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先勇 > 孽子 | 上頁 下頁 | |
六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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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見著她,」吳敏搖搖頭,「不知道她在哪裡,只聽說她嫁給那個工人了,大概過得還不錯。」 「阿青,」吳敏沉思了片刻,把煙按熄,突然叫道,「你聽過有人戒賭砍指頭麼?」 「有呀,」我笑道,「有些人還砍去兩三根呢!」 「我那個賭鬼老爸就是砍去了九根指頭,還剩一根他也要去摸牌的!」吳敏搖頭笑歎道,「他跟臺灣人賭三公可以三天三夜不下桌子。他的一生就那樣賭掉了。不是我說句狠心話,我老爸關在臺北監獄裡也就算了,在那裡我還可以時常去看看他,照顧他一下。現在放出來,不出三個月,他的賭性一發,天曉得又會鬧出甚麼事故來?阿青,人生為甚麼這麼麻煩?活著很艱苦呢!」 吳敏望著我滿臉無奈的笑道。 「艱苦莫人知呀!」我應道,「難道你又想去割手不成?小玉說過,『下次吳敏割雞巴,小爺也不輸血給他了!』」 「不會了,哪還會去做那種傻事?」吳敏不好意思起來,頭一直俯著。 「阿青,昨晚張先生又叫我去陪他,搬回去跟他一塊兒住。」 「你怎麼說?」 「我答應他了。」 「難怪小玉罵你是個小賤人!怎麼那個『刀疤王五』招一下,你的魂兒就飛過去了?你貪圖他甚麼?他光武新村那間漂亮的公寓麼?」 我記得吳敏告訴過我,他頭一天搬進張先生的公寓,在他那間藍色磁磚的浴室裡,泡了一個鐘頭不肯出來。 「我並沒有說我現在要搬回去跟他一塊兒住呀,」吳敏分辯道,「我只是到他那裡去陪陪他,昨天晚上,離開安樂鄉,我就到他家去看他去,我知道他一定又喝醉了,他的酒量並不好。」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到張先生那裡,張先生叫小精怪蕭勤快把吳敏留在他那裡的一包舊衣物擲給我,要我拿走。大概就是那一刻,我突然發現張先生嘴角那道紋路,像一條深陷的刀痕,他使我想起演《刀疤王五》的反派明星龍飛,龍飛在那個電影裡,老喜歡嘿嘿獰笑,嘴角露出一道深深的刀疤來。 「那樣絕情的人,也值得你這麼對他!」我突然覺得,我輸給吳敏那五百CC的血,確實有點划不來。 「我可憐他。」吳敏望著我說道。 「你可憐他?」我噗哧一下,剛喝進嘴裡的一口咖啡,噴了出來,「我的小乖乖,你先可憐可憐你自己吧,你那條小命兒也差點葬送在他手裡。」 「你不知道,阿青,張先生是個很寂寞的男人呢。從前我住在他那兒的時候,平常他總是冷冷的,不大愛說話。可是一喝了酒,就發作了,先拿我來出氣,無緣無故罵一頓。然後就一個人把房門關上,倒頭睡覺去。有一次他醉狠了,在房裡吐得天翻地覆,我趕忙進去服侍他,替他更換衣服。他醉得糊裡糊塗,大概也沒分清我是誰,一把摟住我,頭鑽到我懷裡痛哭起來,哭得心肝都裂了似的。阿青,你見過麼?你見過一個大男人也會哭得那麼可怕麼?」 我說我見過。我想起在瑤台旅社跟我開房間的那個體育老師,那個北方大漢,小腹上練起一塊塊的肌肉,像鐵一樣硬,他一直要我用手去摸。可是那晚他躺在我身旁卻哭得那般哀慟,哭得叫我手足無措,那晚他也醉得很厲害,一嘴的酒氣。 「從前我還以為大男人不會哭的呢,尤其像張先生那樣冷冷的一個人。誰知道他的淚水也是滾燙的,而且還流了那麼多,不停的滴到我的手背上。張先生人緣很不好,刻薄、多疑,又小氣,平常也沒有甚麼朋友,跟他同居的那些男孩子,沒有一個對他是真心的,都處不長,而且分手的時候總要占他的便宜,拿些東西走。蕭勤快那個傢伙最狠了。張先生告訴我,他還不止拿走張先生一架加隆照相機呢,連張先生最寶貝的一套三洋音響也搬走了,而且還很凶,他說張先生要是去告員警,他就把他跟張先生的關係抖出來。張先生受到這次打擊,又想起我來了,大概他覺得只有我還靠得住些,所以要我回去陪他。」 「那你為甚麼不乾脆搬回去跟他一塊兒住,又去做那個『刀疤王五』的小奴隸算了?」 「我想開了,暫時還是這樣好,張先生的脾氣怪,他一時寂寞,要我回去,萬一他又後悔起來,我就太難堪了。而且現在我又不是沒有去處,師傅要我晚上在安樂鄉住,好守店。我對他說:『張先生,等你真的需要我的時候,我一定搬回來陪你』。」 吳敏停了片刻,望著我,繼續說道:「阿青,我知道張先生不是一個很可愛的人。但是我跟他處過一段不算短的日子,雖然他對我曾經絕情過,可是只要他用得著我的時候,我還是會去照顧他的。不管怎麼說,他總還讓我在他那裡住了那樣久呀。老實說,從小到大,還算跟張先生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過得最舒服呢。」 吳敏的嘴角浮起了一抹微笑,他抬頭望了一眼壁上的電鐘,拾起桌上的帳單起身說道:「六點鐘,我們該到安樂鄉去上班了。」 八 安樂鄉開張後,生意鼎盛,一個禮拜下來,差不多天天都擠得滿滿的。公園老窩裡那群鳥兒,固然一隻只恨不得長出兩對翅膀來,往安樂鄉這個新巢裡直飛直撲,而且還添了不少從前不敢在公園裡露面的新腳色。公園裡月黑風高,危機四伏,沒有幾分潑皮無賴的膽識,真還不敢貿貿然就闖進咱們那個黑暗王國裡去呢。譬如說那一群沒見過陣仗嫩手嫩腳的大專學生、那批良家子弟,有的連公園大門也沒跨過,有的溜進去,也只是掩掩藏藏,躲在那叢樟樹林子裡看看罷了。 可是咱們這個新窩巢卻成了這批良家子弟的天堂,他們大搖大擺地的進來,很安全、很篤定。琥珀色的燈光、悠揚的電子琴、直冒白泡沫的啤酒——這個調調兒正合了這群來尋找羅曼史的少年家的胃口。他們好像是到咱們安樂鄉來開大專聯誼晚會的;兩個是淡江的、兩個是東吳的、好幾個輔仁的、一大群文化的,一個身材健碩穿著緊繃繃藍哥牛仔褲白色愛迪達運動鞋的是體專的高材生,金龍籃球隊的隊長。一個蓄著一頭蝟張的頭髮,唇上兩撇騷胡髭的是藝專音樂系的天才歌手。他寫了一首歌,叫做《你那雙灼灼的眼睛》。有時晚上,我們打烊了,那群大學生還不肯走,天才歌手坐上了電子琴,自彈自唱起來: 你那雙灼灼的眼睛 炙傷了我的心 你那雙灼灼的眼睛 焚痛了我的靈魂 我舉起雙手 卻捧起一掬愛的灰燼 天已荒 地已老 山已崩 海已傾 可是喲 我的情 為甚麼總也 理不清 毀不盡 *** 天才歌手的聲音激越、哀楚,他歪著頭,長髮披到一邊,閉上眼睛,緊皺起眉頭,兩顴燒得緋紅,好像痛苦得不堪負荷一般,那一群大學生圍著他,仰面張口,聽得著了迷。而我和小玉,一人一把掃帚,卻從地上掃起了一陣冉冉飄起的灰塵。小玉一直暗罵,罵那群大學生還不回家,我們好打烊休息。那些大學生都配成了對,落單的幾個,大概剛失戀。藝專那個天才歌手,他的愛人上個月才離開他去了新加坡,他是臺灣大學外文系的僑生,據說人長得很漂亮,而且真還有一雙灼灼的眼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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