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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拳主義


  這一樁隆重的開揍,與前一樁隆重的開揍,本質上又有不同:前一樁被揍的朋友,還可以說純是私人行為惹起的;而這一樁被揍的朋友,卻純是為了公事。夫演員打記者,並非空前,但打到重傷,打到腦震盪,就空前啦。柏楊先生還是老論調,一個人實在忍不住,揮上兩拳,以示義憤填膺,未嘗不可,但總不能超過兩拳,即令超過兩拳,也只能使出婆娘拳。而陰森森先生過去是有名的拳擊選手,幸虧他閣下生在「說不準學」的中國,如果生在夷狄之邦,若美國焉,若英國焉,恐怕會大禍臨頭。蓋夷狄之邦有這麼一條規定,凡是拳擊選手打人,統統以謀殺論罪,蓋拳擊選手的尊拳,普通人的骨架子承受不起的也。

  陰森森先生揍人已夠精彩,而更精彩的是他那兩句話,一曰:「我對法律並不重視」,一曰:「我服的是拳頭」。但那拳頭必須是大拳頭。若匹夫之勇,拍案而起,關起門才天不怕地不怕,拳頭的力量就有限啦。尤其是,如果人人都有這種正確的觀念,只服拳頭,則陰森森先生危矣。靠你那一小撮人,還敢在街上走路乎?勢必有更多更結實的拳頭奉還也。人都是長大的,沒有誰是被拳頭揍大的,玩刀者死於刀,玩槍者死於槍,拜金主義者終必跟金殉葬,拜拳主義者終必栽到另外更狠的拳頭上。

  當然,陰森森先生也有他心如火燒的道理,蓋記者老爺掀他的底牌,使他在老闆跟前有失寵的危機。老闆一看報紙,好呀,你原來也是一臉忠貞學,在背後戳我的屁股呀,就前途有限,後患無窮矣,他怎能不跳高哉?報上說,陰森森先生跟劉澤平先生本來是好朋友的,而劉澤平先生在報上,也經常對陰森森先生讚揚,而每讚揚一次,兩人的友情就增進一次,一直增進到這次沒有讚揚啦,才翻臉不認人,這友情想起來真沒意思。

  李翰祥先生對江青女士的嘴臉,包含著複雜的感情,我們管不了這一段。但有一段是十分明顯的,由這一次老拳,可看出節骨眼何在:好像一切問題都發生在江青女士結了婚上,如果她閣下不結婚就好啦。既然不幸結了婚,如果她能鬧個婚變,把臭男人一腳踢,也能恢復原狀。否則的話,那就一步一個坑,教她栽得臉腫唇青,以便回頭是岸。如果她膽敢仍不後悔,恐怕那坑還要深些,說不定裡面還會放些手榴彈之類。

  ——於是順便建議演員老奶,要結婚時千萬仔細思量,或者給柏楊先生一塊錢,讓我給你出個主意。其實這主意並不值一塊錢,一句話說完,那就是,最好別結婚,江女士就是前車之鑒。

  寫到這裡,有一句哀求的話,臾言無忌,各位大爺千萬別對我開揍,就是僅只兩拳也別揍,敝閣下從頭糟到尾,一拳就捅個窟窿,不如大人不把小人怪吧!

  自從陰森森先生露了一手之後,臺北市影劇記者們聯合向國聯公司要求保證安全,如果每位演員老爺都是拜拳主義者,大家就得天天穿鎧甲去採訪啦。國聯公司老闆李翰祥先生已表示准予備案,並宣佈把陰森森先生記大過兩次,停薪三月。還聲明,凡在該公司「內」,絕對不准動武毆鬥,否則職員解傭,演員走路。這已經很夠朋友啦,蓋拜拳主義者在公司「外」動武毆鬥,若陰森森先生者流,是在他捨下下手的,公司當然管不著,社會上也沒理由要求公司管,做父母的還管不了孩子在外生事,何況只不過做生意開鋪子乎?

  第三樁對記者開揍的盛典,發生在桃園,這一樁與前兩樁又有不同:前兩樁記者老爺蒙打手愛戴,榮幸地擔任了男主角,而桃園這一揍,每下愈況,記者老爺墮落為配角矣。不過配角雖是配角,其光榮的受傷程度則一。這件事情起因於一家戲院,原來桃園龜山鄉苦苓村宏聲戲院老闆鄭天宏先生,因為領不到使用執照,就率領了人馬,男男女女二十多個人,殺奔桃園縣政府,把土木課課長游進益先生揍了一頓,課員老爺王景湖先生上來勸架,也被幹了兩起。報上說,幾個回合下來,土木課傷「亡」慘重,被攻擊的目標有楊錫麟先生焉,有黃明城先生焉,有趙光山先生焉,有林俊國先生焉,有邱進川先生焉,三作牌同志也免不了,有蘇學先生焉,有穆培義先生焉,有吳恕人先生焉,有高鵬飛先生焉,另外,還有兩位元記者先生焉。

  這兩位倒楣朋友,一是《工商日報》記者劉洛文先生,一是《新生報》記者王夫先生。其中以劉洛文先生,最為出色,他一看這場面真偉大呀,趕緊照相。嗚呼,這豈是照相之地?於是,除了把照相機隆重取消外,還恭請他閣下躺到醫院床上。

  ——揍了半天,當事人倒沒啥,到醫院搽點藥走啦,局外人卻拔了尖,真是有幸有不幸也。但柏楊先生又要建議啦,年輕人遇到這種場合,千萬別照相,要照的話也別明目張膽地照,偷偷地照可也。攝影記者如果有電視上「無敵情報員」那種打火機照相機,就妙不可言,你揍你的,俺吸支煙總可以吧,於是「喀嚓」一聲,場面就上了鏡頭。但在還沒有配備齊全前,務請提高警覺,至少要做到一點,就那是,照了就跑。

  這種開揍盛典的來龍去脈,我們不管,鄭天宏先生當然是自以為有氣,才揍之以出氣的,有些官兒實在氣勢淩人,但揍總不是辦法。不過仍是老意見,即令揍也不能超過兩拳,超過兩拳就成了土匪啦,而且這兩拳也得把握一點,冤有頭,債有主,記者老爺既沒有幫拳,揍他幹啥?而更把他揍成重傷,似乎開車開到岔道上。

  這樁開揍盛典演變到最近,又出了花樣,鄭天宏先生還寫了一封信給桃園縣縣長陳長壽先生,揚言要如何如何。警察局因該恐嚇信用的是鄭天宏先生的自用箋,疑心不會是他閣下寫的,蓋「無頭信」的特質就是「無頭」,一旦「有關」,就是「有頭信」,而不是「無頭信」矣,天下因沒有這種傻瓜,用真名真姓去寫恐嚇信也。這種事,在第一樁開揍盛典發生後,《自立晚報》也曾遭遇過,有些貌似三山五嶽的朋友,跑到《自立晚報》,拿出流氓特有的兇惡嘴臉,警告曰:「你們再敢在報上攻擊夜巴黎舞廳,以後可別想出大門。」

  這種恐嚇只有吃了迷糊藥的朋友才幹得出來,再套句前面說過的話,人都是長大,沒有誰是嚇大的也。但因為各人的智慧不同,說不定會有人以為嚇嚇也真能嚇得人屙尿。

  不過,我倒跟三作牌的見解一樣,頗疑心恐嚇信並不是鄭天宏先生寫的。甚至於,我老人家還疑心那是鄭天宏先生的仇人寫的,明知道該信寫出,一定搞得雞飛貓叫,用之以陷害鄭天宏先生的也。同樣的我也疑心那些三山五嶽的朋友,跑到《自立晚報》撒野,說不定也是夜巴黎舞廳仇人栽的贓,以便增加對該舞廳的反感。

  三樁開揍盛曲介紹已畢,似乎有一項預感:現在才不過三月底,已發生了三次,以後的九個月日子,誰也不敢擔保天下太平,故我們可以把今年隆重定名為「記者挨揍年」。記者並不是特殊分子,挨揍有啥稀奇的?不過,往常開揍,都是光腳的揍有鞋穿的,這三樁開揍,卻是有鞋穿的揍光腳的。記者老爺跟一文不名、被逼得走投無路的窮小子,當然有若巨大富翁,不但有鞋穿,還穿的是八百元一雙的。但要是跟三位拜拳主義者擺在一起,就未免可憐兮兮啦。

  嗚呼,光腳的揍有鞋穿的,固然是暴戾之氣;反過來有鞋穿的接光腳的,這暴戾之氣就更為嚴重,而且好像有點緩不濟急,賒的不如現的,揍了再說之感。反正老子有的是銀子,爾等窮漢「丟人不丟錢不算破財」,俺大爺則「丟錢不丟人不算丟臉」。君不見從前槍斃犯人,都要五花大綁,遊一陣街,示一陣眾乎?目的在於鎮壓別的壞蛋。開揍的意義大概也在這上,以便別的爬格紙動物觸目驚心,否則的話,俺就動手,打你個腦震盪。反正勢大財大,勢大就坐不了牢,吃不了官司,財大頂多賠你幾文,聽說各案都在和解,有的更是已經和解成功。這年頭,有錢真好。

  不過,有一個意見得再重複一遍,暴力鎮壓不是萬靈藥,從前小民想造反,有滅九族、滅十族之刑,殺人如山,血流成河,但造反的事件仍亂往外冒,哪一個王朝不是被造反得不見了的哉?何況用兩隻拳頭,對付芸芸眾生,恐怕是揍不完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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