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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神僧指水怪形藏 於公存海涵度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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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貞當日在庵內,再三叩問老僧。老僧見有貞虔誠,對有貞曰:「大人經綸天地,包括萬理,豈不聞仁者無欲之言乎!」 徐公心中頓悟此語,乃曰:「如老師之言,莫非其下有巨魚乎?魚性貪餌,吾以豐餌巨鉤,必能獲也。」 老僧曰:「非小可也,非易取也。洪口之下,極其深邃。內有一怪,潛身幽底,似蛟非蛟,似鱷非鱷,形長力大,口能吐波發浪。所以才築得就被他哄坍,非水勢之惡也。皆因此怪在下搜決,因此難築。」 有貞見說甚驚,乃曰:「若有此怪,必用千夫巨餌,方能獲捉。」 老僧笑而答曰:「大人雖用萬人,亦難捉取。若必欲以人力勝,惹他性起,連附近人家,皆遭其害。吾今傳大人一法,自然除惡,不損於人。」 徐公忙叩問曰:「老師有何妙法?」 老僧曰:「大人回去,可急取三五千擔石灰,裝載多船。先令人吩咐往來船隻、附近人家,暫離此數十餘裡之外。限五日,不許人行動往來。至日,到于洪口,可擊鑼為號,一聲鑼響,齊把石灰傾下水底,急把快船飛搖放遠,待水底石灰滾化,發蒸起來,此怪必然煮死。除了此怪,那時因水勢而導之,堤必成功。」 徐公蒙僧指示,即叩謝辭轉,急急與眾下山回府。速差人取備石灰,按法行之。果然一夜後,聽得洪口水滾如雷。少頃水高接天,沖倒近處房屋無數。居民預先得了曉諭,暫移無害。至第三日後,有貞見洪口水勢不高,波平浪息,乃令人駕快船數隻,前出哨看。哨船之人果見一怪,身長數丈,遍身鱗甲,頭如豬而有須,前有二爪,後有鱗尾,形甚兇惡,浮死於水面之上。哨船人來報有貞。有貞親往觀之,果覺駭異。識者曰:「此豬婆龍也。」 有貞連夜並工修築,又三月,此堤將成,忽然大雨,連堤滿漲,水甚湧溢。有貞又掉船細察其故,制數木鵝放水中,順流而下。又投之以物,使人往數裡候看,物與木鵝皆浮出,惟一處木鵝不浮,投之以物皆沉。有貞曰:「此水源也。」 忙令人塞之,不止,有貞悶思曰:「向者蒙老僧指示,得除此怪,堤將有成。不料秋雨瀑漲,洪水氾濫,其害終在。吾因思窮其源,今源已知其處,奈塞之不止。」 思量久之,不覺隱幾而臥。少刻,見二人立於案前。有貞忙問曰:「汝二人何人也?」 二人曰:「我河神也。先年因張湫洪水大泛,民遭漂溺。官司屢督工築堤不就,役夫死者數千。吾二人不忍見眾漂沒,乃對天立誓,願捨身以救萬人。我二人遂跳入洪口,其下果有一怪螭在下,與戰一日夜,被吾二人斬之。水就退,沙就長,而堤成。上帝憐吾二人為眾捨身救患,敕吾二人在此守護洪口。今公水源雖尋著,而其下尚有龍窟珠淵,非石沙與土所能塞之也。」 有貞忙問曰:「用何物可塞?」 二人曰:「可鑄長鐵柱,與大鍋底貫墜于下,自然塞住。」 徐公聞言大喜,問二神何名。二人曰:「吾乃郝回龍、鄭當柱也。」 言畢覺來,乃一夢耳。 有貞忙出廳問之,適東平判官王震到廳稟事曰:「卑職蒙差浚河,前日見一石板上書著:「鄭當柱、郝回龍為眾舍生。在水中,幸遇王州判,移我顯聖河東。』卑職不敢隱默,特來呈稟。」 有貞聞言,心異其事。遂語以适才得夢之由,王州判曰:「此分明神之顯聖,大人當急為之。」 有貞遂依夢中所傳之法,用鐵柱鐵鍋下之,隨用石沙去塞,漸塞漸築,而堤遂成。有貞感二神傳法,乃建祠奉二神于洪口。複上疏開神之功績靈顯,遂名其廟曰「顯惠」。至今往來商賈居民禱祀之。 有貞乃從金堤張湫起,逾百里而至大豬潭。西南行九裡至濮陽,又上數十裡至范陽,又上數百里經澶淵,以接河沚,其水勢隨平。凡河流旁出不順者,築堰堰之。堰有九處,長闊皆萬丈。於是水不東沖沙灣,更從北出,以濟漕渠之淺涸。又於數百里之中置閘,由龍灣於東昌、魏灣,共置八閘。積水過丈,則放泄皆通,流于古河,以入於海。又鑄精銅、精鐵,雜為元金之物象數百斤,以鎮定之,取金水子母之義也,名曰廣濟閘。曆三年,功始完備。有貞共差人四萬五千,分面作長役者一萬三千。用木植大小十余萬,竹六十余萬。至今漕運。並商貿船隻,往來稱便。 徐有貞築堤成功之後,尋思往日西山老僧指示之功,乃令人備禮,前往致謝。數日回來,稟覆道:「小人們蒙差遣,仍用尋蹤到庵。只見松崖翠壁依然,金亭玉柱如舊。其庵空,其者僧與白尾騾,不知所往。但見石庵柱上,高題一偈,寫著留與治水徐公。因此小人們錄此偈呈覽。」 其偈雲: 指示汝成堤,從此賴無虞。 日前多朗照,後漸進彌迷。 越五重華曜,于忠實爾為。 南金當有遇,歸莫檢篇遺。 有貞看畢,不解偈中之意。乃曰:「此真神僧點化,吾得除水怪以成堤功。恨吾歸心太急,不曾參問得禪機。若再相懇,必有教益。可惜無緣。」 嗟歎一回,留月餘,乃治裝還朝。朝廷因有貞治水有功,升禮部侍郎,加僉都禦史,支二俸住京。其年京師大旱,有貞薦唐段民能祈雨。段民應詔,果祈下甘霖尺餘,不致饑歉。不多月,段民得病身故。朝廷遂蔭一子入監。 有貞在京一年,因國子監缺祭酒,複浼於公保薦,於公即使保奏。過數日,於公奏事于文華殿。景帝獨宣於公至面前,曰:「徐有貞雖有才華,然其心術機險,豈堪為祭酒耶?若用之,豈不壞了後生輩也?」 公見諭,惟叩謝辭出。左右見景泰召公當面,遙聞有貞祭酒之旨,傳與有貞。有貞只道於公不薦他,又在上前說他過失,甚恨於公。兩次不如所願,遂爾成仇不解。冤禍於此基矣。 於公平日只知輔君匡國,練兵養民。惟直道而行,於心無愧,不知旁忌匿怨者多時。有兵部侍郎王偉,原任職方司郎中,于公見偉有才思,遂保舉為本部侍郎,鎮守大同諸處。前者于公遺計於偉,致小田兒(賊名)之死。遂召回同理部事。未幾,於公以多事匆忙,偶然詿誤一事。王偉遂密奏於帝。 一日,景泰召公於便殿,以偉劾疏面授於公。公叩頭認罪。帝慰諭曰:「朕自知卿,卿勿為慮。」 于公蒙景泰授王偉之疏,感恩叩謝而出。 王偉見於公回部,忙出迎曰:「今日有何聖諭?何事商確回遲?」 公曰:「姑進內言之。」 既到堂,偉又曰:「聖上何事議論?」 於公笑曰:「老夫政事冗繁,稍有不是之處,賢弟當面言之,不佞必然相從,何忍為此。」 隨出袖中所劾之疏與之。王偉局蹴無地。公複慰曰:「不佞素無夙憾。自今之後,有不到處,煩賢弟面教,足見雅情,不必介懷。且國家多事之秋,部事非一人可理。得弟輔成,足沾厚意。」 王偉此後愈加恭敬於公,公亦厚待王偉,無纖毫芥帶於心。有事彼此商議,然後施行。 公一日與偉商確兵政,忽有人報道:「廣西總兵武毅上本劾奏思明州士官黃[王厷]弒兄大變事。」 公正欲問時,早有武毅揭帖呈上。于公看畢,查訪其事。不數日,人報道廣西思明州土官黃[王厷]有本奏上。朝廷旨下,著眾官會議。未知所議何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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