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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重返文壇(2)


  凡服刑者,無不於「德操」有虧,都是為填欲望,不惜干犯法紀,為匪為盜,甚而竊國或企圖竊國者。這種人,本是害群之馬,繩之以法,是大快人心的事,也惟有「公正」,才能鼓勵忠貞,無如我們過於「敦厚」,「濃厚的人情味」,已被譏為「爛好人」。近年有一怪現象,使我們感到好人越來越爛之感:某機構以「研究員」作為某類受刑人的酬庸,這就使一生賣命的人大感不平之外,也使人有失去什麼是價值標準的感覺。非常簡單:如對受刑人加以酬庸,不是判決的錯誤,就是向強梁示好,不然決不會做出使人不解的事來。某機構的所謂「研究員」,實在就是領乾薪,這使我們不解,難道說服勞役,竟是「功」在國家,應以納稅人的錢去安撫他們嗎?

  據我知道,他「老先生」曾經化名寫過滇緬邊區撤退來台的忠貞之士的事蹟,對於昭昭於世者,還不敢有所歪曲,但是他的筆鋒,常不忘挑撥:在那本書裡,他說滇緬邊區的反共忠貞之士,來台後,淪為引車賣漿的行當,讀了那段文章,他的用意何在,我就不敢妄加推斷了,但我們都產生政府未盡到照顧忠良的印象。然而這本書竟然銷行百萬冊,不禁使我區區在下,感慨不已。

  ◇

  再摘要介紹一篇井種步先生的大作,載於一九七九年八月份臺北《亞洲世紀雜誌》:

  《柏楊和我》是梁上元編著的一本「書」,扉頁題詞:「謹將本書獻給柏楊先生作為他六十歲生日的賀禮!」

  從以上引錄這些「他的朋友」們祝壽文中,發現不少的「冤」字和「誣」字。尤其是孫觀漢在美國出版的《柏楊和他的冤獄》一書。明明白白稱它為「冤獄」。

  我們實在弄不明白,難道說柏楊坐牢真是冤枉嗎?當他坐牢之時,報上不曾登有過新聞,及到出牢以後,報上才有了新聞。當然知道他坐牢的人不少,尤其是文藝新聞界的人,何以在國內無一人出頭代他「鳴冤」?至好如他的朋友梁上元、羅祖光,以及女弟子陳麗真,甚至他的妻子倪明華。只有一個國外朋友孫觀漢才出版《柏楊和他的冤獄》在國外發行呢?

  我們沒有看過檢察官的起訴書與柏楊的答辯書。惟從他口中自訴出的「判決書」上的兩項罪名(在瀋陽被俘及在臺北寫雜文為匪宣傳),而判定他坐牢十二年,罪與罰相等。怎麼可以稱為「冤獄」呢?

  假若他「坐牢」真是冤枉,他「出牢」以後,還可以自己訴願——伸冤。在自由、民主、法治的中華民國,絕對可以還他「清白」的。直到現在為止,柏楊並不曾自己訴願而伸冤,證明他坐牢就不是「冤枉」了。

  亦可見孫觀漢所謂「莫須有的牢」,與梁上元所謂「不白之冤」、羅祖光所謂「相信他的無辜」,都是感情用事之詞,其他幾位為他喊「冤」者,更是「無稽之談」。

  ◇

  這一類的忠貞言論,不只是遍佈國內,也蔓延海外。一位菲律賓僑領陳志專先生,就為文表態,載於一九七九年十月份臺北《中國報導雜誌》,他說:

  有關柏楊案件,早在十多年前,由警總軍事法庭宣判定讞,期滿出獄,照理說,應該改過自新、表示懺悔才對;但不作此圖,反以東山再起的姿態,繼續挺進。柏楊的支持者竟又舊事重提,仍猶喋喋不休,實有藐視法庭之尊嚴,居然無人予以駁斥,這就妙了!

  ◇

  在我們國家裡,作家的言論一旦受到箝制,或政府決心興起文字獄,很多知識份子,不是閉口自保,就是索性縱身投懷,希望分一點渣汁。就是在旁鼓掌稱快,甚至認為暴君暴官下手太輕!中國人真是病了,文化人更是病得沉重。以鬼故事聞名的司馬中原先生,當我被捕受刑之際,他奉命到美國宣傳柏楊惡行,自稱是我的朋友,一次會場上,在聯合國服務的夏沛然先生站起來告訴他:「柏楊有你這樣的朋友,他已不需要敵人了。」

  那時候,我還不認識夏先生,後來,我去紐約,才發現他夫人王渝女士,正是當年我入獄前一天,來家中訪問我的臺北市立一女中學生。當時她正編輯校刊,沒想到翌日我就被逮捕,真慶倖她的訪問稿還來不及發表,否則她一定受到牽連。

  以上是有形的毒箭,還有無形的毒箭,殺傷力也一樣強。每次警備司令部治安會報上,一位在大學教哲學的馮滬祥先生,一定發言(他以一個清高的教授,竟參加警備司令部的會議,說明他絕對不同凡響),對《中國時報》竟讓一個叛亂犯開闢專欄,繼續為共匪宣傳,挑撥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感情,簡直義憤填膺、痛不欲生。余紀忠先生當然不會被他嚇住,但總是把我叫到報社,囑咐:「小心!小心!」

  就在這種隨時都可能再蹈覆轍,文被腰斬、人被逮捕的威脅下,我又在高雄《臺灣時報》寫《皇后之死》與《帝王之死》。《臺灣時報》特派員蘇墱基先生,他像對待兄長一樣待我,在一次宴會上,為了維護我而跟同桌的人爭辯,拍案而起。我的視力在火燒島長期的暗淡燈光下,日漸減退,墱基陪我去高雄,請吳基福先生診治,吳先生是《臺灣時報》董事長,也是最好的眼科醫生,診斷我右眼患的是「黃斑部萎縮」,沒有什麼特效藥。但卻設午宴招待,要我寫稿,使我有機會寫下《之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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