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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回 黃蛇守共工台 共工流於幽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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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孔壬自從下得共工台之後,心想何處可逃呢,只有南方,或是一條生路。一則與驩兜有舊交,就使受他些冷眼,只要逃得性命,也顧不得其他了,二則兒子亦逃往南方,或者天假之緣,父子相遇,仍得同在一起。因此一想,決意向南而行。明猜到文命大隊一定在南方,但自以為自己的面貌無人認識,而且又改易服裝,更不至被人識破,所以他竟敢冒險大膽,向南而行。中途遇到大隊,他裝出休憩模樣,自以為可以避過了。 哪知天網恢恢,不容脫漏,被章商氏識破。擁到文命面前,說明情由。文命剛問到一句:「汝是孔壬之弟孔癸嗎?」 忽見庚辰從天而降,鴻濛氏從地而出,來到文命面前。文命便問二將道:「汝等捉拿孔壬怎樣了?」 庚辰道:「上當,上當!我們被那個賊子所欺。此山之中,何嘗有姓趙的人家?明明是那個賊子隨嘴亂造,累得我們好尋,真正可惡之極!」 文命一聽,便回頭拍案,罵那孔壬道:「那麼你就是孔壬了!身為大臣,犯了大罪,還想狡詐逃脫,真真不愛臉!現在可從實說來!」 孔壬至此料想無可再賴,然而還要狡辯,便說道:「崇伯在上,聽某孔壬一言。某剛才並非要狡詐圖逃脫,其間有個苦衷。某從前在帝摯時代曾任顯職,與令尊大人同事。後來又任共工之職四十餘年。現在雖則免職,仍是西方諸侯,朝廷大臣,應該有個體制。雖則有罪,不應加之以縲絏。适才幾位天使上臺之時聲勢洶洶,似欲將某囚系。某恐受辱,不得不詭辭避免。某不足惜,某受辱,就是辱朝廷,為尊重朝廷體制起見,這是某的苦衷,請求諒察!」 文命道:「既然如此,為什麼此刻易服而逃?」 孔壬道:「某並不逃,某剛才和幾位天使說過,大臣有罪,應該束身自投。現在某就是這個意思,朝廷天子,既然以某為有罪,某所以立刻起身,想親詣闕下去請罪。不然,某果要逃,應該往西往北,豈有反向此地上來的道理?即此一端,已可證明某的不是逃了。至於易服一層,某既犯罪,自然不配再著冠冕,應該易服,尤其是正當的。」 眾人聽了這番話,雖明知他是狡辯,然而亦不能不佩服他的利口。好在人既被逮,一切自有國法,也不必和他多說了。文命便吩咐從人再到共工台去將孔壬的妻子一併捕來。一面做了一篇奏章,叫蒼舒、尨降、伯奮、庭堅四個帶了五百個軍士,押解孔壬等前往帝都,聽候朝廷發落。自己率領大眾仍去治水不提。 且說蒼舒等四人押解孔壬等來到帝都。那時帝都仍在平陽了,因為山海之水既泄,孟門之山複開,平陽一帶已無水患。帝堯和太尉舜等商議,仍舊遷回平陽。一切從前的建築設備,雖則都已殘破,但是帝堯夙以崇儉為主,茅茨土階修理整茸,不到幾時,已勉強恢復舊觀了。 那時在廷諸臣因洪水漸平,正在竭力籌備善後之事。大司農于水退的地方親自相度土宜,招集從前在稷山教成的那班人員再往各處指導。又須籌備崇伯治水人員的糧餉扉屢。垂則製造一切器械,督率人員日夜不遑。大司徒則籌備如何敷教之事。皋陶則籌備刑法之事。太尉舜則總攬其成,大家都忙得不了。 這日,忽報崇伯有奏章,將孔壬拿到了。太尉舜奏知帝堯,發交士師審判。那時皋陶任職已曆多年,真個是平允公正,絲毫無枉無偏。百姓非常愛戴,可是給他上了一個「啞士師」的徽號。原來皋陶的啞病時愈時發,發的時候,往往幾個月不能言語。但是於他的審判獄訟毫不為累,因為他平允公正的名譽久著了。百性一見他的顏色,自然不忍欺他,犯案的自己自首,理屈的情願服罪,不必待他審問。就使有幾個刁狡不服的,只要牽出那只獬豸神羊來,舉角一觸,邪正立判。所以他做士師雖則病啞,亦不要緊。 那日,奉帝命審判孔壬。因為孔壬是大臣,開了一個特別法庭。太尉舜,大司農,大司徒及羲和四兄弟個個請到。皋陶坐在當中,其餘在旁邊觀審。將孔壬引到面前,皋陶問他道:「你是個朝廷大臣,既是知道體統的,應該將自己所犯的罪,一一從實供出來,免得受刑,你知道嗎?」 孔壬至此,知道罪無可逭,便將從前在帝摯時代,如何攬權納賄;後來帝摯病了,如何勾結相柳,為退步之計;到得帝堯即位以後,因為司衡羿羞辱了他,又如何與逄蒙定計,謀殺司衡羿;後來做了共工以後,又如何的瀆職執法,於中取利;那年帝堯要禪位於舜,又如何與驩兜合謀反抗,種種事實,都是有的。 皋陶又問他:「相柳吮吸人民脂膏,共有多少?你分到多少?」 孔壬道:「相柳殘害的人民不計其數。但我是個人,並五分潤。至於相柳的殘酷,我亦甚不以為然,不過其勢已成,我的力量不能制它,所以亦只好聽它。但是有一句話,相柳是個逆妖,就使我不去借助,它亦要殘害人民的。我的罪名,就是不應該想借它的力,覓一個地盤罷了。」 皋陶又問道:「那黃蛇在你台下,當然是你養的了?」 孔壬道:「黃蛇實在不是我養的。當初如何會得來助我,制伏相柳,那個理由,我到現在還沒有明白。自從它助了我之後,我才養它起來,這是實在情形。」 皋陶聽了,也不再駁詰。因為他大端都已承認,小節自可以不問了。於是吩咐,將孔壬帶下去。 皋陶向太尉舜道:「照這個供狀看來,孔壬身犯七個死罪:在帝摯時代攬權納賄,死罪一;勾結妖類,死罪二;為人臣而私覓地盤,死罪三;設謀殺害司衡羿,死罪四;在共工任上執法貪利,死罪五;與驩兜等合謀反抗朝廷,死罪六;縱使蛇妖相柳,荼毒生靈,至不可勝計,雖則說他亦不能制伏,然而追原禍首,總起於他,死罪七。既然犯到七個死罪,應該請太尉將孔壬立正典刑,以伸國法,而快人心!」 太尉舜聽了,極以為然。轉問大司農等意見如何。大司農等是從前保舉孔壬過的,到此刻頗覺懷慚,然而罪狀確鑿,實在該死,又無可轉回,回好連聲唯唯。皋陶道:「既然大家都無異議,就請太尉下令處決吧!」 太尉道:「孔壬照法應死,但究系是朝廷大臣,某未敢自專,還得奏請天子降旨,以昭慎重。」 眾人知道舜的事堯,如子之事父,謙恭恪慎,極盡臣道,名雖懾政,實則事事仍舊在那裡稟承,不敢自專的,所以聽了這話,亦無異議。 於是大家一齊到宮中來見帝堯。由皋陶將孔壬有七項死罪的原理一一奏明,請帝降詔正法,帝堯聽了,歎口氣道:「依朕看,赦了他吧,何必殺他呢?」 眾臣一聽,都覺駭然,皋陶尤其詫異。當下站起來爭道:「孔壬如此大罪極惡,如果赦免,何以伸國法呢?」 帝堯道:「孔壬固然不好,然亦是朕失德之所致。假使朕不失德,他何至敢於如此?可見其罪不全在孔壬了。赦了他吧!」 皋陶聽到這話,尤其氣憤,又抗聲爭道:「照帝這樣說起來,臣民有罪,都是天子之過。帝的寬德,固然是至矣,盡矣,無以加矣!但是不怕臣民因此而更加作惡嗎?法律這項事情,所以懲既往而警將來。往者不懲,則來者何以警?臣職任司法,對於此事,不敢奉詔。還請帝從速降旨,將孔壬正法為是!」 帝堯又歎道:「汝的執法不阿,朕極所欽佩!但是朕的赦孔壬,並不是私情,亦不是小仁。因為朕自即位以來,勞心一志的專在求賢、治水兩事,其他實未暇過問。孔壬所犯的罪與種種的罪因,大半皆在未為共工之前。朕既然用他為共工,則以前所犯的罪當然不再追究了。在共工任內的不道,朕既免其職,就算已經辦過,不必再辦。至於連合驩兜與朕違抗,在孔壬並無實跡。即有實跡,亦不過反對朕個人;並非有害于國,有害於民,朕何須與之計較呢?所以不如赦了他吧!」 皋陶聽了這話,一時竟想不出話來再爭,然而忿不可遏。正要想立起來辭職,太慰舜在旁看見這情形恐怕要弄僵,遂先立起來說道:「孔壬之罪,死有餘辜!照士師所定之案是萬萬不錯的。現在帝既然如此之寬仁,赦他一個不死吧,一點罪不辦,無以伸國法,無以正人心,恐怕流弊甚多,請帝再仔細酌量為幸!」 帝堯道:「那麼汝看怎樣?」 太尉道:「依臣的意見,流他出去吧。屏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正是待這種凶人的辦法。」 帝堯道:「流到何處去呢?」 太尉道:「幽州荒寒之地最宜。」 帝堯問皋陶道:「士師之意何如?」 皋陶道:「如此尚不害法,但是太便宜他了!」 於是決定,流共工於幽州,即日起解,並其妻妾同往監禁,不得自由。(原注:現在河北省密雲縣有共城,據說就是共工流放之地)後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孔壬的事情總算從此告終了。歷史上稱讚帝堯「其仁如天」。孔子稱堯,亦說:「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天之下善惡並包,堯之朝亦善惡兩者並列,到頭來惡貫滿盈還不肯輕於殺戮,真是「如天之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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