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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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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說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堯兄,一定更奇怪。 記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擺了本《宗教與人生》,我隨手拿起來翻閱。 正好子堯兄回來,他問道: 「咦?菜蟲,你對宗教也有興趣?」 「沒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堯兄從口袋裡拿出兩個奇形怪狀的石頭,放入書桌的抽屜,接著說,「很多殺人命案的屍體,都是因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發現的」 「這跟宗教有關嗎?」 「嗯。表示你與佛有緣。床上這麼多書,你只挑中這一本,善哉善哉。」 「子堯兄,你在說什麼?」 「癡兒啊癡兒,讓我來告訴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實是殊途同歸。所以佛家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對照於基督教,就是耶穌即猶大,猶大乃耶穌。神魔本一體,善惡在一念,為神為魔,行善行惡,僅一線之隔。阿彌陀佛……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哈利路亞。阿彌陀佛和哈利路亞都是四個字,這就叫做殊途同歸。」 我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則在床上拿了幾本書,硬塞進去背包,然後又出門了。 §5 我在1013室度過了大一和大二,與柏森及子堯兄。 由於子堯兄常常神龍見首不見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動都只有我和柏森。 無論是上課、吃飯、撞球、舞會、露營、練橄欖球、土風舞比賽,我和柏森都在一起。 如果我睡覺的習慣差一點,會從上鋪跌下來的話,那我們也會睡在一起。 不過舞會結束或是與女孩子聯誼完後,就只有他有續攤。 然後我會先回宿舍等他回報戰況。 柏森很受女孩子歡迎,這應該歸功於他的自信與健談。 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說話,女孩們專注的神情,閃爍發亮的眼睛,好像在恭聽皇上的聖諭。 偶爾柏森還會說:「平身吧,寶貝。」 不過只要我一加入,她們就宣佈退朝了。 柏森參加了三個社團,辯論社、話劇社和土風舞社。 我對社團活動沒什麼興趣,不過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進去。 我們會參加土風舞社,可以算是一種機緣。 在成大,學長都會帶領著新生參加兩項重要的比賽:土風舞和橄欖球。 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點,學長會把我們挖起床練橄欖球。 練土風舞的時間則為晚上十點,在宿舍頂樓,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說橄欖球吧。 練橄欖球很累,常常得從宿舍十樓跑到一樓,再由一樓跑到十樓。 跑完後,雙腿就會不由自主地擺蕩,像風中的楊柳。 記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場練球時,是秋末的清晨,頗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們,牙齒的撞擊聲好像交響樂。 一個體型非常壯碩的大三學長,雙手叉腰,大聲地說: 「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將成為追逐不規則跳動的勇士。弧形的橄欖球跟人生一樣,很難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練球。」 話是很有道理,不過結論下得有點奇怪。 練習一陣子後,學長開始安排我們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場上的領導人物。所以要好好練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選為8號球員,比賽的靈魂人物。 「蔡崇仁!你個子算小,反應很快。每次休息上廁所時,你都是第一個跑掉,最後一個跑回來。你當傳鋒,位置是9號。所以要好好練球。」 我終於知道,「所以要好好練球」是這位學長的口頭禪。 位置選定後,練球的次數和時間都增加,直到比賽為止。 依照傳統,輸的隊伍全體球員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園內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戀的,打賭輸的,欠錢沒還被逮到的,都會去跳。 至於水深多深?我並不知道,因為我們拿到新生杯冠軍。 冠亞軍之役,柏森達陣了兩次,是贏球的關鍵。 「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拿到冠軍,今晚學長請吃飯。記得今天球場上的艱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時,就會輕鬆面對。所以要好好練球。」 柏森的情緒一直很亢奮,從吃飯,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覺前。 熄燈睡覺後,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鋪,搖醒我: 「喂……菜蟲,你會不會覺得我是那種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鏡: 「這種深奧的問題,應該去問子堯兄啊。」 「我問了。他說英雄是被時勢創造出來的,不是由老天誕生出來的。」 「子堯兄說得沒錯啊。如果沒有我近乎完美的傳球,你哪能達陣?」 「可是……」 柏森欲言又止,輕輕歎了一口氣。再默默爬下上鋪。 「柏森……」 我約莫過了十分鐘,在黑暗中開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應了一聲。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後絕對是一號人物。」 「菜蟲。」柏森呼出一口長長的氣,高興地說,「謝謝你。」 「睡吧。明晚還得練土風舞,快比賽了。」 土風舞比賽前三天,我們每晚都在宿舍頂樓練舞到淩晨12點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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