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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片段2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

  大部分病人第一次見白芳華醫生時,會感到訝異。白醫生不是個容貌醜陋的大嬸,亦不是有什麼三頭六臂,她只是一個正常的五十三歲女士,態度親切溫文,不過她擁有一頭紅色的頭髮、一雙碧藍色的眼珠、一個中國化的名字以及一口流利的廣東話。

  白醫生原名Flora Brown,她在英國出生,因為父親被派到香港殖民地政府擔任公職,她三歲時便跟家人一起從位於英國東南面的老家移居到這個位於亞洲東南面的小城市。她在香港長大,自小習慣這個華洋雜處、中西合璧的環境,所以她十八歲離開香港,在英國修畢精神科醫學博士學位後,還是回到香港這個第二故鄉,開展她的事業。

  白醫生很喜歡自己的中文名字。雖然香港人習慣按照音譯,替英國人姓氏配上中式的單姓,將「棕色Brown」譯作「白」令她覺得有點可笑,但她對名字「芳華」有說不出的滿意。「Flora」來自拉丁語「flos」,意思是花朵,「Flora」更是羅馬神祇中花之女神的名字;而她的中文名字不但在粵音上接近,連意義上也如出一轍──「芳香的花」。她很喜歡跟歐美的朋友解釋這個中文名字的由來,甚至念上像「爽塏三秦地,芳華二月初」這些她不太懂意思的古老詩句。「白色的香花」,比起「弗羅娜·布朗」有詩意得多了。

  巧合的是,她的丈夫是位華人,就是姓「白」。二人相識時以名字聊了不少話題,結果撮合了一段姻緣。白醫生常打趣說她婚後其實冠上了夫姓,只是沒有人察覺。

  白醫生在香港回歸後,仍沒有離開。她繼續在自己的診所工作,亦在公立的精神康復中心任職,為香港的市民服務。她沒想過退休,即使年過五十,她仍關心每一個來求診的病人。在華人的社會,心理和精神疾病往往被忽略,白醫生希望讓更多人瞭解種種精神疾病的細節。香港是個節奏急促的社會,在這個高密度、高壓力的環境下,心理疾病可以造成很大的傷害。白醫生不認為自己一個人可以改變什麼,但她知道,再微小的力量還是有其作用,對一個病態的社會來說,減少一個病人效果並不顯著,但對那位康復的病人而言,獲得重生的價值是無法估量的。

  「許先生,下星期同樣的時段,即星期一下午三點至三點五十分,沒有問題吧?」

  「沒問題,謝謝你,白醫生。」

  白醫生從容地微笑。這兒是西區精神科中心七樓的三號診療室,她每星期有兩天在此上班。病人離去後,她再一次審閱對方的病歷記錄。

  目睹親近的同僚被殺,在千鈞一髮之際制住悍匪,在死亡邊緣搏鬥一分鐘;調職後遇上十年難見的血腥凶案,在組裡又得不到比自己低級的同事的尊重,這樣的壓力和創傷,足以把一個正常人推往絕路。

  「表面看進展不錯,但我有點懷疑實際上的康復程度。」白醫生在檔上寫下評估,「如果處理不好,很可能會變成長期病患,甚至隱藏到意識的底層。一旦遇上什麼外部刺激便會引致發病……保險起見,建議把療程延長半年至一年。」

  白醫生放下筆桿,揉了揉被老花眼鏡壓得酸軟的鼻樑。

  「他應該沒異議吧,反正是公務員,政府有醫療福利,他不用擔心診金。警務工作壓力大,即使他康復,我仍覺得長期接受心理治療較好。」白醫生心想。

  不少人覺得每星期接受一次心理治療是很嚴重的事情,更遑論為期一年,可是換個角度去想,每星期跟醫生交談五十分鐘至一小時,一年合起來也只是五十個鐘頭,一個人真的可以在兩天多一點的時間裡,充分瞭解、改變、治療另一個人的心理疾病嗎?一星期一次的治療,其實只是很基本的診治而已。

  「叩叩。」兩聲敲門聲傳來。

  「醫生,下一位病人已到了。」護士拿著文件,對白醫生說。

  「哦?他早到了?請他進來吧。」白醫生瞥了案頭的時鐘一眼。

  相比起前一個病患,這案子才棘手。

  病人叫閻志誠,二十一歲,是個特技演員,亦即坊間稱為「替身」或「龍虎武師」的職業。雖然叫作「演員」,實際上沒有演出的機會,因為他們的工作只是代替主角演出危險的場面,從爆炸中的房子破窗而出,或是飾演被主角打飛、從十多米的高臺掉下的混混,觀眾不會留意他們的存在,對這些真正賣命冒險的工作人員一無所知。

  和之前的病人不同,閻志誠並不是主動求醫的。他只是被法律所限,不得不見白芳華醫生,每星期跟對方待上一個鐘頭。

  兩個月前,閻志誠在街上跟人發生爭執,原因好像只是走路不小心撞到肩膀之類。可是當對方亮出警員證,表示自己是休班警員時,閻志誠不但沒有退縮,更一拳往對方的鼻子揍過去,將對方按倒在地,不斷痛毆。受害者被打掉三顆門牙,鼻樑縫了十二針,結果閻志誠被控襲警罪,給送上法庭。

  然而,經過精神科醫生診斷後,閻志誠被判定為患有輕微的精神問題,加上有證人指出是肇事警員挑起事端,當時表明身份亦非執行職務,有濫用職權之嫌,律政司放棄檢控閻志誠,改為「不提證據起訴」。在香港,檢察官可以選擇這一種類似和解的手段跟被告達成協議,只要被告接受條件──多數是罰款和守行為,即在一段時間內不再犯事便會撤銷所有犯事記錄。閻志誠被法官判守行為一年,但附上額外的條件──閻志誠必須接受為期一年的精神科治療。

  白醫生起初以為閻志誠是因為躁鬱症、暴力傾向或類似的疾病而被法院的醫生判定有精神障礙,可是她詳細閱讀過病人的心理報告和個人記錄,才發覺未必是那回事。

  閻志誠可能因為童年的精神創傷,令他的行為出現異常。

  白醫生從閻志誠的個人資料中,知道他在十二歲時因為嚴重的交通意外失去家人,自此便要孤獨地面對這個嚴苛的成人世界。白醫生本來認為閻志誠的問題不大,至少他熬過了那段日子,今天有一份工作,也有正常的社交生活。可是第一次見面後,她推翻了原來的想法。

  閻志誠默不作聲,在診療室裡坐了一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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