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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事


  減少車禍的唯一方法是嚴守交通規則。洋人車禍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酗酒,這一項在中國並不常見,所以我們的車禍應該比較少才對,不過因為中國人有不守規則的傳統性格,車禍反而更高。這是五千年傳統文化中最特殊的部分,一種牢不可破的膚淺和虛驕。稍微有點成就,就偉大不掉;稍微有點頭臉,就表演特權;稍微會走啦,就自以為他隨時可以飛。於是乎,不過只有一千公里的開車經驗,就自以為車子在他手中能橫著走。常看到有些司機老爺,口銜香煙,兩眼眯成一條縫,沾沾自喜於他的技術和車子的性能,一起步就六十公里,而且故意地以分毫之差,擦過行人或別的車輛,真教人連昨晚上吃的番薯都嘔出來也。

  但我們也不能專門責備司機,比汽車更要使人冒火的還有別的——若機器三輪車焉,若摩托車焉,若人力三輪車焉,最後還有行人焉。機器三輪車比計程車還可怖,若干年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長李蘊權先生,就是喪生在機器三輪車之下。它可怖的地方是煞車不行,它所以說撞上就撞上,非不煞車也,而是煞不住也。一種機器推動的玩藝,純靠手煞車的力量去煞那可憐的中柱,好像用麻繩去拴飛機一樣。這種車最好禁止,如果不能禁止,則政府應該幫助它把煞車弄結實,尤其機器三輪車後面有兩個突出的直角鋼架,小夥子開得興起,忘了鋼架,嗚呼,真不敢想。

  摩托車現在也要考駕駛執照啦,這是一個好現象,但規定五十西西以上的才考,於是商人就推出來一種四十九西西的。我想考也可,不考也可,考起來只不過使監理所的威風更大,晚娘臉更凶。但要考的話,似乎應該規定,就是一西西半西西的也照考不誤,以求安全。不過主要的是,應該加強管理。有些燒包朋友,騎著那玩藝就像騎著飛彈,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作「之」字形飛馳,認為他那玩藝除了上天之外,簡直啥都可以辦到。還有些「全家樂」朋友,前前後後,坐滿了人,「喀嚓」一聲,死亡的死亡,斷腿的斷腿。嘉義有位先生載著母親撞死;臺北中山北路昨天就又發生一樁,一個傢伙,帶著太太和四個孩子,全部報銷。這種亂坐人的節目,必須取消,天下才能太平。

  人力三輪車比較收斂一點,而且淘汰之期,在所不遠,車夫朋友,也都支持一天算一天,但願他們早日轉業。不過有些地方,也能氣出鼓脹來。

  說來又話長,今年(一九六七)年初時候,一位朋友開了一輛車經過臺北南京東路,偏偏一輛三輪車竟然踏上快車道,遇到紅燈時,它領頭停下,該朋友忍不住心頭之火,就用保險杠照三輪車的屁股,那麼輕輕一頂。三輪車夫回頭一瞧,一語不發,把三輪車踏到慢車道,下了車,轉過玉體,又回到原處,把袖子一卷,讀者老爺莫急,他袖子一卷不是打架,而是就往該朋友車前一躺,結果花了五十元才買他爬起來。

  另有一件供貴閣下娛樂的事,發生在前年夏天,柏楊先生于該天到臺北廈門街找朋友借錢,就看見了一幕。一個眼看就要倒楣的傢伙,開著他的老爺汽車,停在平交道欄杆外面,恭候火車通過。他倒是沒有撞人的,可是,他不撞人,人卻撞他,一輛風馳電掣的人力三輪車,從後面趕來,煞不住車,從旁邊擦過,勇敢地撞到該老爺汽車的車頭上,車夫先生的袖子被粉碎了的照後鏡刮破,當然也流出來一點尊血。好啦,這就夠啦,他下了三輪車,悲慘哀號,好像美國印第安人已駕臨臺北,要剝他的頭皮。人群聞聲雲集,一齊怒吼曰:「你們有汽車的人沒有一個講理的,把人撞成這個樣子,還不在乎呀,拉下來揍他。」該倒楣分子只好賠了一百二十元。

  這兩個故事使人垂頭喪氣,南京東路那麼一撞,當然欺人太甚,但三輪車踏到快車道上,同樣也欺人太甚,而快車道上突然出現了三輪車,三作牌卻沒有看見,就未免難為情啦。廈門街一劇,證明中國人已喪失了思考和判斷能力,只論強弱,不論天理國法,窮苦的三輪車夫如此,蠢血沸騰的群眾如此,二抓牌不用說,更是這個調調。嗚呼,除非你有勢,你就很難有理,有理也沒處說,說啦也沒有用。中國人最大的特點是,不按事實判斷是非,只按直覺判斷是非。腳踏車撞了行人,腳踏車再有理也沒理;汽車撞了三輪車,汽車再有理也沒理;汽車撞了行人,那就更沒有個完。

  同樣情形,行人不守交通規則也是車禍的主要原因。一個十八世紀農業社會的腿,最好走十八世紀農業社會的路,要走二十世紀工業社會的路,似乎就得換上二十世紀工業社會的腿。有些朋友走路就好像得了低頭瘋,《儒林外史》馬二先生逛廟會,形容曰:「他不看女人,女人也不看他。」低頭瘋則是「他不看車子」,如果再碰到「車子也不看他」,就頭破血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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