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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回 劉蕡墓軒轅還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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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昭宗隆熙七年夏四月,少保左丞相范國昌,樞密使保昌公狄定國相繼卒,乃以關普靈為樞密正使,嶽鎮為樞密副使。 九月,廣右節度使大將軍高耀卿入朝奏「元主南坡有變,當乘其亂,攻取京西諸郡,元人必不暇顧,機會不可失也。」 帝恐礙於和議,耀卿奏曰:「宋與元和者,乃先帝一時體兵養民,權宜之計。當此士馬精壯,陛下正宜發憤有為,以繼先帝恢復之志。」 右相司馬肅奏曰:「乘人之喪而伐人之國,仁者不為也。陛下此時,未可妄動。待來年詔集各鎮會議,方可興師。」 高耀卿曰:「宋與元仇敵也。先帝日日臥薪嚐膽,恨不掃平燕雲,肅清海內,仍為大宋一統。今既有機會,寧可因有喪而中止乎?」 帝從之,猶未下詔,忽報,岳州節度使新甯侯扈德威卒。帝悲悼數日,伐元之詔遂寢,以種世虎兼開府儀同三司,為岳州節度使,即日赴鎮。高耀卿歎曰:「天不欲宋復興大業矣。」 辭帝仍鎮廣右而去。 高節度一日巡至柳州,見城垣崩坍過半,責太守立即修理。 時柳州守戚臣,任法嚴峻,飭所屬州縣,派撥民夫,委官督工,日夜修理。官吏承上意旨,催工既迫,催科尤急,以鞭箠從事,而法愈嚴者,弊愈滋,凡司會計,管錢谷總出入者,無不枉法索賄。民甚苦之。系累於縲絏之中,而仍負擔土木之責。甚有賣妻鬻子,破產傾家,而以償官緡者。 融縣西羅村,有一李櫃,產本中人,素性長厚,一子尚乳,一女名翠雲。同裡中有汪生六一者,家甚富,一日窺見翠雲裝束雖甚樸素,而一種婀娜之態,流光顧影,自足動人。汪六一久思染指,無隙可人。正值郡守行紮修城,撥派民夫,以家業饒裕者,為城工局首,經紀銀錢。按此局首,若黠者充當,便肥私囊;朴者承任,罔不蕩其家資。汪六一聞之,即令人將李櫃之名,舉報縣中,可當局首,李櫃聞之大驚,急至縣中申辨。 縣令不允,責曰:「業經舉報,即日申祥,豈容推諉?若人人皆免此任,公事誰為經理?」 竟申入郡中去。李櫃無可如何,隨眾局首,齊赴柳州。汪六一遂日夜設計,欲騙翠雲入手。李櫃妻崔氏,摒擋家政,井井有法,三姑六婆,概不入戶,燒香賽會,未嘗離門。汪六一無法可施。而李櫃在柳州,經管數月支給不敷,虧折無數,日積月累,逋歉益深。官吏索賄,李櫃又不善應付。 未幾,遂身陷囹圄。崔氏聞之,無計可為,惟有變房屋,市田產,計圖贖出囹圄。誰知數仍不足。李櫃在獄中,寄信崔氏,若更得五十金,則禍可免。崔氏得書泣曰:「家業典賣盡矣,此金從何而出?」 其女翠雲亦泣不可止,乃謂母曰:「聞古有緹縈上書,願入宮為婢以贖父者,兒亦願賣身得金以贖父。」 崔氏聞言大慟,然至此已無可如何,遂從其策。汪六一聞之,大喜,即令人與崔氏說知,願以五十金買去作妾,崔氏欲不允。 翠雲泣曰:「但得贖父出獄,兒雖作妾,亦所甘心。」 崔氏勉強許諾,汪六一以金付之,娶翠雲而去。母女分手,淒絕自不待言,而崔氏急於贖夫,既得銀在手,即負幼子,自往郡中,愈行愈遠,益想益悲,又慮此銀一入,若更不能贖出,則夫妻惟一死而已。 行至馬平縣,經劉蕡墓前,疲勞已甚,遂將幼子放下,置囊於地,哭訴于劉蕡大夫之墓。嗚咽之聲,字字酸楚,聞者無不下淚。崔氏悲悼一會,見黑雲四起,知陰雨將至,遂起身倉皇負子而去。至郡中,則城工業已告竣,而李櫃在獄中已年餘矣。崔氏至獄視之,李櫃悲喜交集,急命取銀付吏,而崔氏一聞此言,如震驚霹靂,魂魄俱喪,不知此銀失落何地。 李櫃亦嗒然若喪,又聞乃系賣女之銀,惟呼天而泣。崔氏此時,欲出城覓之,則已日暮閉城,不得已,至邸中寄宿。是夜,雙睫淚盈,直盼天曉。雞鳴,即披衣起,出城沿途物色俱不見,暗思必失于劉蕡墓前,仍至故處,亦毫無形影。尋思無計,不覺捶胸大慟,坐於墓下,聲聲直喚:「參軍乃唐室直臣,寧長臥地下,死而無知耶?」 一面哭,一面訴,淚如湧泉,淚盡繼之以血。四顧無人,覺宿鳥為之悲鳴,林木為之淒側。哭訴一會,正欲就墓前觸石而死,忽來一書生問曰:「娘子毋乃失金者乎?」 崔氏急應之曰:「然。」 書生曰:「汝金為我拾得,可隨我入城,行當還女。」 崔氏聞言,如身至鬼門死去複生,叩頭不已。書生止之,徐步而去。 崔氏倉猝間,亦未叩其姓氏。此人乃東蘭州軒轅生,名固,同一友華生,名國選者,應舉將入武都。偶過劉蕡墓前,拾得一囊。啟之,內有五十金。華生喜出望外,謂軒轅生曰:「吾二人僕馬之費,盡有贏餘。」 軒轅生曰:「不可,此金安知為富貴人所失乎,為被難人所失乎,若富貴人所失,用之固為不義;若為被難之人所失,則性命死生,皆系之矣。」 華生大笑曰:「兄何其迂,非盜非奪,自我拾之,自我用之,亦複何尤?」 軒轅生不以為然,回至寓所,置金囊於枕畔,終夜不寐,暗思明日,必訪其人還之。黎明即起,仍至劉蕡墓前候之,恰遇崔氏尋死,問明金數皆符,引至邸中還之。誰知華生見軒轅生有還金之意,即移寓他所,不與共事,將金囊攜去,軒轅生大驚,急至華生寓所,則金已耗去過半,正色責之,乃持歸邸中。 而崔氏已望眼將穿,一見軒轅生,喜不自勝,正欲稱謝,只見軒轅生愀然曰:「爾金已被吾友耗去過半,奈何?」 崔氏聞言,重複嗚咽而泣曰:「良人身陷囹圄,前此易業取贖,因不足數,又陷月餘,始賣女得金五十,若仍不足數,則良人終無出獄之期。」 言畢,泣下如雨,軒轅生惻然久之,既而曰:「吾橐中尚有十五金,並以贈女,合計尚少數金。」 軒轅生又至城中,問各處可有東蘭州朋友,一一訪之,代為挪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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