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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23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她的。

  她說她有個朋友在網路上看到我寫的東西,覺得滿有趣,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感進步了喔。」我認為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根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唆。」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才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蜁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喘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女孩,低著頭。

  她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呻吟。

  我帶著一身的疲憊,在離她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她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觸她的視線,互相交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她。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為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為什麼她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感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腿上,朝我點個頭。

  「你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她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愛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你只要叫我」愛「,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叫羅密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密歐時的對白,不禁脫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密歐?」荃問。

  我點點頭。

  「你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為我以為我已經吃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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