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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可是現在是在火車上啊,到哪找熱咖啡呢?

  而只要開水一沖就可飲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對我來說,跟普通的飲料並無差別。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時候,認識荃。

  大約是在研二下學期,趕畢業論文最忙碌的那陣子。

  那時一進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碼得煮兩杯咖啡,沒有一天例外。

  沒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沒穿襪子,怪怪的。

  這種喝咖啡的習慣,持續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來到臺北工作時,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寫的《愛爾蘭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寫封E-mail問他,他回信說他是在台南喝到愛爾蘭咖啡,

  而非在小說中所描述的臺北。

  他也強調,只要是道地的愛爾蘭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樣的。

  愛爾蘭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會限制該在哪種咖啡館品嘗。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話,他說愛爾蘭咖啡對他而言,是有意義的。

  但對別人來說,可能就只是一種咖啡而已,沒什麼了不起。

  與其想喝屬於別人的愛爾蘭咖啡,不如尋找屬於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樂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樣,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但在別人眼裡,可能只是一根金黃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說得沒錯,離開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樹枝會逐漸變成金黃色。

  我想,那時剛到臺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別人找的是飲料,我找的,卻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對於已經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沒意義的。

  從臺北到台中,我已經坐了二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火車。

  應該不能說是「坐」,因為我一直是站著或蹲著。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這種累,是因為坐車?

  還是因為回憶?

  這種累讓我聯想到我當研究生時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後,過日子的習慣開始改變。

  我、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仍然住在原處,孫櫻和明菁則搬離勝九舍。

  孫櫻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間小套房。

  明菁搬到勝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沒有門禁時間。

  孫櫻已經離開學生生活,跟我們之間的聯繫,變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歲老人的牙齒。

  不過這少許的連系就像孫櫻寫的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簡短,但是有力。

  這力量幾乎搖撼我整個人生。

  我會認識荃,是因為孫櫻。

  其實孫櫻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有時雖然嚴肅了點,卻很正直。

  我曾以為柏森和孫櫻之間,會發生什麼的。

  「我和孫櫻,像是嚴厲的母親與頑皮的小孩,不適合啦。」柏森說。

  「可是我覺得孫櫻不錯啊。」

  「她是不錯,可惜頭不夠圓。」

  「你說什麼?」

  「我要找投緣的人啊,她不夠頭圓,自然不投緣。」柏森哈哈大笑。

  我覺得很好奇,柏森從大學時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歡迎。

  可是卻從沒交過女朋友。

  柏森是那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種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毫不遲疑。

  只不過這個如果,一直沒發生。

  我就不一樣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哪種女孩子。

  就像吃東西一樣,我總是無法形容我喜歡吃的菜的樣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來,吃了一口,才知道對我而言是太淡?還是太鹹。

  認識明菁前,柏森常會幫我介紹女孩子,而且都是鐵板之類的女孩。

  其實他也不是刻意介紹,只是有機會時就順便拉我過去。

  「柏森,饒了我吧。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會喜歡喔。」

  「喜歡也沒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說什麼?」

  「你是老虎啊,你都沒辦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沒用。」

  「菜蟲!你怎麼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責我一聲,然後哈哈大笑:

  「不過你這個比喻還算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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