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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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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她的。 她說她有個朋友在網路上看到我寫的東西,覺得滿有趣,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感進步了喔。」我認為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根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唆。」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才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蜁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喘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女孩,低著頭。 她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呻吟。 我帶著一身的疲憊,在離她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她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觸她的視線,互相交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她。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為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為什麼她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感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腿上,朝我點個頭。 「你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她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愛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你只要叫我」愛「,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叫羅密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密歐時的對白,不禁脫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密歐?」荃問。 我點點頭。 「你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為我以為我已經吃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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