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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掉偽裝之功


  俗雲「熱情如火」,不要說年輕男女在戀愛期間會被該火燒昏了頭,便是老頭老太婆,一旦戀起愛來,也會被該火燒得分不清東西南北。蓋腦海已經沸騰,啥都看不見,啥都聽不進也。也許有些人作虛懷若谷之狀,向你打聽:「你看我那位小姐如何?」這時候就要看你有沒有學問:你若照著他的意思,大加稱讚,五分漂亮的說她十分漂亮,只會燒水煮雞蛋的說她做的紅燒牛肉真不錯,而且既大方,又雅淡,他准交你這個朋友,馬上請你吃小館。如果你一本忠貞,說了實話,曰「她的皮膚太黑太粗」,曰「她的嗓子像破鑼」,曰「她連小學堂都沒有進過」,曰「她性情怪癖,將來有你受罪的」,恐怕勢將和你決裂。蓋任何人一旦戀了愛,他都是借「商量」之名,想聽你說些順耳順心的話。

  使沸騰的腦海冷靜之法甚多,但最正常的莫過於訂婚。我有一個朋友,他當初戀愛之時,簡直像赤手捧冰,既怕她化啦,又怕她掉啦,放不下,也拿不穩,小心翼翼,心如搗蒜(當女孩子的,一生中恐怕以那時候最最神氣。)二人感情突飛猛進,非馬上結婚不可,但女方家長堅持先行訂婚,把朋友氣得大罵老頑固。想不到訂了婚後,形勢大變,朋友忽然發現女孩子有點鬥雞眼,而且嫉妒心大得要命,見他看了別的小姐一眼,就大發脾氣,一發起脾氣來,至少板三天面孔,尤其是她一板面孔,下唇向外猛烈突出,實在不堪入目。而女孩子也忽然發現該朋友原來薪水一個月只一千一百元,西裝只有一套,連個腳踏車都沒有,過去花錢如流水乃兩分半利息借來的,而且骨瘦如柴,還有點咳嗽,不是肺病是啥?如此這般,真相大白,兩人平平安安地分手。如果當初不經過訂婚階段,硬去拆散他們,准鬧出羅米歐與茱麗葉。

  那麼,有人問啦,訂婚之後,豈不是照樣可以繼續偽裝乎?嗚呼,在理論上固然可以,在事實上卻難了也。諺不雲乎:「江山易改,稟性難移。」稟性者,包括先天的個性和後天的習氣。個性不必解釋矣,天生心直口快的人,再大的修養,有時都忍耐不住,硬要開口說出來,甚至招來殺身之禍都不在乎。而男女間頂多不過解除婚約而已,比起殺頭差得遠啦,他怎能一直裝作沉默寡言哉?天下只有聖人才能作偽到底,大英雄、大豪傑都經常露出其本色者也。

  習氣固可變更,但在來變更前,會泄盡底牌。

  從前有一個朋友,好人也,但毛病也自不少,提心吊膽戀愛了三年,女方對他的印象至佳,我也曾被朋友拉到女方之家作過一次客,見朋友溫文爾雅,舉止中節,循循然若君子,不禁大驚,蓋我知道他擁有種種怪癖,固和女孩子格格不入者也。後來他們訂了婚,戀愛等於打仗,一場鏖戰之後,既已大獲全勝,只等待清掃戰場,他自然很快地鬆懈下來,原形乃漸漸出現,他過去飯後從沒有什麼異狀的,後來忽然用牙籤剔起牙來,送到鼻子上聞之,於是女兒岳父一齊皺眉矣。他過去每天中午都精神勃勃,訂婚之初,還勉強可以照樣支援,不久就打起瞌睡,後來硬是非睡午覺不可,天大的事都不能變更,蓋三十年都是如此也,於是女兒岳父一齊憤怒矣。該朋友過去一向吹得很大,張部長請他便飯,王局長請他打牌,李教授請他無論如何看一下他的畫展,趙法官請他專門拉官司接線頭,固一世之雄也。訂婚後小姐去辦公室找他,見他獨坐在牆角一張小辦公桌旁,其長官呼他為某科員,苦喚奴僕。

  後來又有一次該朋友單位郊遊聯歡,女眷女友一律參加,更覺得滋味不對。於是女兒岳父聯合調查矣,用不了半年,全盤清楚。一天該朋友去未婚妻家談結婚日期,被趕了出來。嗚呼,這是十年前的事,憶之恍如目前,我們在這裡檢討的不是得失問題,也不是該朋友糟不糟問題,更不是該女孩子父女對不對問題,而是訂婚固有此奇跡,可使熱戀中的男女,眼睛稍微一亮。

  再厲害的人在訂婚期間都會露出原形,是善良乎,抑是邪惡乎?是直性子的人乎,抑是曲曲折折的人乎?是心直口快,抑是十棒子都打不出一個屁乎?是喜上進,抑是花花公子乎?都可一一看得明白。只要訂婚後和訂婚前一樣耳鬢廝磨,日常在一起,不怕他偽裝到底。

  《伊索寓言》上有一則故事可以借用,蠍子過河,想請烏龜帶它一帶,烏龜曰:「我帶你沒有問題,可是你可不能螫我呀。」蠍子曰:「這算啥話,我螫了你,你一痛,翻身下水,我豈不要淹死?」烏龜一聽,著實有理,乃帶它過河。想不到過了一半,蠍子仍然螫了它一下,烏龜痛得要命,潛身入水,蠍子也就沉入河底。後來還是烏龜夠朋友,仍把它救出,責問它為何如此,蠍子歎曰:「我明知道螫不得,可是忍不住還是要螫一下。」蓋稟性——個性和習氣——使然也。

  訂婚之後,如果是蠍子,總會螫一下,不愁不露出真面目,而自己也因同樣道理之故,容易被對方看得更為清楚。訂婚除了給對方提供一個「照妖鏡」外,別無其他作用,從瘋狂的、不顧一切的熱戀之中,經過訂婚,等於開畫展時貼上紅紙條,寫曰「某某先生定」,或寫曰「某某女士定」,別人一看,縱然喜歡,也只好作罷。從前管你張三李四,來則不拒,既貼上紅紙條矣,別人因有了顧忌,自己行動也就有了拘束,生活乃開始往平平淡淡的方向走。有些臭男人,有財有勢時渾身都是辦法,玉皇大帝跟他結拜兄弟他都不管;然而一旦恢復平凡,便醜態畢露。男人如此,女人亦然。女孩子往往認為男朋友的錢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在戀愛期間固然如此,男人即令去賣血當被,也要花到她身上,小焉者看電影、吃小館、坐汽車,大焉者買鑽戒、買洋房,再大焉者不用說啦,去美國焉,買加州地皮焉,一百萬美元愛情保證金焉。但無論如何,訂婚之後,生活漸趨漸淡,男人再有錢,其供應也不會再如從前洶湧,她能不能安於這種生活,用不了太久時間,就會露出馬腳。

  但訂婚的生活似不宜過得太久,太久就會百病叢生。如果說訂婚是單掛號,寄出單掛號而一直沒有接到回信,事情准有問題。如果說訂婚是一張期票,逾期太久,即令有存款在,銀行也不會兌現,必須再去加蓋一章。如果說訂婚是照妖鏡,那就更糟。

  蓋人總是人,免不了缺點密佈,如果訂婚時間太長,愛火漸冷,則所看的將全是缺點,越想越不對,就非收攤子不可。婚姻生活者,半睜眼半閉眼的生活也,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男女,如果眼睛睜得太久,或用照妖鏡照得太久,恐怕連上帝身上都能挑出毛病。有些人一訂婚就是三年五載,既不把那張畫拿回家,卻早早地貼上紅紙條,萬一遇到有個傢伙也看上了那張畫,出了比你高百倍的巨價,你只有跺腳。

  聖人們沒有規定訂婚與結婚的距離,實是遺憾,有人主張最合適的為一年到三年,柏楊先生認為大可參考。訂婚不到一年便結婚,等於沒有訂;如果超過三年,那就未免太長;超過三年而仍能結婚不誤的夫婦,我看那愛情大概固若金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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