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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比一代好


  敝大作《住手》刊出後,接到不少讀者老爺的來信,紛紛——不是紛紛響應,而是紛紛齜牙。其中一封,一開頭就尊稱我「偉大的柏大教育家」,不禁大悅,原來偉大的教育家得來如此容易呀,可是看了幾行,就覺得唾沫噴面,形勢不妙。信末署名「反對你看法的國中老師」,信寫得很長,照抄於後。我想,百分之九十一教習造成體罰的理由,大概都包括在裡面矣。

  信上曰:

  不知你今年高夀,也不知你當過老師沒有?拜讀你一月八日的文章,實在令人失笑。是想借題發揮,賺些稿費,或只因早年被嚴師打得焦頭爛額,就如此氣憤不堪?我認為,在這十幾年(即國中成立後),沒當老師的人,實無權說出大話的。

  想當年,本人也是接受正常教育的,也曾被老師打過(只是不像你那麼不幸)。學生時代,個人純潔,遵守校規,一直到大學畢業,多數人加入教育行業。可是整個情況已不如前了,優秀學生仍有,但惡劣者更甚,他們講髒話,在課堂中突如其來地對老師羞辱,當面叫老師綽號,考試只會選擇題,其他皆空白,他們已沒有什麼自尊、尊嚴、榮譽可言,只是背著書包來學校晃一晃,下午又回去。而我們當老師的必須忍受一切,叫你綽號,就當沒聽到,沒敬禮也視若無睹,實在沒精力加以管教,因教育部規定不准體罰呀。我們只好忍,再忍,把氣悶在肚子裡。為何有百分之九十一的教師同意體罰?因為他們身受其苦;為何有百分之八十五的家長也同意?因為他們忙著工作,孩子變壞,自己無力管教,只有讓老師當劊子手;為何有百分之八十的學生也同意?連孩子們自己都同意了,你卻替人沮喪,真是可笑。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有錯——而且是連續的錯,必須接受體罰。例如,「目的」,學生寫「目地」,叮嚀好幾次,罰他寫一百遍,月考一出來,仍寫「目地」,難道會笑嘻嘻地跟他說「很好,很好」嗎?其實我們是要體罰那百分之二十的壞蛋,難道老師都會毫無理由地抓了人就亂打嗎?只有你才不幸碰上侯仰民。我們又不是神經病,怎會不知道輕重呢?你只會拿少數的嚴師為例,就要把身歷其境的人感受推翻嗎?再問你:如你現今也是身歷其境的人,敢問你該如何管學生?願再拜讀你的大作。

  教育的畸形發展,到了倒行逆施的地步,體罰是小事,該發議論的應是教學的異常:升學班不用參加慶典,整天關在教室裡考考考。技能科目不上,卻做主科的輔導課,什麼技能都不會。更絕的是,連體育課都不上,下午又留校念到晚上七八點鐘。擔任這些班的老師,才是教學認真的老師,這樣畢業的學生,在路上碰見,也同樣不認識你是什麼老師。教育變成這樣子,你知道嗎?本人已累了,不願多寫,由校趕車回來,已六點多,未吃飯先拜讀你的大作,實在不敢苟同,疾筆草此,語無倫次,把自己的感受寫出,只希望你能瞭解真實情況,再動筆不遲。你應該先調查,為什麼老師、家長、學生,都同意體罰?才能客觀地寫,不能只憑幼時的氣憤,就做如是的見解。你知道大眾傳播對學生有多大的影響嗎?十幾前學生的純潔,已不復存在。現在學生惡劣的表現,我們也感慨萬分,這是進步嗎?千言萬語,不知如何述說,也欠缺你的生花妙筆,只好本著「良心」,繼續擔任教育工作。我,一個微賤國中老師,對體罰的看法是:對好學生我們不會亂打,也捨不得打;而對壞學生的愛心,就是體罰。所以你不該理直氣壯地反對,除非你能再寫一篇告訴我們當教師的該如何做。

  如果你沒當過老師,或者沒教五年的經驗,那麼歡迎你加入我們的行列,請親自來國中試試看,願你的文章能客觀點。

  這封信顯示出這位元國民初級中學堂教習的激動,他要求柏楊先生「客觀」,可是他卻站在極端主義的立場發言——因為他閣下恰恰地正「身臨其境」。多少年來,「客觀」二字成了糊塗蟲的神秘法寶,動不動就念念有辭,祭了出來;對凡是持有相異意見的人,統統咬定他不客觀,而且認為只要一口,就可咬死。信上曰:「近十幾年來沒當老師的人,無權說(反對體罰)大話。」嗚呼,觀劇跟投票不同,投票必須在當地住若干年月,而觀劇就不然啦,他可以隨時提出他的批評,演員們不能說,你沒演過這齣戲,有啥資格開黃腔呀?柏老有很多當中小學堂教習的朋友,他們都反對體罰。試問一聲,反對的跟贊成的並列,誰是「主觀」?誰是「客觀」?誰是「大話」?這位國中教習竟然敢肯定他的「主觀」就是「客觀」,一旦加到學生身上,要想學生心服口服,恐怕只好靠蠻幹動粗矣。

  國中教習指出,百分之八十的學生都同意挨揍,而柏楊先生卻十分沮喪,使他覺得「真是可笑」。這應該是原則問題,縱然百分之百寫下同意挨揍的血書,我們都誓死反對。民法上規定:「自由不得拋棄」。甘願被囚,法律都不允許。同樣道理,我們認為人性尊嚴不得侵犯,也不得拋棄。四世紀晉王朝時,有「兒口承唾」節目,有錢大爺一咳嗽,身旁的窮小娃就張開大口,咕嚕一聲,咽下有錢大爺的尊痰。我們雖在千載之後,仍忍不住悲憤呐喊,如果有人認為我們的悲憤呐喊「實在可笑」,因為窮小娃自己都同意了呀,就沒啥話可說矣。

  國中學生一代不如一代的看法,跟柏楊先生的看法尖銳相反,我一直認為一代要比一代好。即令學生一代比一代差,教習也會同樣一代比一代差。啥客人吃啥菜,有啥可埋怨的也。事實上,下一代比上一代要活潑、頑皮,想得更多,不屈服性更強,這正是中華民族茁壯的生機。我相信有些學生老爺口吐髒言,叫教習綽號。但孩子們只要一進小學堂,他就非立刻學會髒話不可,本沒啥稀奇,如果髒得過度,自有非體罰的校規可以使用。而叫叫綽號,更能顯示孩子們的想像力和觀察力,不能給別人取一個恰如其分綽號的學生,准是一個呆頭鵝。好吧,即令這些行為罪大惡極,難道靠大動干戈就能阻嚇得了乎哉?我敢賭一塊錢,連上帝親自出馬,都阻嚇不住,至於寫錯字,把「目的」寫成「目地」,這位國中教習千方百計,都收不到效果,認為只有打手心打屁股,好像體罰也是包治絕症的神仙一把抓,只要一劑下肚,髒話沒啦,綽號沒啦,笨蛋也霎時英明蓋世。咦,柏老學習算術的興趣就是被打跑了的。貴閣下麾下的學生老爺,如果經常皮破血流,恐怕他一輩子都達不到「目的」,只能仍停留在「目地」上混。至於學生一出校門就不認識教習,難道靠臭揍,就認識了哉?收效當然會收效的,但只不過收效一時,一旦畢業,恐怕不認識的場面,更要慘烈。

  這位國中教習,大刀一劈,把學生一分為二:百分之八十是「好學生」,百分之二十是「壞學生」。剛才還宣稱學生自己都願意挨揍的,不知道是「好學生」同意,還是「壞學生」同意?「好學生」同意,是慷他人之慨;「壞學生」同意,那就是自認為非被打得自尊心全毀,就改不了——對這種可憐的賤骨頭,我們不應該再迎風縱火,或推波助瀾,而更應該耐心拯救。不過主要的是,「好」、「壞」的標準是啥?由誰定這標準?由誰判斷這標準?侯仰民先生教算術,認為柏老壞極,可是國文教習「老核桃」——我們上給國文教習劉月槎先生的綽號,他太老啦,滿臉皺紋——他卻認為柏老好得不像話,幾乎要把女兒許配給我。這結論由誰決定?難道各發一把牛耳刀,要他們決鬥取勝乎哉?

  國文教習又曰:「我們不是神經病,怎會不知輕重?」這可跟神經病無關,連親爹親娘,氣得兩眼冒火時,打親兒親女,都有失手的時候。所以孔丘先生告誡小子們曰:「小杖則受,大杖則走。」問題是,親兒親女敢溜,學生敢溜乎耶?不溜還好,一溜恐怕更使教習暴跳如雷,怎麼,你抗命呀?你瞧不起我呀?你還不知道承認錯誤呀?打得將更英勇。年紀輕輕的國中教習,有啥憑據證明每一個都知道輕重?臺灣省立玉井高級中學教習王煜先生罰學生陳國榮跑步跑死,嘉義縣立大林國民中學堂教習鐘獻元先生毆打學生陳英賢重傷住院,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教習莊金水先生把學生駱宗名打出腦震盪,桃園縣立復興國小學堂教習劉邦彬先生用麻繩把學生黃天惠綁起九小時,用竹鞭抽打。這幾位教習難道都是神經病哉?一時氣沖鬥氣,把不住「適當」的分際罷啦。來信的國中教習,他已認定某些學生是「壞蛋」,認定某些學生「已沒有什麼自尊、尊嚴、榮譽」。在這種認定下,愛心早已蕩然無存,只剩下無窮的輕蔑和嫌惡,一旦下手,恐怕把持不住。教育部不准體罰,固然是為了保持國家的幼苗不受摧殘,也同時是為了保護教習不致官司纏身。「良心」只能自省,不能作為傷害別人時的金剛罩護身符。

  這位教習和這類教習,既已推出「打壞學生的愛心就是體罰」的偉大發明,所以柏楊先生沒有本領告訴你閣下如何去做。只能告訴你,對「壞學生」的愛心,不是體罰,而是更加倍的愛心。假使這點辦不到,猶如一個不信神的人不適合當牧師一樣,沒有愛心的人,也不適合擔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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