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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回 汪兆銘行刺被捕 孫洪伊請願未成(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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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本籍為士紳為人民;在他省即為官吏。前既受朝廷之錄用,後更邀鄉議之推崇,其程度豈反遜于泛泛之官吏乎?其次則以其有新智者為多,此種人才,朝廷近來亦常破格錄用,各部院各新政衙署,無不紛紛調用,委以重權,豈一旦置之國會中,即慮其程度之不足耶?故以議員概視為人民,因人民程度不及,而並謂議員程度不足者,吾儕 小人,不樂聞也!至各全體議員中,雖不無少數之濫竽,然憲政者多數取決之政治也。少數人程度不足,于事何傷?即如全國官吏又豈能人人稱職乎? 夫專制國之人才,專投身于官吏;立憲國之人才,則分佈於朝野。歐美各國,無不如此。若以專制國衡鑒人才之法,施之于立憲國,則所失多矣!且求智識程度之劃一者,為多數國民言之,其收效在於二十年後之教育;求智識程度之較高者,為少數國民言之,其發端在於現在之政治。謂中國亟宜擇民間之優秀者,許其參政。其多數之國民,一面普及之以教育,一陶熔之以政治,庶幾並行而不悖。若待人民程度之劃一,而始開國會,是無其時!然則吾國今日,惟其欲培養國民之程度,亦當速開國會也。 一曰資政院不能代國會之用也。夫資政院,為上下兩院之基礎,近於各國一院之制。然細察其性質,又與國會迥殊。君主不負責任為立憲齊擁戴元首之良法,而資政院與大臣有爭執時,則恭候聖裁。道仍以君主當責任之沖,而大臣逸出於責任以外,行政官不兼議員,亦立憲國之良法。而資政院議員,則有各部院司員,是仍為行政立法混合之機關。況總裁副總裁,較之議員品秩特崇,尤與行政部院之常屬無殊。夫國家頒一法令,立一機關,先視其組織之若何,許可權之若何,而後效力,因之而生差異。今資政院之組織與許可權皆不相融洽,既不利於人民,複不利於官吏! 竊恐開院後,將釀成朝野兩派之衝突,行政官吏無所適從,冰霜所兆,識者憂之!故朝廷既欲實行立憲,必自罷資政院而開國會始。按以上所陳各節,實與去年冬間所頒之諭旨,精神隱合,想在聖明洞鑒之中!抑某等更有請者,方今國中輿論混淆,多有不悉朝廷股殷圖治之苦衷,而懷觖望。或爭路爭礦,或拒借外款,或攻擊官僚,亦恒有走于狂熱昧於事實之弊。甚或主持輿論者,亦以偏激挑撥之慣技,邀譽於社會。 而社會靡然從風,而涵濡於澆滴之輿論中,而不能自拔。眾喙爭鳴,公理湮晦,不獨朝廷熒其聽視,即士大夫亦幾幾不敢與聞國事。危象至此,亦由於無國會以統一輿論、訓練輿論之故也。蓋專制國無人民參與政治之機關,故輿論散佈於社會。立憲國有之,故輿論匯歸於國會。輿論散佈於社會,故無統一無訓練,其是非淆亂宜也。輿論匯歸於國會,則主持輿論者,事事受法律之節制,有一定之軌線。是以定國家之大計,供政府之採納。 至如國會以外之人民,因有國會聳立于國中,有百千議員參與國政,有確定之責任內閣,彼自不能橫倡浮議,鼓動風波。觀各國當未立憲之時,輿論披猖。既立憲之後,民安,職守,即可知此會中之妙用。夫天下有道,庶人不議者,因盛世無可議之由。若國會既開,庶人亦可不議,因有議員代表庶人議政也。 吾國近來當道見國中民氣稍激,深恐開國會之後,人民據有機關,更難遏抑。此種謬見,恰與世界治理相反。夫英法兩國,前日人民要求立憲之時,革命大起,歲無寧日。日本人民當明治初年,亦屢次幾成革命。今日英法日本之人民,其皆各守法令,各盡職務。何也?國體己定,民心已安,亂機無由生耳。 倘吾國能步趨各國之成規,急以國會範圍民心,則國家安榮,翹起可待!萬一再因循不決,則民情日鬱,恐日後雖欲定立憲二字,收拾民心,已無及矣!某等觀近今來各省兵變民變之事,至十數起。天下騷然,遇事發難,雖一時暫歸於撲滅,終有鋌而走險之時!朝廷若無雷霆之舉動,以昭蘇薄海之生機,恐人心一去不復回,國運已傾而莫挽!大勢滔滔,何堪設想? 近來人民竊竊私議,課吾國歷代傾覆之危機,與世界各國滅亡之原因,吾國今日,皆已備具,恐國事從此已矣!某等驟聆之,痛恨此種不祥之言。而一轉念間,神魂又未免為所攪亂,覺前途一切之慘豫,時懸懸於夢寐中。故今日不得不妄陳聖聽,伏願我皇上念祖宗付託之重,體先帝求治之懷,祛屏浮言,從速頒佈國會之詔,以國家之安危,與四萬 萬共之!則某等冒犯忌諱,身膏斧鉞,亦所甘心!國家幸甚!宗祖幸甚! *** 監國覽過之後,也頗動容,因事情重大,隨批交會議政務處會議。 五月十八這一日,各大臣齊集會議政務處,先由軍機大臣那桐開言道:「今兒是議請願國會的事情,須將摺子請諸公一閱。眾人都應了一遍「是」。候了許久,卻並不見有摺子取出,一時慶王奕劻駕到,眾人迎著。奕劻一進門,就道:「我來遲了一步,你們會議得怎麼樣了?」 那桐道:「本該請諸公閱摺子,因王爺沒有到,未曾交出。」 奕劻即命將摺子交閱。傳閱未半,奕劻道:「我家裡有事,要先走一步。此事該如何辦理,且俟眾位議過了,再複奏吧!」 眾人都應了一遍「是」。奕劻才待動身,忽見一人越眾而出道:「王爺且慢,章京還有話告稟!」 奕劻住了腳瞧時,見這發言的乃是新派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的吳侍郎吳郁生,隨道:「侍郎有何見教?」 吳鬱生道:「立憲之舉,原是朝廷曠蕩洪恩,國會該早開,該遲開,上頭自有權衡,豈容臣民妄瀆?所以章京已把諭旨稿底擬就,呈請王爺示下」 說著,就靴統裡摸出張字兒來,奕劻也不用手來接,笑道:「大見很不錯,請交給肅王爺等斟酌就是。恕我家裡有事,不及領教了!」 說畢,頭也不回,向外去了。吳鬱生一個沒意思,兩頰上頓時覺得熱辣辣地,只得把稿底交給肅親王善耆。眾人見吳鬱生這麼沒眼色,不禁都暗暗好笑。當下善耆接來瞧時,見上寫著: 據都察院奏代遞諮議局議員孫洪伊等,並直省旗籍各代表等,呈請速開國會一折,披覽均悉。速開議院一事,上年十二月間,據直隸各省諮議局議員等聯名呈請,已經明白宣諭,俟九年預備完全,國民程度普及,必毅然降旨,定期召集。朝廷慎重圖維之意,無非願我臣民勿騖虛名而隳實效。本年複經憲政編查館奏派妥員分起前赴各省,按照籌備清單,認真考核,並飭各省將籌備事宜應需之示,詳加預算。本日複面詢各衙門行政大臣,詢謀僉同,皆奏稱按期次第籌備一切尚未完全等語。 朕仰承先朝付託之重,俯念臣民呼籲之殷,夙夜孜孜,深願憲政早一日成立,即早紓一日憂勞,亦何所靳於議院耶?惟思國家至重,憲政至繁,緩急先後之間,為治亂安危所系。論議院之地位,在憲法中只為參預立法之一機關耳。 其與議院相輔相成之事,何一不關重要,非盡漢院所能參預?而謂議院一開,即足竟全功而臻邦治,古今中外,亦無此理。況以我國幅員之廣,近今財政之艱,屢值地方偏災兼虞,匪徒滋事,皆于憲政前途,不無阻礙。而朝廷按期責效,並未嘗稍任鬆懈。宵旰急切圖治之心,當為薄海臣民所共諒! 本年九月即屆資政院開院之期,業已降旨選定議員,先期集會。如能上下一心,共圖治理,不惟立議院之基礎,兼以養議院之精神!朕贊述前謨,定以仍俟九年籌備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議院。爾等忠愛之心,朕所深悉,惟茲事體大,宜有秩序,宣諭甚明,毋得再行淒請! 茲特通行諭令知之。欽此。 *** 欲知善耆瞧過之後,有何話道,且聽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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