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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也好


  「訂婚」這玩意真是最有意義的舉動,蓋訂婚者,以結婚為目的而訂定的預約也。好像分期付款似的,先付出一部分,等到結婚之日,再付出剩下的一部分。古之時,在拘束力上,訂婚和結婚簡直沒有分別,尤其在孔孟之徒及儒家當權之下,做女人大苦特苦,訂啦就等於結啦,從未謀面的未婚夫一旦翹了辮子,未婚妻不但得悲哀逾恒,還要守節不嫁,才算得上「節婦烈女」,除了人人稱讚外,政府還要表揚。《儒林外史》上那個小女孩甚至被活活餓死。嗚呼,靳喪人性,真是把女人糟蹋得到了底。

  當初是誰發明了訂婚的,史無專書,考查不出,但他的腦筋十分聰明,固可斷言。男女兩個不懂事的孩子,被父母一言為定,硬生生地拉在一起,一輩子都打不開,誠絕妙之思。不過到了近代,訂婚之風大減,差不多的婚姻都是直截了當結之了事。訂起婚來,不但花錢,而且費事。依柏楊先生觀察,人身上有一件廢物焉,曰「盲腸」;社會上有一件廢物焉,曰「訂婚」。古時候的訂婚,真有它的作用,如今的訂婚算啥?結了婚的到時候都不算,何況只是訂之乎?柏楊先生年輕時,朋友輩將訂婚比作單掛號,將結婚比作雙掛號,意思說雙掛號信永丟不了,蓋有回執在手,可以大大地放心。單掛號雖無回執,但憑著對郵局的信賴,固相信它不會丟也。這當然是清末民初的想法,現在時代進步,訂婚不再是單掛號矣,不但不是單掛號,有時候連封平信都不是,不過是一張未填日子的支票,看著它固教人心跳,但能不能憑票兌出愛情,兌出結婚,卻只有聽天由命。常常有幾種現象會突然發生:到時候自己忽然變了卦,不去兌現;或到時候自己熱熱烈烈去兌現,對方卻忽然變了卦,不肯支付,成了一張空頭,慘遭退票。幸而雙方都仍然覺得恩恩愛愛,一齊兌了現,但又何必各拿支票一紙,等得那麼久耶?

  有些人常把訂婚看得過於嚴重,認為既訂婚矣,她便屬於我矣。我有一年輕朋友,他女友想出國想得要瘋,該朋友東奔西跑,頭上都碰出了血,鑽營成功後,又東湊西湊,連腳踏車都送進當鋪,把事情搞成,柏楊先生警告他曰:「根據闊易夫之律,小心,小心。」他不訂婚而同居,在感情上和結婚固無異,但在法律上卻硬是有異得很。她終於隨天主教朝聖團而出,朝到了美國,遇見有一位有錢的大爺,立刻就嫁,把年輕朋友氣得兩眼冒火。他如果結婚,還可以胡纏,如今連胡纏都沒有資格。

  訂婚固然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也沒有道義上的拘束力,訂和不訂,分別既沒有,而硬要訂之,豈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柏楊先生和老妻當初便沒有經過這種莫名其妙的手續,雙方看得對眼,就馬上結而婚之(媒婆說,老妻嫁我的前一年,還不算太醜,簡直可以說很有幾分姿色,理合聲明,以免誤會),固不知訂婚為何物也。結婚之後,我發現她簡直教人傷心,她也發現我乃是人類中最不可救藥的惡棍,但既然結了婚,也就只好將就。日子既久,我把她罵我的話當作罵河邊那塊石頭,她也把我罵她的話當作罵對門那個阿巴桑,家庭之樂,固可勉強維持。

  但我卻是擁護訂婚的焉,聖人既發明了訂婚,必有其道理。古道理與今道理可能有所不同,在古之時,大概和買東西定金一樣,某家的那個女孩子,俺兒子訂下啦,十八年後前往迎娶,其他任何臭男人不得打歪主意。《禮記·大同》不雲乎:「男有分,女有歸。」大家的命運既經註定,就不能再胡思亂想,想談戀愛也無從談起。張女也,是李家的媳婦,你去談一下試試,不但張家揍你,李家也要揍你。其實只要你不至貧無立錐,脖子上也會拴一布條,上寫「某家女婿」。聖人發明訂婚之禮,和聖人發明其他禮教一樣,在婚姻愛情上,把年輕人捆得結結實實,一切由老年人做主,那乃老人是活寶的時代。

  但柏楊先生不以人廢言,訂婚似不宜徹底取消。年輕男女在一塊戀愛到不可開交時,一旦談到婚嫁,便直截了當,像柏楊先生一樣結而婚之,固然甚佳。但如果能經過訂婚階段,似乎對將來的幸福,更有幫助。這一點雖非聖人本意,甚至大出聖人意料之外,但其道理卻不容抹殺。蓋訂婚的主要特質是,可以隨便散夥是也。有些洋大人主張試婚,把男女二人搞在一起,同吃同睡,共同生活若干時日,看看合適不合適,合適就過下去,不合適就拉倒。這種主張在原理上似乎還說得,但在事實上卻很難辦到,因和現社會的距離太遠,不易被接受。如果採用訂婚,效果固是一樣的也。

  訂婚則有試婚之妙,而無試婚之弊。這裡說的試婚,毫無狼褻之意(聖崽們對性最有興趣,反應也最靈敏,故特別聲明)。蓋戀愛生活,多彩多姿,暈頭漲腦,雲天霧地的生活也;而家庭生活,平淡無聊,煩死膩死,葬送青春,油鹽柴米的生活也。二者乃兩個極端,訂婚是其橋樑。

  無論男女,一旦陷於戀愛,內分泌就在身上亂冒,所起的變化大矣。吾友莎士比亞曾曰:「天下只有戀愛和咳嗽是掩飾不住的。」一切想不到的行動都會出籠。君不見孔雀開屏乎?平常它是縮在一起的,一旦戀愛,就展覽出來。君又不見你家的狗先生乎?平常懶得踢它都不動,一旦戀愛,不是跳到房子上叫,就是跑到門口咬,鬧得一塌糊塗。人類亦然,不要看平常日子死氣沉沉,一旦有了意中姣娘或意中白馬王子,立刻就判若兩人。

  前已言之,愛情和親情不同。親情愛其強,更愛其弱,一個斷了腿、又瞎又聾的孩子,父母愛他會更加倍。而愛情就不然矣,愛情乃愛其強,不愛其弱,嗚呼,誰要是不服,我就跟誰打賭,不妨去找一個如花似玉的小姐問一下,她愛柏楊先生老東西乎?抑愛年只二十有八,大學堂畢業,又是馬死脫兼打狗脫,腰纏美金七千萬,性情溫柔若羊焉,學問龐大若仙焉,身體健壯若牛的那個年輕人乎?如果我輸,我就給你一塊錢,然後你就給我那個小姐。

  愛其強既是愛情的要求,則表示其「強」乃成了戀愛的第一大課。一旦戀起愛來,咦,你看吧,膽小的忽然膽大,打防疫針時連眉都不皺;懦弱的忽然成了大英雄,拍胸脯要為她而死;吝嗇的忽然慷慨大度,請女朋友既看電影又吃館子又坐計程車;視書如仇的忽然愛書如命,滿口恩比西敵,談啥都知道。至於女孩子,也同樣顛之倒之:邋遢的忽然整齊清潔,一天坐到化妝台前至少四個小時;沉默的忽然話多了起來,哇啦哇啦好像剛下了蛋的老母雞;保守的忽然大講摩登,甯冒摔斷腿的危險也要穿四寸高跟鞋;粗魯的忽然做小白兔狀,平常見老虎都不怕的,這時見了老鼠也要尖聲大叫,以示嬌弱。

  大家既努力使自己成為強者,便不得不蒙上一層偽裝。我有一個朋友,當其女發無理取鬧時,如依他本來性格,早就給她一巴掌,但卻硬是不得不忍氣吞聲,以示紳士。嗚呼,訂婚這個橋樑便有此功,訂婚之後男女在心理上會自然而然有一種觀念:「她是我的矣。」(或「他是我的矣。」)有此一念,戒備便不若以前森嚴,用不了兩年功夫,再狡猾的狐狸,都會露出尾巴,屆時一張支票在手,看情形以定行止,願兌現則兌現,不願兌現就退票。若不經過訂婚這個階段,便不能有這種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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