年十月,王齕代白起為將,攻趙國的武安等城,趙國割地求和。不久秦又發兵攻邯鄲,趙國的平原君飛書魏國,向他的小舅子信陵君求援,「信陵君竊符救趙」,始得解圍。 趙國忍無可忍,決定要殺異人洩憤。呂不韋得到消息,趕緊奔來通知。商量結果還是靠了呂不韋的神通,以六百斤黃金,賄賂關卡上的官吏,偷渡出境,逃回秦國。異人的夫人則由於她的「大亨」父親的庇護,帶著三歲的兒子隱藏了起來,始終沒有給趙國抓到。 回國以後的異人,第一件事就是去叩見華陽夫人。受了呂不韋之教,他穿了楚國的服裝去見母。華陽夫人喜不可言,為他改名「子楚」。這樣過了六年,秦王駕崩。太子也就是安國君繼位,立華陽夫人為王后,子楚為太子。趙國也把秦國的太子夫人與嫡子,送了回來。再下一年的十月,呂不韋的計畫,全部實現。子楚終於登上了王位。 子楚就是秦莊襄王,他即位後,尊華陽後為華陽太后,生母夏姬為夏太后。呂不韋做了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陽十萬戶」——十萬戶農民所納的賦稅,都歸他所有。莊襄王對他言聽計從,自不在話下,華陽太后、夏太后以及莊襄王后,得有今日,亦都是他當初擁立之功,所以呂不韋在咸陽宮庭所受到的禮遇,在秦國是前無古人的。 莊襄王即位三年,一病而亡。嬴政即位,這時才十三歲。國事都由太皇太后及太后作主,於是呂不韋受到更上層樓的尊敬,以王命尊他為「相國」,又仿齊桓公尊管仲的前例,號稱「仲父」。不久,盛年寡居的太后,難耐寂寞,重拾舊歡,以重金封了左右宮人的嘴,不時密召呂不韋進宮幽會。 這一來,呂不韋等於成了秦國的實際統治者,大貴大富,光是家僮就有萬人之多。但是當時天下享大名的貴人,依然只是還活著的平原君、信陵君。因為他們門下的食客,都是知識份子,「士」的身份豈是僮僕可比?呂不韋是個極好場面虛名的人,恥不如人,決意要壓倒「四公子」的聲名。 於是他亦招致食客,待遇極其優厚,短短的期間內,就聚集了三千人之多。又因為那時諸侯的食客中,飽食終日,相互質疑,著書立說,布行天下,不但自己揚名,連帶為他的居停也增添了光采,所以呂不韋亦請他的食客著書。 他的方法是集體創作,不拘題材長短,自由發揮,等各人交了卷,再提出討論,加以修改,等定稿後,匯輯成書,題名「呂氏春秋」,算是他的著作。為了宣傳,他又擺了個噱頭,把他的「大作」在咸陽鬧市陳列出來,並「懸千金其上」,說是「有能增損一字者」,就能獲得這筆巨額的獎賞。世上哪有不能增損一字的文章?但是,儘管來看這部書的人很多,卻始終沒有人敢生妄想去發那筆橫財。因為畏懼他的權勢,究不知他的懸賞是真是假,怕挑了他的眼,千金未得,一命嗚呼! 「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富貴而好名,必于社會有益,呂不韋就是如此!他編的這部「呂氏春秋」,雖歸入「雜家」,但為周秦諸子中的傑作,它的學術價值,至今不減。全書分為「八覽、六論、十二紀」,每覽分八篇,每論分六篇,每紀分五篇,總計一百六十篇,流傳至今,只不過第一覽缺一篇——秦始皇焚書坑儒,何以「呂氏春秋」沒有燒掉,是個很有趣的謎。有人說「焚書」的獻議者李斯,原為呂不韋的門客,感念舊主,所以獨存其書。戰國諸子百家之語,在「呂氏春秋」中保存得不少,而此一端,就可想見此書的價值。 「呂氏春秋」的內容很駁雜,大至治國,小至養生,無所不有,大致是一本談「治道」的著作,多用故事作寓言,莊諧並作,簡潔生動,是第一流的「專欄」。 如「當務」一篇,開宗明義就說:顛倒黑白的雄辯,不近人情的正直,莫名其妙的勇氣,只重形式的法律,好比心無定見的人騎了一匹千里馬,瘋狂的人手裡拿一把寶劍,「大亂天下者,必此四者也」!以下用四個故事作「此署」的例證,第一個是「盜亦有道」的典故。第二個是「其父攘羊,其子證之」的故事。第三個例證談愚勇,最有趣: 齊國有兩個出名勇敢的人,一個住東城,一個住西城,有一天無意間相遇,其中之一提議:「一起喝兩杯吧?」另一個無可無不可,便弄了酒來喝。 寡酒乏味,有一個就說:「弄點肉來吃吃吧?」 「你身上是肉,我身上也是肉,何必還要另外去買?」 「這話不錯!」 於是只弄了些蘸肉的醬醋來,兩人各自抽刀,你割我身上的肉吃,我割你身上的肉吃,一直到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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