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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房之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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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房之風,大概其來甚古,和搶親時代一定有其密切關係。族中某小子看上了另一族的如花似玉,就明火執仗,蜂擁而往,把她搶了過來,然後大家努力狂歡,一則慶祝該小子娶妻,一則也慶祝這一場桃花戰役大獲全勝也。壯士們一面慶祝,一面逼著該陌生女郎向陌生新郎說恩恩愛愛的話,以示他們不是搶她來的,而是她心甘情願「自動自發」跟他們來的。女郎或者心裡真的不肯焉,或者心裡雖肯而嫩臉上一時磨不開焉,她就硬是不說,或吞吞吐吐地說,大家一起哄,遂樂在其中矣。這種「鬧」的遺風,如果不過分的話,足以增加情趣。一旦過了分,便實在可厭可憎。 抗戰勝利那一年,成都便有一位新娘,她說她不能喝酒,朋友說,平常不喝沒有關係,今天你大喜日子,不能不喝。勉強喝了一杯,又有人曰,你喝了他的,不喝我的,是看不起我,我就給你跪下,我就一頭碰死。好啦,你忘恩負義,過河拆橋,新人上了床,媒人摜過牆,從今以後,我不高攀你。在如此一群「酒匪」惡意的殷殷勸飲之下,她遂大醉不醒,渾身發赤,放到冰水裡泡都不行,終於死亡。我是在報上看見這消息的,下文如何,不得而知,那些勸飲的酒匪一句話就可以把責任和良心推卸得一乾二淨,他只要哭喪著臉「我怎麼知道她真的不能喝呀?」就會天下太平。 鬧房竟鬧出人命,這現象實在應該檢討檢討。普通情形之下,自然沒有這麼嚴重,但也夠上演一齣低級趣劇。有人提議新娘用舌尖把半個瓜子送到新郎口中,有人提議新娘唱個歌聽聽。等而下之,有人放一粒花生米到新娘胸衣裡或衣袖裡,教新郎摸出來;有人弄根絲線綁住新郎的頭,教新娘用嘴去解。再等而下之,就更為糟,有人把新娘繡花鞋脫掉亂丟,有人則用手照新娘身上捏而擰之,有人弄條蛇塞到馬桶裡,以致把新娘嚇得大病一場——結婚不是結婚,而成了馬戲團小丑表演節目。 柏楊先生和老妻拜天地時,我就不吃那一套,臨入洞房,弄了點狗屎抹到窗臺上。於是,不久之後,瞧那些小子在院裡「哎喲」吧。蓋他們本想擺一個大紙炮在窗臺上放之的,每人遂不得不染上兩手兼一身髒而臭的玩藝。當時因我的輩份不高,尚有反擊餘地,如果是一個高輩份的新郎,那就更難以招架,侄兒孫兒,老弟老妹,能鬧得雞犬不寧,而且「三天無大小」,連老一輩的人都可參加起哄。最經常的是,新郎如果不行點賄賂,鬧房的朋友能鬧三個徹夜,在你房中打牌吸煙,聊天擺龍門陣。可憐的新娘,看著全是陌生的臉、簡直不是到了丈夫溫暖的家,而是到了惡狗村,又氣又怕,心眼窄的真會痛不欲生。 大體上說,西洋文化以「愛」為主,父母愛子女,子女愛父母,朋友愛朋友,丈夫愛妻子,妻子愛丈夫。而中國文化,似乎以「敬」為主,你敬我,我敬你。誰都不能說「敬」不好,縱是反調分子,對「敬」也造不出來啥謠。問題是,愛是單純的,敬則是經過雕刻的玉石,敬裡面可能包括愛,也可能根本沒有愛,但一定包括有「懼」。明王朝那些被廷杖的大臣,對下令拷掠他們的皇帝,敬是敬透啦,但能非常真心地愛之乎? 我們無意研究中西文化,這玩藝不簡單,學院派的朋友要鑽十年紙堆才能鑽出名堂,短短數語,不過是心血來潮,姑妄聊之。有感于中國的聖人焉、大官焉,格言也好、教訓也好,似乎是從不談愛,而只是教父母慈,教兒女孝,教夫婦相敬如賓。我不是反對「慈」、「孝」、「相敬如賓」,反對這些豈不是神經病乎哉?但我覺得這裡面多沙有點醬缸成分,不如至性的愛,有靈秀之氣也。蓋敬的主要流弊,一旦其拘束稍微松便產生了毫無忌憚的放肆。結婚鬧房,不過是一個頂尖的小例子而已。愛的流弊好像沒有如此嚴重,一旦拘束稍微鬆動,還有「憐」作為彌補,「敬」則一垮到底矣。正人君子閑著無事,不妨參觀鬧房的場面,准可悟出很多道理也。 鬧房已夠混蛋,想不到年頭大變,大年頭,由鬧房竟進步到鬧堂,就不可恕矣。鬧房者,不過鬧鬧新房,乃典禮以後,夜靜更深的事。而鬧堂者,在光天化日下的大禮堂上,就發作起來。嗟夫,一樁決定終身的大事,應該萬分肅穆的,卻淫穢的話,下流的話,黃色四射的話,平常不好意思出口。不能當著長輩當著太太小姐說的話,到了結婚大典,好像進了無法無天王國,都可以大放厥詞,瘋言無忌。 就在一位朋友的結婚典禮上,有一個傢伙,不知道是幹什麼的,談起話來不斷夾著英文單字,很有前途的模樣,他致詞曰:「各位,我說一個故事,從前有一位小姐,她哥哥的兒子不叫她姑姑,而叫她『大大』。結婚那一天,小孩仍叫她大大,新郎曰:『今天你叫她大大,明天就得叫她太太啦!』小孩驚問何故,新郎曰:『因為今天晚上她兩腿當中,要點上那麼一點呀。』致詞已畢,全堂歡聲雷動。嗚呼,天下不僅有半票觀眾,簡直還有半票賀客哩。這種脫褲文學,柏楊先生不要說寫一本書,便是寫上幾段,恐怕都有人跳高,罵我老不正經。但該傢伙在那麼多衣香鬢影的仕女之前,點那麼一點,不但沒有人說他,反而讚揚他才思敏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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