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橋散文選

一點體會


  最近,法國一下子死了兩個名人:先是羅蘭·巴塞,跟著是沙特;一個六十四歲,一個七十四歲。新聞週刊報導巴塞去世的消息中說,在法國,沙特的知識寶座,"有確定繼承權的人"應該就是巴塞了。消息裡還說,巴塞研究的符號學,對過去二十年裡西方文化的影響,可能跟早些年沙特存在主義對西方文化的影響一樣深遠。
  沙特和巴塞思想理論相近之處固然有,不同之處也太多了。說相近,是說並不盡同;說不同,其實是應該如此。思想理論本來就不可能憑空獨創,多半是融會各家論說而後別有領會,而後另成體統。有體統是好的;止于領會而不成體統,該也另有境界,不能說不好。西方一些論者認為,巴塞的所說所論,只說得上是有所"領悟",說不上有體統。這就未免有點"迂"了。

  論文學,沙特和巴塞不僅不迂,反而"放"得教一些人皺眉。沙特那部《文學是什麼?》裡說,人之所以能閱讀,是因為人的思想自由。自由,是指超越文字而領悟出文字所喚起的寓意。他說,他讀《罪與罰》的時候,是"架空"了白紙上的黑字才把主角弄得活靈活現。他不必逐字拼出書中的文字,所以他能不受文字牽扯,來去自如,貫穿全書意旨;他不受書中文字牽扯,所以他能把心中的期望、恐懼和絕望轉嫁給主角,讓自己跟主角一起期望,一起恐懼,一起絕望。換言之,不能置身"字"外,不能觸"字"生情,就談不上那種閱讀經驗了。

  根據這論點,巴塞別有領會,指出文學作品中的文字,並沒有固定不能更改的意義讓讀者可以一目了然,從一而終。要是每一個字都照字書上的一個意思去解釋,要是一個字不能掙脫"語言確實意思"的枷鎖,那麼,天下根本沒有文學。他說,文學旨在給讀者製造迷惑。換句話說,文學作品是要戲弄讀者的心思,讓讀者不斷從不同角度去找出文字帶來的意念;讀者不該囿于一字一義而不能自拔。這樣說,寫作跟閱讀都要輔以想像。說想像也許比較玄,不如說:讀文學作品的感受,跟心情胸襟大有關係。把看書比作聽雨,蔣捷一首《虞美人》很切題:"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也是各有領會。文學是什麼玩意兒?碰到有心人,文學是文學;不然,還不是"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沙特和巴塞現在竟連雨聲都聽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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