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高陽 > 瀛臺落日 | 上頁 下頁 |
| 一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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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祔廟是神主不入太廟。太廟是極嚴肅的禁地,有無這位太后的神主,誰也看不到,但不繫帝諡,則天下共知,這位太后不是「正牌」。宣宗尊諡末一字為「成」,所以皇太后應稱「成皇后」。康慈太后的尊諡為「孝靜康慈弼天輔聖皇后」,並無成字。這在明朝有此規矩,皇帝的生母為妃嬪,如果及身而見親子即位,則母以子貴,自然被尊為皇太后,倘或死在親子即位以前,則追尊為后,但不繫帝諡,以別嫡庶。文宗的用意在此,卻不肯擔承薄情的名聲,凡此減損喪儀,都託詞是太后的遺命。 兄弟猜嫌的跡象,不止於此,十一天以後,文宗以「辦理皇太后喪議疏略」為由,命恭王退出軍機,回上書房讀書。本來親如一母所生,至此,文宗拿恭王跟所有的弟弟一樣看待了。 及至辛酉政變成功,穆宗即位不久,為了報答恭王的功勞,孝靜太后才得祔廟繫帝諡,稱為「孝靜成皇后」。 「孝靜的尊諡,那時加了一個『成』字以外,還改了一個字。」張之洞說:「原來是『弼天輔聖』輔者輔助,有保母之意,有人跟恭王獻議,要改為安撫的撫。這樣一來,孝靜的身分,就大不相同了!文宗亦確為孝靜所撫養,不悖事實,這個字實在改得好!由此可見,議諡的學問大得很,你們好好推敲吧!」 交代完了,與孫家鼐相偕離座,接著,世續、鹿傳霖與陸潤庠等人,亦一個接一個地走了。議諡是內閣的公事,但禮部尚書總司其成,所以溥良接替張之洞主持其事,聚訟紛紜,只擬定了兩個字「興聖」。實際還只是一個「興」字,「天」字上面那個字,尚無著落。 *** 好在上尊諡為時尚早,盡不妨從容商議。而有兩件事,卻必得早早定奪,一是登極之期,二是攝政王的禮節。 登極要選吉期,欽天監具奏:「十一月初九日辛卯,午初初刻舉行登極頒詔巨典,上上大吉。」由禮部照例預備,並無困難,難的是攝政王的禮節。 清朝有過攝政王。但那是件很不愉快的事,時隔兩百餘年,猶有諱言之勢。因為順治初年關於攝政王多爾袞跋扈不臣的傳說甚多,甚至還牽涉到孝莊太后。「太后下嫁」雖已證明並無其事。但盛年的孝莊太后,「春花秋月,悄然不怡」卻未盡子虛,多爾袞常到「皇宮內院」,更見之於煌煌上諭,說起來總是醜聞,不提為妙。 就因為有多爾袞前車之鑒,所以議攝政王的禮節,有兩個難題,一個是載灃的身分,究竟是無形中的太上皇,還是皇帝的化身? 在順治初年,皇帝稱攝政王為「皇父」,上諭之外,另有「攝政王諭」,都是無形中太上皇的身分。而且多爾袞與世祖是叔侄,載灃與「今上」卻是嫡親的父子,倘或制禮不周,載灃比多爾袞更容易成為太上皇。 因此,大學堂監督劉廷琛一馬當先,第一個上條陳,開宗明義就說,監國攝政王的禮節「首重表明代皇上主持國政,自足以別嫌疑、定猶豫」。後面又解釋「代朕主持國政」一語,「是監國攝政王所辦之事,即皇上之事,所發之言,即皇上之言。應請自綸音外,監國攝政王別無命令逮下,內外臣工自章奏外,不得另有啟請。」 這個說法,變成攝政王就是皇帝,二合為一,看起來權柄極大,但比皇帝是皇帝、攝政王是攝政王,一分為二的流弊要少得多。因為皇帝上有太后,下有軍機大臣,並不能任性妄為,臣下亦不得別開亂政之路。所以劉廷琛的這個看法,很快地為大家所接受了。 可是,另一看法,卻頗有疑問。他說:「順治初攝政王以信符奏請不便,收藏邸第,其時辦事,蓋多在府中。今按:國事朝旨,豈可於私邸行之?唯一日萬幾,監國攝政王代皇上裁定,若每日入值,不惟力不給、勢不便,且體制不肅,非所以尊朝廷,機要不秘,亦恐或滋流弊。皇上沖齡典學,尤賴隨時護視,以端聖蒙。應請擇視事偏殿近處,為監國攝政王居處之所,俟皇上親政時,仍出居邸第。臣嘗恭考高宗純皇帝御批通鑒,論旁支承大統者,可迎本生父母奉養宮禁,是天子本生父母,權住宮禁,高宗不以為嫌。祖訓煌煌,正可為今日議禮之據。監國攝政王奉遺命代皇上行政,尤無所謂嫌也。」 他的條陳共是四條,前三條都說得很好,最後這一條卻壞了。太后得知其事,很不高興,將載灃找了去問道:「有人主張讓你們夫婦搬進宮來住。有這話沒有?」 「有的。」載灃答說:「是大學堂的監督劉廷琛,他說,是高宗這麼說過的。」 「拿他的原摺子來我看!」 載灃答應著退了下來,立刻將原摺子送到慈寧宮,太后尚無表示,小德張在旁邊指手畫腳地說「那好!醇王福晉一搬進來,那就跟老佛爺一樣了!本來嘛,『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醇王抓權,大家自然把醇王福晉捧得跟鳳凰似的了!」 太后一聽,勃然色變。她本來只是在考慮叔嫂之嫌,如今小德張一提醒,再不必考慮,立刻又傳懿旨:「召攝政王面請大事!」 慈寧宮地方很大,太后又住在偏西,從軍機去走個來回,很費氣力。載灃喘息未定,忽又奉召,頗有疲於奔命之苦。心裏在想:劉廷琛的話不錯!應該住到宮裏來,才可以少受些累。 因此,當太后發問,所謂「應請擇視事偏殿近處,為攝政王居處之所」,應該是在那一處?載灃竟真去尋思了。 這一來,太后更為惱怒,因為載灃如果沒有住進宮來的意思,一句話就可以回答:那一處也不合適。劉廷琛的主意行不通。不是如此回答,便見得他是真的在考慮,應該住那一處。 「歷來皇上視事的偏殿,都在養心殿,你打算住養心殿後面的隨安室、三希堂、無倦齋、還是嘉順皇后住過的梅塢?」 受了一頓申斥的載灃,氣無所出,遷怒到劉廷琛頭上,他記得有個規矩,大喪十五日內不准奏事,命人一查,果有此例,於是以監國攝政王的身分,決定降旨申斥。 「王爺,」張之洞勸道:「攝政王的禮節,原曾降旨,命內閣各部院會議具奏,臣下應詔陳言,話說得早了點,似乎不宜處分。」 「怎麼?」載灃脫口問道:「莫非我連申斥一個人的權利都沒有?」 這樣說法,便是不可理喻了。張之洞默然而退,奕劻便說:「話不過說得早了一點,可沒有說錯,更不能說他不能說,原折應該交下去,併案處理。」 這一次是載灃不作聲,當然是默認言之有理。於是「達拉密」擬了兩道上諭,一道是:「國家現遭大事,尚未逾十五日,照例不應奏事,乃該大學堂監督劉廷琛,於本日遽行呈遞封奏,殊屬不合,著傳旨申斥。」另一道是:「劉廷琛奏陳監國攝政王禮制事宜,著交內閣各部院衙門並案會議具奏。」 上諭到了張之洞手裏,想起一件事,決定要跟載灃爭一爭,當時便向世續說道:「伯軒,有個陋習,我想趁此機會革除了它。走,走,一起見攝政王去。」 「香濤,」世續勸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不算多事,你一定也贊成。」 「那是什麼事呢?」 「傳旨申斥的陋習。」張之洞說:「攝政王怕還不知道,要你跟他解釋。」 載灃就坐在裏屋。張之洞與世續交談時,他已約略有所聞,所以等他們一進去,先就說道:「傳旨申斥的規矩我知道,是派太監去申斥。」 「王爺可知道,這是個美差?」 「美差?」載灃詫異:「莫非還有好處嗎?」 「是的!有好處。」世續接口說道:「受申斥的人,照例要給奉旨申斥的太監一個紅包,聽說是有規矩的,預先講好了沒事,跑去說一聲:『奉旨申斥!』喝喝茶就走了。倘或不照規矩送,或者送得不夠數,受申斥的主兒,那可就慘了!」 「怎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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