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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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惇王接了過來,只見說帖上寫:「江西道監察禦史洪良品謹呈」。翻開裡頁,匆匆看了一遍,隨手交給翁同龢。 翁同龢從頭細看,與折底無甚區別,覺得都是空泛的指責,並無確實證據,不由得就說:「未免太空了。」 「禦史聞風言事,既有所聞,不敢不奏。」洪良品凜然回答。 「大臣受賄,不會親自跟行賄的人打交道。」翁同龢問道:「什麼人過付,在什麼地方交納?足下總知道吧?」 「不知道。」洪良品大搖其頭,帶著些不以此一問為然的神情,「這樣的事,豈有不怕禦史知道之理?當然私相授受,非外人所能得見。」 「既然外人無法得見,又何從辨其真假?」 「物議如此。也許是局中人自己洩露出來的。」 「所謂的物議,究竟是那些人在傳說,你亦不妨指幾個人,作為證據。」 洪良品又大搖其頭:「萬口同聲,無從確指。」 「我倒要請教,」惇王問道,「此外還有什麼證據?」 「沒有。」 「就是聽人所說?」 「是。」洪良品答道:「我的話都在說帖裡面,請王爺垂察。」 再問也無用了,送客出門。惇王跟翁同龢就在宗人府商議複奏,自然是據實而言,同時將洪良品原送的說帖,一起送了上去。 下一天清流在松筠庵集會,預備支援陳啟泰和洪良品。座間傳閱洪良品的說帖,無不盛讚,只為想先睹為快的人太多,所以清流中後起之秀的盛昱,自告奮勇,高聲誦讀:「竊維賄賂之事,蹤跡詭秘,良品不在事中,自無從得其底蘊。但此案戶部索賄累累,現經刑部取有乾盛亨、天順祥帳簿確據,前禦史陳啟泰奏:崔尊彝、潘英章交通周瑞清賄托關說,外間喧傳,賄托者,即賄托景廉、王文韶也;關說者,即向景廉、王文韶關說也。巷議街談,萬口如一,是賄托之實據,當問之崔尊彝、潘英章;關說之實據,當問之周瑞清。然則景廉、王文韶受賄非無據也,崔尊彝、潘英章即其據;良品非無據而率奏也,人人所言即其據。以樞臣而大招物議,是謂負恩;聞人言而不以奏聞,是謂溺職,且禦史例以風聞言事,使天變不言,人言亦不言,亦安用此屍素禦史為耶?良品與景廉、王文韶素無往來,亦無嫌怨,使非因物議沸騰,何敢無端誣衊?實見時事艱難,天象如此示變,人言如此確鑿,故不能不據實以奏。」 讀到這裡,只見有人奔了進來,手裡高揚一張紙,大聲說道:「上諭下來了!」 此人是國子監的一個博士,姓劉,亦算是一條「清流腿」,他排闥直入,逕自去到鄧承修面前,將邸抄遞了給他。 「『此案必須崔尊彝、潘英章到案,與周瑞清及戶部承辦司員,並書吏、號商等當面質對,庶案情虛實,不難立見。』」鄧承修念到這裡,以手加額閉著眼說了兩個字:「痛快!」 「這還不能算痛快,且不免遺憾。」張佩綸大聲說道,「景、王二人,何可相提並論?」 「公意雲何?」盛昱問說。 「景秋坪情有可原,王夔石萬不可再容。」 這兩句話,出於清流之口,特別是出於張佩綸之口,差不多就算定評,也註定了他們的官運。鄧承修瞿然而起,帶些歉意地說:「我又要出手了。」 於是就在松筠庵中,專有陳設筆硯,供清流草諫章搏擊的余屋,鄧承修文不加點地擬好折底,邀了張佩綸和盛昱來商量。 奏摺的第一段是懷疑刑部未必能遵諭旨,徹底根究,因為象這樣的曖昧營私之舉,不是經手過付的人,不可能握有確實證據,即令有確實證據,亦非嚴刑逼供,不肯吐實。何況被參的王文韶,仍在軍機,仍是戶部的堂官,縱使刑部堂官公事公辦,無所回護,而司官為了將來的禍福,可能不敢得罪王文韶,潛通聲氣,預為消弭。再說,崔尊彝、潘英章雖奉嚴旨催傳到案,但輾轉費時,何弊不生? 「入手便探驪得珠了!」張佩綸表示滿意,關鍵就在「被參之王文韶未解樞柄」這一句上。換句話說,如果要根究,非先叫王文韶退出軍機,消除刑部司官的顧慮不可。 「你看第二段!」鄧承修矜持地微笑著,顯見得第二段是他的得意之筆。 看不到幾行,張佩綸脫口贊了一聲「好」,接著,搖頭擺尾地念出聲來:「臣竊謂進退大臣與胥吏有別,胥吏必贓證俱確,始可按治,大臣當以素行而定其品評,朝廷即當以賢否而嚴其黜陟。」 「這是有所本的。」鄧承修笑道,「記不記得曾侯論何桂清的話。」 這一說,張佩綸和盛昱都想起來了。當初兩江總督何桂清失陷蘇常,革職拿問,照律定了死罪,公卿督撫,交章論救,為他脫罪的一個藉口是,何桂清棄地出於僚屬的請求。朝廷左右為難,特為密旨諮詢曾國藩,他的答奏是封疆大吏,行止進退,應當自有主宰,不當取決於僚屬。這個說法,成為定評,何桂清終於伏法於菜市口,鄧承修這句「大臣當以素行定其品評」就是套用了曾國藩的原意。 「話雖如此,涵義更深一層。」張佩綸說,「我輩搏擊當奉此為圭臬。」 「此所以景秋坪可恕。再往下看吧!」 提到景廉,鄧承修說他「素稱謹飭,不應晚節而頓更。但此案事閱兩年,贓逾巨萬,堂司書吏,盡飽貪囊,景廉總司會計,未能事先舉發,縱非受賄,難免瞻徇,或者以其瞻徇,遂指為受賄,亦未可知。」 「這又未免開脫太過了。」 「就這樣吧!」盛昱為景廉乞情,「勿過傷孝子之心。」 這是指景廉的兒子治麟,光緒三年的翰林,頗有孝友的聲名,張佩綸跟他雖無往來,卻很敬重其人,所以聽盛昱這一說,就不開口了。 再往下看,鄧承修的筆鋒橫掃,簡直剝了王文韶的皮,說他當戶部司官時,就以奔競出名,後來放到湖北當道員,「親開錢鋪,黷貨營私。」 「這是要實據的。」張佩綸問道,「確有其事否?」 「自然有。王家的錢莊開在漢口,你去問浙江的京官,何人不知?」 「那就是了。」張佩綸便往下念:「及躋樞要,力小任重,不恤人言;貪穢之聲,流聞道路。議者謂:前大學士沈桂芬履行清潔,惟援引王文韶以負朝廷,實為知人之累。眾口僉同,此天下之言,非臣一人所能捏飾,方今人才雜糅,吏事滋蠹,紀綱墮壞,賄賂公行,天變於上,人怨於下;挽回之術,惟在任人,治亂之機,間不容髮,若王文韶者,才不足以濟奸,而貪可以誤國。」 「好一個『才不足以濟奸,貪可以誤國!』」盛昱插進去發議論,「這是對王某的定評,亦是對吏治的針砭,然而亦不能獨責王某,領樞廷者豈得辭其咎?」 「是的。」鄧承修深以為然,「這點意思很可以敘進去。」說著,就要提筆添改。 「不必!」張佩綸勸阻,「恭王最近便血,病勢不輕,勿為過情之舉。」 鄧承修接納了勸告,同時也接納了張佩綸的意見,特為添上一段:「乞特召一二親信大臣,詢以王文韶素行若何?令其激發天良,據實上對。如臣言不誣,乞即將王文韶先行罷斥,使朋比者失其護符,訊辦者無所顧忌,天下之人知朝廷有除奸剔弊之意,庶此案有水落石出之時。如臣言不實,則甘伏訕上之罪。」 斟酌停當,由盛昱代為抄繕。諸事皆畢,時已入暮。外面「清流腿」和「清流靴子」都還未散,一見他們三個人,立刻趨陪左右,旁敲側擊地探問。這三個人只矜持地微笑著,顯得神秘而嚴重。最後,張佩綸才說了句:「鐵翁有封事。大家明天看邸抄吧!」 鄧承修號鐵香,人稱「鐵漢」,凡有搏擊,毫不容情。這一道奏摺,可以猜想得到,必為王文韶而發,更可以預料得到,詞氣必不如洪良品那樣緩和。加以這一天夜裡,刑部會同步軍統領衙門,大捉戶部書吏,益見得大案大辦,情勢嚴重,所以第二天中午,專有關心時局的人守在內閣,等看邸抄。 午初時分,發抄原折以外,上諭下來了,說的是:「本日召見軍機大臣,據王文韶力求罷斥,懇請至於再三。王文韶由道員歷任藩臬,擢授湖南巡撫,著有政聲,是以特召為軍機大臣,並令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數年以來,辦事並無貽誤。朝廷簡任大臣,一秉至公;該給事中稱為沈桂芬所援引,即屬臆度之詞。現在時事多艱,王文韶受恩深重,惟當黽勉趨公,力圖報稱,仍著照常入直,不得引嫌固辭。」 王文韶雖被留了下來,但案子卻並不馬虎,上諭中說:「至雲南報銷一案,迭經諭令麟書、潘祖蔭嚴行訊辦,定須究出實情!景廉、王文韶有無情弊,斷難掩飾。著俟崔尊彝潘英章到案後,添派惇親王、翁同龢會同查辦。」 前後對看,慈禧太后的意思便頗費猜疑了。有一說,王文韶沒有學到沈桂芬的清慎,卻學到了他的柔媚,深為慈禧太后所欣賞,所以對這一案,有意保全庇護。另一說則正好相反,認為慈禧太后大權獨掌,身體亦已複元,一定要大刀闊斧作一番整頓,眼前不讓景廉、王文韶抽身,正是要等案子水落石出,拿他們兩人置之于法,作為徹底整飭吏治的開始。 但不論如何,添派惇親王和翁同龢會同查辦,意味著案子只會大,不會小,特別是有親王在內,更意味著案內涉嫌的人,不止於三品官兒的崔尊彝和周瑞清。向例,涉及一二品大員的案件,方派親王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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