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智恒 > 蝙蝠 | 上頁 下頁


  這年我和筱惠都是26歲。

  為了我們的美好未來,我很努力工作存錢,不放過任何加班的機會。

  原本工作很穩定,但後來公司受不景氣影響,開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後,也就是我28歲那年春天,在積欠所有員工三個月薪水的窘況下,老闆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錢再賺就有,千萬不要氣餒喪志。

  這道理我懂,雖然三個月將近11萬塊的薪水對我而言不是筆小數目。

  我真正擔心的是,景氣實在不好、工作真的難找。

  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我很難承諾給筱惠美好的未來。

  我很用心找了兩個禮拜,新工作仍然沒有著落。

  後來經由以前研究所學長介紹,我進了某間大學當研究助理。

  這工作不算穩定,但起碼有薪水,而且我決定報考公務人員高考二級,在學校當研究助理比較容易抽空念書。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個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卻要漲了。

  我告訴筱惠我想搬家,租一個便宜點的地方。

  「不如我們住在一起吧。」筱惠說,「可以省一份房租,減少支出。」

  「這樣好嗎?」

  「我們得多存點錢才能結婚,不是嗎?」

  「話是這樣說沒錯。」我有些遲疑,「可是……」

  「喂。」她睜大眼睛,「你會娶我吧?」

  「那是當然。」

  「那麼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們找了一間在老公寓頂樓的房間,十坪左右。

  頂樓只蓋了這房間,其餘三分之二的空地種了些花草。

  房東住樓下,原本這房間是給他兒子用的,但兒子現在已出國念書。

  房東人看來不錯,房租也比市價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來。

  我們很喜歡這個空曠的陽臺,於是擺了張桌子和兩個椅子,晚上常在陽臺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從某個角度來說,這裡像是只屬於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進這裡兩個多月後,家裡就遭小偷。

  家裡沒放多少現金,值錢的東西也很少,因此損失並不大。

  除了現金外,大概丟了電視、電腦、印表機,和一些小飾品。

  我只覺得憤怒和無奈,但筱惠卻嚇哭了。

  「別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個人會怕。」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即使再搬家,小偷還是會繼續存在。

  「不如我們養條狗吧?」筱惠說。

  「養狗?」

  「嗯。」她點點頭,「狗會看家,小偷就不會來了。」

  「不行。」我搖搖頭,「我反對。」

  「為什麼反對?」她說,「你討厭狗嗎?」

  「總之我堅決反對養狗。」

  筱惠滿臉疑惑看著我。認識好幾年了,我猜想她認為已足夠瞭解我。

  在她的認知裡,我應該是不討厭狗才對。

  我突然這麼反對養狗,也難怪她會覺得驚訝。

  其實我不討厭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歡狗。

  這種喜歡,恐怕比一般喜歡狗的人還喜歡。

  我反對養狗的原因,只是單純不想再養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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