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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回 改封丹朱商均 作樂雕俎臣諫(2)


  夏禹聽了,點頭稱是。又看下去,只見對於百姓的農工亦有按時誥誡之語,叫作「收而場功,待乃畚梮。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其于司裡,速畦塍之就,而執男女之功。(結束場院的農活,備好土箕和扁擔,當營室之星見於中天時,營造工作就要開始。在大火星剛出現時,到司裡那兒去集合,趕快到田間去,男女各作各的事情。)

  夏禹看了,極口稱讚,說道:「小民知識短淺,不時加以指導,未有不日即偷情者,編成短句,使他們熟讀,亦是一法。」

  須臾,看完全文,便吩咐照行。

  剛要退朝,只見伯夷拿了他所擬定的禮制呈上來。夏禹接來一看,只見上面開著:第一條,是天子的祭禮。春中所用的祭器新制不少,具有圖說,繪到旁邊。一項是簠,一項是簋,一項是嶡俎,一項是雞彝,一項是龍勺,都是前代所無的。夏禹看了,非常歡喜,說道:「致孝鬼神之物,朕不厭其華。這幾種祭器,可謂華美了。但是朕意還要施以雕刻,方為盡美,現在僅用墨染其表,朱畫其裡,似乎還有點欠缺。」

  這時群臣列席者知道夏禹平日極儉的,現在忽然有這個表示,都非常詫異。皋陶首先諫道:「這個未免太侈靡了。從前先帝僅僅將祭器加漆,非但為美觀計,亦為經久起見。但是群臣諫阻的已經甚多,現在於加漆之外,還要加之以雕刻,恐怕不可以示後世呢!」

  皋陶說完,一時大小臣工起而諫止的足有十餘人。施黯獨說道:「這有什麼要緊呢?大概自奉與奉先是兩項事情。自奉宜薄,而奉先則不妨過厚。即如帝堯和先帝,都可謂盛德之君。論到帝堯,堂高三尺,士階三等,茅茨不剪,住的是白屋,穿的是大布鹿裘,吃的是糲飯、菜粥、藜霍之羹。用的是土簋、土甕,乘的是素車、朴馬,可謂儉之至矣!

  「但是他祭祀之服卻用冰蠶之絲做成,華貴美麗,稀世所無,豈不是奉先不妨過厚嗎?論到先帝,甑盆無華,飯乎土簋,啜乎土型,亦可謂儉之至了!但是他穿的祭服,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亦是華美無倫,豈不是奉先不妨過厚嗎?現在我王平日宮室極卑,衣服極惡,飲食極菲,儉德與二帝相暉映。為奉先起見,所用之祭器奢侈些,正見我王之孝敬,有什麼妨害呢?」

  大家給他這番話一說,倒也無可批駁,那提議竟就此通過。

  夏禹又提議道:「先帝在位,封弟象于有庳,而對於瞽叟未有尊號,以致民間有卑父之謗,朕甚惜之。朕先考崇伯治水九載,勞苦備嘗,不幸失敗,齎志九原。朕每一念及,摧折肝腸。今朕上承皇天眷佑,並荷二帝盛德之感,又獲諸臣僚翊助,得將此洪水平治。但是回念皆纘修先考之績,即治水方略,亦大半稟承先考平日之訓誨。朕成功而先考失敗,皆時、運、命三者為之耳。今朕忝膺大寶,而先考猶負屈未伸,朕清夜以思,真不可為子!不可為人!現在對於先考宜如何尊崇之處,汝等其細議之,加入天子祭禮之中。但如果於理未合,即行作罷,朕不敢以私恩而廢公議也。」

  皋陶道:「老臣思之,竊以為不可。先崇伯是曾奉先帝堯。先帝舜之命誅殛之人。假使先崇伯果然無罪,則二帝之誅殛為失刑;假使不免於罪,則今日之尊崇即不合。況且尊崇之法,不過爵位、名號而已。爵位、名號,是天下之公器,不是可以濫給人的。人子對於父母但能盡其孝養之誠,決不能加父母以名爵。如果加父母以名爵,則是人子尊而父母卑,名為尊父母,實則反輕父母了。先帝不尊瞽叟,不但是天下為公之心,亦是不敢輕父母之意,所以老臣以為不可。」

  皋陶說時,那張削瓜之面上頗露出一種肅殺之氣,大家望而生畏。夏禹忙道:「朕原說於理不可,即行作罷。現在既然士師以為不可,毋庸議吧。」

  輕玉站起來說道:「臣意不是如此。臣聞聖人之訓,母以子貴。母既可以子而貴,當然父亦可以因子而貴了。除非聖人之言不足為訓,否則父以子貴即不成問題。況且平心論之,子貴為天子,享天下之尊崇,而其父母猶是平民,反之良心,未免有點不安。先帝之不尊瞽叟,是否無暇議到此處,或者是瞽叟的不願意,或者別有苦衷,不得而知。

  「然而先帝所作的,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上之濱,莫非王臣』這四句詩,小臣無狀,誹謗先帝:竊以為總是錯的!試問瞽叟在不在率土之濱?是不是王臣?如是王臣,則詩句錯了,這個恐怕不能為先帝諱的呢!當時東方的野人曾有一種謠言,說道:「先帝在位的時候,每日視朝,瞽叟總是隨著臣工一體覲見。』

  「皋陶君當日身列朝班,想必知道這種謠言之不可信。但是何以有此謠言?就是為不尊瞽叟之故。現在我王想追尊先崇伯,固然是不匱之孝恩,亦為要避免這種無謂之讕言。為人子者,固不可以封其父母,然而臣民推尊,總無不可。古人說:『愛其人者,愛其屋上之烏』,烏尚應推愛,而況及于天子之父呢!天子有功德于萬民,萬民因感戴天子,並感戴天子之父,尊以天子之名爵,是真所謂大公,豈是私情呢?如說先崇伯以罪為先帝所誅,無論當日所犯是公罪,非私罪,就使是私罪,而既已有人幹蠱,有人蓋愆,多做善事來贖罪,那麼其罪早已消滅,與先帝的失刑不失刑更無關係。假使有罪者總是有罪,雖有聖子幹蠱蓋愆,亦屬無益!那麼何以勸善?何以對得住孝子呢?」

  夏禹聽到此處,傷心之極,忍不住紛紛淚下。皋陶聽了,明知輕玉是一片強詞,然而看見夏禹如此情形,亦不忍再說。其餘群臣亦不敢再說。只有杜業站起來說道:「現在此事不必由我王主張,由某等臣下連合萬民,共同追尊就是了。」

  夏禹忙道:「這個不可。這個不可。」

  既將道:「自古有『君行意,臣行制』之說,現在就由臣等議定手續,加入祀禮之中,請我王勿再干涉吧。」

  夏禹聽了,亦不再說。

  於是再將伯夷所擬的禮制看下去,看到喪禮中有兩條:「死于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無得而逾。」

  國哀立起說道:「從前洪水方盛,這種制度是權宜之計,不得已而為之。現在天下治平,再說短喪薄葬,恐于人心過不去吧!況且至親骨肉,最怕分離,人情所同,生死一理,應當歸葬祖墓,使之魂魄相依。俗語說:『狐死正丘首,仁也,不忘其本也。』今規定死於何處,即葬於何處,豈非使人忘本而不能盡孝嗎?」

  季寧道:「不然。孝的原則,生前是奉養,死後是祭祀,與墳墓無關。披髮祭於野,是夷狄之俗,不可為訓。從前神農氏葬茶陵,黃帝葬橋山,都是死在何處即葬在何處,並無葬必依祖墓之說。千山萬水,一定要搬柩回去,既然傷財,而且使死者之遺骸亦瀕於危殆而不安。孝之本原,似乎不在此!況且現在喪禮宗旨以儉為主,如要搬柩回去,勢必用堅美的材木,桐棺三寸,萬萬不可!那麼喪禮的根本一齊推翻了,如何使得呢?

  「古人說得好:「形魄複歸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可見得父母的形骸雖葬在他處,而父母魂氣仍可依著人子而行,何嫌於不能盡孝呢?至於制喪三日,並非短喪,乃是在父母初死,三日之中,諸事不作,專辦大事,以盡慎終之禮。三日之後,農者仍農,工者仍工,商者仍商,不以父母死而廢其所應做之事。有種制度,父母死了,限定幾日不出門,幾年不作事,甚且在父母墓前結廬居住,自以為孝,實則講不過去。

  「聖人制禮,須使其徹上徹下,無人不可行,方為允當。幾日不出門,幾年不作事,廬墓而居,在有貲財的人可以做得到,倘使靠力作以度日的,那麼怎樣呢?都是無禮不孝之人嗎?制喪三日,所謂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使徹上徹下,人人可行,如此而已。況且孝之為道,在於真心,不可偽託。外面裝得極像,而心中一無實際,何苦來呢?現在是尚忠時代,以誠實為主。與其定得過分,使大家不能遵行,而又不敢不遵行,弄得來全是虛偽騙人,還不如索性短喪,到也爽直!

  「從前有一位大聖人,他一個弟子問他道:「三年之喪未免太久,一年恐怕已夠了。』大聖人反問他道:『父母死了,你穿的是錦,吃的是稻,你中心安嗎?』那弟子答道:『安的。』大聖人道:「既然你心裡安,那麼你去短喪就是了。君子居喪,因為居處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所以不肯短喪的。現在你既然心中安,那麼你去短喪吧。』照此看來,這個弟子雖則不能為孝,尚不失為直。比到那苫塊昏迷,罪孽深重,一味飾詞騙人,而實則一無哀痛之心的人究竟好些!所以大聖人亦就許他短喪,就是這個意思。」

  國哀聽了,亦不言語。夏禹又看下去,只見寫著道:「祝餘鬻飯,九具,作葦茭而牆置翣,綢練設旐立凶門,用明器,有金革則殯而致事。」

  便問道:「怎樣叫明器?」

  季寧道:「就是尋常日用之物,如盂、盤、巾、櫛等,埋之於土中,亦是事死如事生之意。」

  夏禹聽了,亦不再說。時已不早,即便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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