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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變


  一個人對影響自己聲譽的事,天經地義地最好不要做。問題是,離婚並不影響聲譽,只有醬缸蛆才認為離婚影響聲譽,也只有硫磺蟲才用離婚攻擊別人的聲譽。中國古時候是不承認離婚的,而只承認七出之條,所以吾友朱買臣先生的妻子要跟他散夥,並不能站在平等地位離婚,而只能逼著丈夫寫「休書」。這就跟學堂和學生的關係一樣,學堂可以開除學生,學生不能開除學堂,丈夫可以「休」妻子,妻子不能「休」丈夫。學生當然可以開除學堂,但他總不能在他寢室門口貼張佈告,說他把學堂開除啦。即令他貼啦也沒有用,必須等到學堂把他開除,他才算正式喪失學籍。

  朱夫人明明不是丈夫「休」她,而是她「休」丈夫的,但她卻逼著丈夫「休」她,不明底蘊的人,僅憑形式,一定認為是丈夫把她踢走,而她閣下也可以憑著這張證明檔,到處委屈曰:「不是我不跟他過呀,是他不要我的呀,嗚鳴嗚……」嗚嗚嗚者,鼻涕一把淚一把的喉音也。

  然而,時代的巨輪已把這種畸形觀念輾得粉碎,二十世紀一零年代以來,法律改變,不准亂「休」,要散夥就平等離婚。所以,蔣夢麟先生在眾嘴吵鬧中離了婚,並不影響他的聲譽,不但不影響他的聲譽,反而為中國人對婚姻糾紛的處理,立下一個崇高的榜樣。他的智慧和抉擇,他那種肯承認錯誤的高貴氣質,以及他對那些落後觀念唾棄的大無畏精神,更增加中國人對他的崇拜。

  秦劍先生的婚變,不像蔣夢麟先生,蔣夢麟先生什麼都不擔心,而秦劍先生則什麼都擔心,不但擔心影響他自己的聲譽,也擔心影響他太太的聲譽。雖然真相已經大白,雖然記者老爺又打自己的嘴已,證明他並沒有賣這賣那,雖然他爽爽快快同意離婚,眼看著太太遠走高飛,但他沒有對太太有半言半語低毀的醜話。嗚呼,如果換了柏楊先生,早罵起來大街,把踢我的那個死女人鬥得一錢不值矣。君不見電影明星莫愁女士死後,她的前任丈夫把她的裸體照片都印到書上乎,只不過想步林黛女士丈夫的馬蹄,賺幾文錢而已。對照之下,秦劍先生的情操真摯而深遠,已達到了有些人不能瞭解的境界矣。

  這當然不是說林翠女士萬罪集身,辜負了秦劍先生,夫婦們由二位一體,親親密密,過著過著,忽然你走你的陽光道,我走我的獨木橋,當然可能是一個人好到了尖,而另一個人壞到了底,但更有可能是,雙方共同促成。

  世界上只有一個地方是一個人好到了尖,而別人壞到了底的,那就是官場。大傢伙永遠「天王聖明」,小嘍羅永遠「臣罪當誅」。君不見一副長對聯乎,上聯是恭維大傢伙的,曰:「大人,大大人,大人高升,升到三十六青天,為玉皇太帝蓋瓦。」下聯是糟蹋小嘍羅的,曰:「卑職,卑卑職,卑職該死,死在十八層地獄,替閻王老爺挖煤。」蓋瓦者,比玉皇太帝還要高那麼一級;挖煤者,真是不值錢到了底矣。

  這副對聯把官場中群崽亂舞的鏡頭,形容得淋漓盡致。夫官場是個最頂尖的權勢崇拜狂的所在,不但權大理大,而且權大啦道德也高啦,自然非爬到玉皇大帝頭上不可,權小的或沒權的挨腳分子,只好鑽在閻王老爺屁股底下,鬼鬼祟祟挖煤。

  夫婦之間,很難這麼一面倒,很難丈夫蓋瓦而太太挖煤,同樣也很難丈夫挖煤而太太蓋瓦,假如真有這種節目,一個人兇暴得像魔鬼,一個人善良得像天使,恐怕他們很難離婚。正因為有時候對啦,有時候錯啦,才會有社會新聞。

  醬缸蛆總是念古的,不管這「古」是千百年前的古,或不過只是十年二十年前的「古」,反正只要是「古」,他就心嚮往之。一零年代以來,離婚的案件層出不窮,醬缸蛆就忍不住喟然歎曰:「人心壞啦,從前之世,哪有離婚這種傷風敗俗之事。」從前之世,離婚當然很少,蓋臭男人一手遮天,法律和道德不但允許他猛娶小老婆,還用實際行動鼓勵他猛娶,女人如果反對丈夫娶小老婆,她就是「妒婦」,而妒婦是天地所不容,人人得而整之的焉。

  明王朝常遇春先生的太太就是一個這樣的「妒婦」,朱元璋先生曾送了兩位宮女給常遇春先生,常遇春先生連正眼都不敢看。有一天,大概實在心癢難熬,誇獎一句曰:「好白手。」好啦,常太太立刻下令把該二位宮女小姐的好白手砍掉,用金盤送給丈夫,以便他努力欣賞。常遇春先生這一驚非同小可,半天都魂不附體。正好朱元璋先生派人找他,他就去啦,卻是心不在膛,精神恍惚,朱元璋先生疑心他要謀反哩,盤問之下,原來如此,大笑曰:「這簡單得很,且請稍坐,我替你解決。」一會工夫,端來一碗湯,黏黏糊糊,渾渾淘淘,內容頗為複雜的樣子,朱元璋先生曰:「喝吧,老哥,這是妒婦湯,滋味如何?」常遇春先生回到家裡一看,太太沒啦,原來朱元璋先生已把她大卸八塊,剁成肉醬,賞給他閣下喝到尊肚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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