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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王振恃權誅諫職 太后盛怒暫徇情(2)


  後宣德崩,張太皇太后將宮中一應玩好之物,不急之務,悉皆罷去。又禁不許差中官出外辦事。若差出外,恐其生事。凡有大政事,必先啟奏皇太后,太后令付閣下議定施行。每隔數日,必遣中官至閣中查問,連日曾有何事來商確。輔臣即以帖開某日有某中官以幾事來議,如此施行。皇太后乃以所事驗之相同,則不究問。設若王振自斷,不行閣下議者,必以詔切責之。由是王振不敢為非,終張太皇太后之世也。

  且不談張太皇太后之事。且談于公丁父母之憂,服滿起複。當時山西、河南二省士民人等,有千餘人,上京懇公複任,旨未下。公朝罷,乃拜訪眾官。眾官俱來拜賀,公一一回拜。于公亦拜謁王振,適值少卿薛瑄亦到振所。各相見禮畢,王振不遜二公之位,乃遽然上坐。于、薛二公即曰:「此非禮也。論遵朝廷之禮敘爵,則吾等職品相同;論今日相見之禮,吾等是客,公是主。豈有主坐客位之理乎?」

  言畢,二公亦高坐於上,不談言語,茶罷而別。自此王振與于、薛二公不睦。

  過十余日後,於公早朝回歸,忽見前面大喝四聲:「行人回避。」

  於公只道是那郕王謁陵回朝,忙下馬回避。隨從人說道:「非是那郕王駕來,乃是內相王振。」

  于公聞言,跨馬前行觀看,果是王振乘著四明車輦,隨從人役頗多,猶如駕到一般。於公看見,已是心中忿怒,不期王振跟隨人役,倚振之勢,大聲叱曰:「兀那甚官兒!不避俺家王爺。」

  於公見喝,指著從人叱曰:「汝仗誰之勢,欲人回避。」

  正論口之間,王振乘著車輦到來。於公曰:「汝有何德能,妄肆尊大,擅敢乘此四明車輦!」

  兩下遂爭競起來,路中過往官員看見,齊來解勸。於公對眾曰:「昔虞舜曾制此車輦,巡遊天下,採訪民間利病。恐不能悉知顛連幽隱民情,故制此輦,名曰『四明』。即大典所謂明四目,達四聰之旨。招求四方賢才,採取四方言路,洞燭四方民情。他今妄自尊大,擅乘此車,僭越無禮。汝謂朝中無人乎!誰不識汝妄為之制度乎!吾因汝是皇上寵異之人,不與汝較論。前者拜望,禮也,汝又高坐無禮。今又使從役叱吾下馬,汝視人如無物耳!吾豈懼汝哉!」

  言畢,即將王振車前橫軾亂擊。眾官見於公言詞有理,心服其能。遂勸開,各各散訖。

  王振心中懷忿,欲尋事中傷於公。又思得於謙是前宣德爺爺簡任之臣,又懼那太皇太后在上,恐其知道,因此不敢傷害於公。公明日遂上疏劾王振。正統帝覽之,欲將於公發錦衣衛責杖,又省曰:「此臣乃先帝簡拔之臣,若發下去,倘有差失,使朕有殺諫臣之名。」

  遂留中不發。於公見奏不下,又因父母之變過哀,遂染成一疾,乞休養病,願以孫元貞、王來二人代巡二省。候明旨不下。原有千餘人在京乞公複任的,聞得公乞休養病,眾遂往通政司、都察院等衙門,告乞公複任。又晉、週二王,亦各有本保留于謙複任。

  王振接著二本,遂與心腹王、毛二人計議。王振曰:「叵耐前者於謙當眾言吾之過,吾決欲設一計以害之。」

  王、毛二人忙搖首曰:「難害渠。日前於謙因劾汝之過,那萬歲爺欲發于謙到錦衣衛責罰,又沉吟半晌,曰:「於謙是個好官,況又是我先皇帝簡用之臣。朕若一時發他下去,倘有差失,壞朕的名德。』後來因見於謙病本乞休,要以孫元貞、王來替代,故此著吏部知道。此事惟我二人知之。且張太皇太后素知其能,難以害他。況今二省與周、晉二王,並官民人等,俱有保複之本。依我愚見,莫若乘此機會,仍著他前去巡撫二省,免得留在京師,見他動氣。若差他前去,眾官倒說汝有容人之量。那萬歲爺又見你不念舊惡,愈加信任。」

  王振見二人說得有理,隨即依議而行。遂票出旨著吏部降於謙二級,為大理寺少卿,仍差巡撫二省。公聞有旨下,只得帶病辭朝而行,時正統十一年三月廿一日也。公辭朝到任後,未知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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