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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回 馬周上章陳王道 魏征進疏法唐虞(1)


  後病勢未見減退,日漸沉重,自知不可起也,遂請太宗入寢榻囑之曰:「臣妾疾甚危殆,料不能起。但陛下宜保聖躬,以安天下。房玄齡事陛下已久,小心慎密。苟無大故,不可棄也。妾之家族,因緣以致祿位,非其才德可稱,是輩易致顛危,賴陛下保全之,慎勿與之權要。妾生無益於人,死後勿高丘壟而葬,勞費天下。但因山為墳,器用瓦木可也。更願陛下親君子,遠小人,納忠諫,辟邪佞;省作役,止遊畋,則妾死無恨矣。」

  又顧太子曰:「爾宜竭盡心力,以報陛下付託之重。」

  太子拜曰:「敢不遵娘娘之命!」

  後囑罷遂崩于長樂宮,年三十六歲。

  後長孫氏,河南洛陽人。隋右驍衛將軍晟之女。性仁孝儉素,好讀書。嘗與上從容商略古事,因而獻替,裨益弘多。撫視庶孽,逾於所生。妃嬪以下,無不愛戴。訓諸子,常以謙儉。為太子乳母以東宮器用少,請奏益之,後不許,曰:「太子患德不立,名不揚,何患無器用耶?」

  嘗彩古昔婦人得失事,為《女法》三十卷。皇后既崩,次日宮司以後所著集奏之。太宗覽之悲痛,以示近臣曰:「皇后此書,足以垂範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為無益之悲,但入宮不復聞規諫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懷耳。」

  乃遣黃門召玄齡,使複其位。上念後之死,無日不哀。群臣多勸之,不聽。冬十一月,詔葬皇后于昭陵,帝親為文,命有司刻石,稱「皇后節儉,遺言薄葬,不藏金玉。當使子孫奉以為法。」

  上與從臣登墳豎碑,四顧寥寥,徘徊不忍遽離。及黃昏,車駕始發獻陵,遲遲而回,至南衛日已黑矣。帝命從官侍宿南營。

  原來南衛乃將軍段志賢、宇文士及分統士眾。帝先遣宮官至二人衛所報知。士及聽知天子鑾駕來,即將出迎。志賢曰:「戎馬在外之時,軍門不敢夜開。足下只好安內莫出。」

  士及持疑間,使者叱之曰:「此有手敕在此,聖駕露宿於外,爾等不納之,明日天子見罪,將軍何所分剖耶?」

  志賢曰:「夜半不辨真偽。來日見天子自有定論。」

  即留使者在衛,至天明,與士及開軍門,詣天子前謝罪。」

  太宗曰:「公乃能嚴軍令,真將軍也。朕將賞之不暇,何罪之有?」

  乃勞而遣之。上車駕入宮,眾百官各朝見而退。上以後死,懷念不已,于苑中起立重觀以望昭陵。嘗引魏征同登,使視之。征熟視之曰:「臣昏眊不能見也。」

  上用手指示曰:「直望豎新碑處,後之陵也。」

  征曰:「臣以陛下望獻陵,則昏眊不見。若昭陵,臣固見之矣。」

  上感泣,為毀其觀。群臣以上為後之故,少有視朝,魏征率眾臣入宮諫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陛下且宜保重聖躬,以臨天下,庶慰萬民之望也。」

  上乃從其諫。

  次日設朝,仍與侍臣議論時政得失。忽治書侍御史權萬紀奏曰:「宣饒之地銀大發,陛下遣人彩之,歲可得數萬緡。」

  上曰:「朕貴為天子,所乏者,非財也。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與其得數百萬緡,何如得一賢才?卿為禦史之職,未嘗進一賢才,而專言銀利。昔堯、舜棄璧於山,投珠于穀;漢之桓、靈,乃聚錢為私藏。卿欲以桓、靈待我耶?」

  是日,罷黜萬紀官職,使還鄉里。

  貞觀十一年春正月,太宗將幸洛陽。車駕至顯仁宮,上以官吏闕少儲偫,皆被責。魏征諫曰:「陛下以闕儲偫,重責官吏。臣恐承風相效,異日民不聊生,殆非行幸之本意。昔隋煬帝諷郡縣獻食,視其豐儉,以為賞罰,故海內叛之。陛下所親見也。奈何效之乎?」

  上驚曰:「非公不聞此言!」

  因謂長孫無忌曰:「朕幼年過此,曾買飯而食,租舍而宿。今供煩如此,豈得猶嫌不足乎?」

  無忌曰:「陛下體此,足可止冗費也。」

  車駕至洛陽,與侍臣載舡泛積翠池游觀,顧謂侍臣曰:「煬帝作此宮以結怨於民。今悉為我有,正由宇文述、虞世基之徒,內為諂諛,外蔽聰明故也,可不戒哉!」

  侍臣以為然。

  秋七月,車駕未回長安。值大雨,連三日不止,平地水深四尺。自穀、洛溢入洛陽,蕩壞官寺、民居無數,溺死者六千餘人。侍臣奏知,上乃詔被水所毀宮室少加修整,恐勞百姓;命廢明德宮、玄圃院,以其村給與遭水民家。令百官上封事,極言過失。明日謂侍臣曰:「上封事者,皆言朕遊獵太過。今天下無事,武備不可忘。但與左、右獵于後苑,無一事煩民,夫亦何傷?」

  魏征曰:「先王惟恐不聞其過。苟其言無取,亦無所損,乃皆勞而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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