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講史小說 > 夏商合傳 | 上頁 下頁 |
第二十回 湯王禱雨桑林野 仲丁興兵伐藍夷(2) |
|
太甲今番作了天子,一心保惠庶民,賑恤鰥寡。在位三十三年崩,號為太宗。子沃立,是為沃丁。辛已,沃丁嗣立,委任個賢臣名咎單。咎單有事,必去請問伊尹,皆順伊尹所行,一毫不敢自專自為。八年戊子,伊尹卒,百有餘歲。時天作大霧三日,沃丁親為之臨喪,葬於亳,尊以天子之禮,祀以太牢,曰:「聊以報大德也。」 墓去湯塚七裡。沃丁在位二十九年崩。弟太庚立,享國二十五年崩。小甲立,享國二十七年崩。弟雍巳立,是時,商道浸衰,諸侯多有不來朝貢者。雍巳享國十三年崩。弟太戊立,是為甲申元祀。太戊承雍巳衰微之後,若非奮發一番,國家便振作不起,天道也自然不順他。所以到他踐了天位,亳都必然有祥。桑穀二木合生於朝,且七日便大如拱。太戊也不曉得這是災還是瑞,問于伊尹之子伊陟,伊陟曰:「這是妖不是瑞。然妖不勝德,君之德政不修,所以朝生不祥之木。」 太戊大驚曰:「然則奈何?」 伊陟曰:「雍巳王之世,政教廢弛,諸侯離心。今王能修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禮,則天眷在王,一木之災,何足介意?」 太戊於是勤修德政,養老求賢,早朝晏退,問疾弔喪。三日那樣桑自然枯槁死了。三年,遠方諸侯重譯而朝毫都者七十六國。又有賢臣一名巫鹹,一名臣扈者,共輔佐之。太戊見四夷歸心,大修湯王之政,商道復興。在位七十五年崩,號為中宗。子仲丁立,乙未元祀。 亳都河央水勢洶湧,蕩去民房甚多,毫宮亦被浸壞,仲丁乃謀遷都於囂。這囂地與藍夷地近,其時藍夷打聽得仲丁遷都於囂,城池尚未完就,有好多金銀財幣、宮妃彩女,要來搶奪。乃點起五千夷兵,寂然而來。當日仲丁遷都于囂,伊陟、巫鹹二人早對仲丁說道:「今王遷都,人見王搬動倉廩府庫,兼且城郭未完,須防不測。」 仲丁聞說,便道:「卿等須為此嚴密提防。」 伊陟、巫鹹領命,早已備了甲兵,四面屯紮了。 且說藍夷率眾來寇,將到囂地三十裡外,藍夷命眾偃旗息鼓,悄悄而行,曰:「看暮夜三更時候,便殺人囂城,使他不知提防,奪得些財物馬匹、彩女,也便是一場造化。」 眾夷領命,將旗鼓偃息,寂然而行。是日,仲丁正與伊陟、巫咸、臣扈等,共議國事,也道城池尚未完緝,樓櫓尚未豎造,且暮須防奸細。正言之間,忽一陣旋風吹入朝來。伊陟曰:「今日乙日,有此風作,主夷狄侵遷邑,是必有變。」 巫鹹曰:「旋風入朝,為狂賊來,嚴備之則吉。我若不備,則此風為助彼攻城之風,我反不利矣。」 仲丁曰:「然則奈何?」 伊陟曰:「可於四門設伏候之,看他從何方來。一方伏發炮聲響,則四面應之,擒之必矣。」 於是傳令四門埋伏已定,仲丁道:「卿等既言當有兵變,今夜且莫退朝,同卿等在此以觀事勢,何如?」 伊陟等俱言:「臣當保駕,以聆佳音。」 仲丁命宮中設小宴,與伊陟、巫咸、臣扈三人共飲於殿上。巫咸見金烏西墜,玉兔東升,仰觀天象,見一道黃雲犯郎位星,咸賀曰:「若有寇賊,必落吾計中。」 仲丁曰:「何以知之?」 鹹曰:「郎位十五星在帝座東北,主衛守之職。赤氣入,當有兵起。今色黃白,大吉兆也。」 卻說藍夷二更靜來到東門城下,見城內全無提防,四門並無門戶,城垣尚只丈來多高。藍夷大喜,道:「真來得湊巧,必大有所獲。」 遂令張起旗號,擂起畫鼓,大喊攻城。正欲攀上城去,忽聽得一聲炮響,城下一支遊兵從東殺來,城內一支游兵從左殺來。藍夷見有提防,急急抽兵走回。但聽得東南一聲炮響,一支兵起,西北一聲炮響,一支兵起。藍夷見四面兵起,驚得魂飛魄散,亂竄逃走。伊陟、巫咸在朝中聞藍夷來侵,大喊道:「蠢物你來送死!」 傳令各門合兵擊殺。那四面逃竄的,被斬首數百人,生擒數百人,直喊殺到天明,追趕三十裡而回。巫鹹曰:「藍夷無禮,侵犯中華。今幸彼軍敗衄,我師得勝,當乘勢往征,以正不義之罪。庶四夷驚畏,不敢窺伺我中原也。」 伊陟曰:「巫鹹之言是也。」 於是,仲丁遂命巫鹹親自率兵萬人,直薄藍夷地面。 藍夷大敗奔歸,前後喪了千眾,被傷者大半。聞得商王大兵又來壓境,驚惶無措,不敢出敵。其國有大臣名巴裡刺者,謂藍主曰:「聞商朝君臣皆仁人,都因我國無禮,彼方征討以責我不義之罪。今我王自認不是,遣人到貢,彼必休兵,不勞對敵也。」 藍主道:「爾便代我退他。」 巴裡刺乃單身奔出關來,到巫鹹軍前,口稱要見主帥。巫咸聞報,道他孤身一人,諒無叵測,遂喚進巴裡刺。巴裡刺俯伏宣言:「藍主今已悔過,並願朝貢納罪。」 巫鹹曰:「既知罪矣,殺之何益!但作速遣人來伏罪,吾君當宥汝。」 巴裡刺叩謝,上馬去了。巫鹹班師回朝。及鹹回,巴裡刺也齎幣至囂矣。巫咸奏知仲丁,發落藍使客館居住。次日,厚賜之而去。這正是: 仁人能好亦能惡,大義先聲勝檄書。 無敵不如初盛世,威名亦得遍穹廬。 自後四夷拱手臣服矣。仲丁在位十三年崩,弟外王立,十有五年而崩。弟河宜甲立,丁亥元祀。囂都常有河決之害,遂自囂遷都於相。凡在位七年崩,子祖乙立,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