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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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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他的臉和聲音,總是隨時隨地出現在她的生活周遭。 「沒想到喜歡一個人會這麼痛苦。」她說。 「你才20歲吧?」我問。 「是呀。」王同學沒好氣地回答,「20歲不可以談戀愛嗎?」 「當然可以。」我說,「但20歲時的愛情應該是陽光而開朗的,你怎麼搞成這樣?」 「我也不想這樣,我已經很努力要忘記他了呀。」王同學很不服氣,「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麼辦法。」 王同學走後,莉芸說也許是因為店名叫「遺忘」的關係,很多人會來店裡尋找遺忘的感覺。 李太太想遺忘失去愛人的痛苦記憶,王同學想遺忘愛人的臉和聲音;周先生卻想遺忘曾品嘗過的甜蜜愛情。 大多數人都試著想遺忘某些記憶,只可惜越想遺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卻總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她說完後,凝視著我。 我的記憶從國二以後,就不再清晰,總是模糊的片斷。 比方說我會記得她叫莉芸,卻老是記不住她的姓。 或許真如莉芸所說,我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但問題常常是,我連「忘記」了什麼都不知道,又怎麼知道到底想努力記起什麼?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國小六年級的大兒子走進店裡,要了一杯飲料。 莉芸見他愁眉苦臉,問了句:「你怎麼了?」 「我養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請節哀。」我說。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問我:「你瞭解生命嗎?」 竟然是問這麼深奧的問題,我吃了一驚,答不出話。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歎了口氣,接著說:「真是無常啊。」 「你才11歲啊!大哥。」我大聲說。 莉芸則忍不住笑了起來。 從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時間變長。 吃完飯喝完咖啡後,我會離開位子坐到吧台邊,聽聽別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遺忘某些東西,可惜都不能如願,於是顯得無可奈何。 有時我會慶倖自己的記性不好,也許會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但有時卻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遺忘了什麼? 會不會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學一樣,也曾經想遺忘某段刻骨銘心戀情? 但因為我天賦異稟,腦中有一道像電腦防毒軟體的自我防護機制,可以把想要遺忘的記憶當成電腦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會是這樣嗎? 「你把店名取為遺忘,那麼你一定有想遺忘的東西。」我問莉芸:「你想遺忘什麼?」 「不。」莉芸搖搖頭,「我不想遺忘。」 「不想遺忘?」 「我害怕遺忘,也害怕被遺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遺忘。」 「這種邏輯怪怪的。」 「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 「你怎麼老是問這個問題?」 「因為不想讓你今天的記憶被遺忘。」 「嗯?」 「說吧。」她笑了笑。 「公司裡有個女同事今天剛生了個男孩。」我說。 「嗯。」她點點頭,「算了算時間,也差不多該生了。」 「你認識她?」 「不。」她說,「是你告訴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進店裡時,曾告訴我公司有個女同事懷孕四個多月了。 現在已過了五個月,也該生了。」 「我來這裡有五個月了?」 「是的。這五個月來,包括今天,你總共走進「遺忘」63次。」 「63次?」我很驚訝,「你竟然算得那麼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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