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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戛然而止,令人詫異,秋月便問:「怎麼不念下去?」

  原來他念的是陶淵明祭從弟文,那一句是:「物久人脆。」物字出口才想到忌諱,所以突然頓住。此時聽她這一問,便知她沒有念過這篇文章,不難掩飾。

  「忘記掉了。『溫風始逝』,可知涼飆已至,這澄高的靜月,自然是秋月。」

  「越解越圓滿了。」秋月很高興地,「勞駕你把它寫下來吧!」

  於是曹雪芹在那張淡紅羅紋箋上,用正楷寫上「曹霞字澄秋」五字,雙手遞給秋月。

  秋月也是雙手捧接,微笑凝視著,忽然眼淚如斷線珍珠般落了下來;有一滴掉在羅紋箋上,立刻渲染出一個小小的白暈。

  杏香急忙接了過來,「這是大喜事!」她說:「秋姑你怎麼倒傷心呢?」

  「我也不知道是傷心,還是高興?」

  秋月噙著眼淚笑道:「我是想起了老太太。」

  「我沒有趕上能見老太太。不過,我想老太太如果還在,一定也樂意這麼辦。」

  秋月摘下紐扣上的手絹,擦乾眼淚,接過羅紋箋來看了一下說:「可惜了!勞你駕再找一張紙,請芹二爺重新寫一寫。」

  杏香知道,她是怕馬夫人見了,問到何以有一個白暈!不易回答。但羅紋箋僅此一張,只好找出一份用過的梅紅全帖,裁下餘幅,將就使用。

  「咱們談第二件事。」杏香說道:「太太定了後天替老太太上供,老何說最好有一篇祭文;太太先不贊成,剛才又說,問問你的意思。」

  曹雪芹先是不暇思索,自告奮勇;此時細細一想,很難措手;「曹家平添一口人,如說按正規辦,應該由四老爺來祝告。可是四老爺咬文嚼字的勁頭兒,你們不大清楚,我是領教過的,」曹雪芹說:「那一來,後天一定趕不上用。」

  「那就免了吧!」秋月說道:「老太太是不喜歡咬文嚼字的。」

  「我在想,大姊,你自己倒應該向老太太有一番禱告。」

  秋月不即回答,細細想了一會,覺得確有此必要,她有些深藏不露的心事,答應嫁仲四,半也是為了仍舊可以照應曹雪芹,不負曹老太太的託付,因而深深點頭,表示完全接受建議。

  「你把你的意思說給我聽,我替你擬一篇禱詞。」

  「多謝。」秋月答說:「我是默禱。」

  曹雪芹不免掃興,因為秋月對曹老太太的忠誠,以及他祖母對他的關愛;而秋月未負託付,不惜為他自誤青春,如今居然有此難得的歸宿,將這三種關係綰合在一起,可以逞一逞才華,寫出一篇至情至性的好文章。那知秋月不同意,自不便勉強,但怏怏之色,卻毫不掩飾地都擺在臉上。

  「一個好題目沒有能抓住,是不是?」杏香說破他的心事。「其實——」

  「好了!」曹雪芹打斷她的話說:「你別說了!我知道你要說的是甚麼:把這些心思擱在八股文章上有多好?是不是?」

  杏香笑了,「你知道就好!」她說:「你常說八股文是替聖人立言,你不是聖人,所以做不好八股文。像這件事,聖人一定也贊成,你不拿它做個題目?」

  曹雪芹笑笑不作聲,接著打了個呵欠;杏香便說:「今兒請你到書房去睡;我跟秋姑還有事商量呢!」

  曹雪芹也不問她們商量何事,只答應一聲:「好。」但聽風聲虎虎,不由得又說:「得要一個火盆。」

  「已經預備了。」

  於是曹雪芹道聲:「明兒見!」到書房歸寢;秋月便開始跟杏香商量跟她有關的幾件事。

  第一件事是後天為曹老太太上供,秋月認為該祭的不應只是曹老太太,還應有曹雪芹的伯父、伯母,因為這是她的「父母」,但馬夫人似乎忽略了,而秋月自己又不便開口提醒,問杏香該怎麼辦?

  「那還不好辦?讓芹二爺跟太太回明白好了。」

  「我也想到了。不過,我不知道該一起供,還是分開來供?」

  杏香心想,在秋月來說,「祖母」極親;「父母」則幾乎風馬牛不相及,而名分一定,則禮不可廢;她沉吟了一會說:「照我看,恐怕擺兩回供。」

  「怎麼擺兩回?」

  「後天是一起供。再挑一天,作為你做女兒的給父母擺供,這樣子情理上才說得過去。」

  「好!你明天問一問芹二爺,他如果也覺得這樣子妥當,就請他作為他的意思,跟太太去回。」

  「我懂了。」杏香想了一下,「明天讓芹二爺先跟老何琢磨琢磨。」

  「還有,後天的供菜,我想親自做幾個老太太愛吃的,孝敬她老人家。」

  「那應該。」杏香問道:「老太太愛吃些甚麼?」

  「老太太二十剛出頭,就跟老太爺到了蘇州織造任上,後來調江寧,一住四十年,前後回京不過三、四次,每次也只住兩三個月,所以口味早變過了,跟江南官宦人家的口味沒有甚麼兩樣,菜要清淡,紅燒的菜多擱糖,不碰蔥蒜。」

  「唷!那我不是全弄擰了?」

  原來每回擺供,多半是由杏香監廚,北方口味重,而且用蔥蒜的菜很多,所以說「弄擰了」。

  「說實話,逢年過節,生辰忌辰,擺供也就只是那麼回事。老太太生前,擺供撤下來的菜是不碰的,所以不必認真。不過,這一回,我想像中,老太太會來享用,得要盡點兒孝心。」秋月緊接著談到另一件事:「擺供以後,太太要我跟大家見禮,你說,我該送個見面禮吧?」

  「那倒是少不了的。」杏香算了一下,自何謹到燒火丫頭,下人共有十二名,四兩銀子一個,得要花四十八兩銀子;便即說道:「花也花不多,有五十兩銀子就行了。」

  「五十兩怕不夠。」

  「不夠我有。」

  「不必,不必!我花得起。我是要跟你商量,應該怎麼分一分等,送少了挨駡;送多了也不妥當。」

  於是細細斟酌,將「見面禮」分成三等,擬好了名單,再商量第三件事。

  這件事便是仲四特為她置產;在秋月自不免在心裡得意,但更如人意的是,她仍舊能住在京裡,可以常回「娘家」。因為如此,她對這件事頗為重視,安身立命之處,自然要住得舒服,還要住得近,但也不能不顧到仲四照料買賣的方便。

  談這件事,不如談拜供、談見面禮那樣,直截了當,有甚麼說甚麼;仲四到底只是未過門的夫婿,她不能用儼然主持中饋的仲四奶奶的身分,丁是丁、卯是卯地說得明明白白。因此措詞含蓄,有些詞不達意似地;杏香一半體會一半問,費了好一會工夫,才能弄清楚她的意思。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住的地方,當然第一要顧到我乾爹的方便,其次才講離娘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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