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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回 蔔式輸財結主知 張湯言利亂國政


  話說武帝當即位之初,承文景之恭儉,國家安寧,百姓富足。府庫錢財,久存不用,至於錢串爛斷;積谷過多,倉不能容,往往露積腐敗,至不可食。民間平常不遭水旱,家家豐衣足食,為官吏者,若無他故,終身不更,至將官名為其姓號。

  人人皆知自重,不肯輕易犯法,真是清平世界。及至武帝即位,招撫東甌,征討閩越,江淮一帶人民,不免勞費。唐蒙、司馬相如奉使通道西南夷,置犍為郡,驅遣巴蜀人民數萬人,鑿山開路,死亡無數,巴蜀為之疲敝。彭吳受命安撫濊貊,設滄海郡,所用人夫同於西南夷,燕齊之間,皆受其擾。及王恢設謀,誘單于入馬邑,於是匈奴遂絕和親,侵擾邊地,兵連不解。武帝大發士卒,遣將出師,征討頻年,中外騷動。後衛青取河南地,設置朔方,興工十余萬人,前往修築城堡,使各地轉運糧餉以供其食,費至數十萬萬,府庫為之一空。武帝乃募人民能獻奴婢入官者,免其終身力役。

  元光六年,衛青等四將軍,率兵十余萬攻胡,戰勝而歸,士卒應受賞賜,共費黃金二十余萬斤,人馬死者十余萬,輜重糧食之費尚不在內。大司農奏稱宮中藏錢及所入賦稅,不足以供軍費。武帝命有司會議,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罪。於是設置賞官名曰武功爵,分為多級,每級值錢十七萬,共值三十余萬金。民買武功爵至第五級者,名為官首,得試補吏,儘先任用;其有罪者,得計所買之爵減二等,由此仕途混雜。至元狩二年,霍去病兩出擊胡大捷,其秋匈奴渾邪王率眾來降,是年所費賞賜及其他用度凡百餘萬萬。

  武帝為伐匈奴多養馬,馬之在長安者數萬匹,而降胡數萬,皆仰食於官。宮中不足以供給,武帝乃減損禦膳,出內府私藏,以為彌補。元狩三年秋,山東大水,人民被災乏食。武帝命郡國盡發倉穀以為賑濟,又募富民出資借貸。無如災區過廣,尚難遍及,遂下詔移貧民于關以西及朔方、新秦中,共計七十余萬口。官給衣食數年,借與產業,使之謀生,派遣使者分路監護,費以億計,國用由此大竭。

  當日朝廷費用既乏,小民又複窮困,惟有一種富商大賈,居積財物,乘時射利,貴賣賤買,以此致富。更有以鑄鐵、煮鹽為業者,獲利愈厚,家產動至數萬金,卻並不肯稍破慳囊,以濟公家之急。此時獨有一人,行事卻與眾人大異。此人姓蔔名式,乃河南人。自少以耕田牧畜為業,與其幼弟同居。及弟年已壯,蔔式盡將田宅財物讓與其弟,自己單取羊百餘頭,入山牧養。過了十餘年,所養之羊,多至千餘頭,於是自己置買田宅,成為富人。誰知其弟竟將所有田宅,花費一空。蔔式又將自己產業分與其弟,如此者已有數次。元光五年,公孫弘既為丞相,卜式見武帝一意伐胡,便想趁此出頭,乃詣闕上書,自願捐出家財一半以助邊用。

  武帝見書,遂遣使問卜式道:「汝意欲為官乎?」

  蔔式答道:「臣自少牧羊,不習仕宦,不願為官。」

  使者又問道:「汝家豈有冤枉之事,欲來剖白乎?」

  蔔式答道:「臣一生與人無爭,邑人貧者以錢借之,不善者教之,所居之處,人皆從式,式何故被冤。」

  使者道:「既然如此,汝捐錢助邊,意中何欲?」

  蔔式道:「天子方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有財者宜捐助,如此則匈奴可滅,此外並無他意。」

  使者回報武帝,武帝聞言,心中甚奇其人,因將此事告知丞相公孫弘,公孫弘對道:「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信以為實。恐致亂法,願陛下勿許。」

  武帝聞言,遂置蔔式不理。

  卜式在闕下等候許久,見武帝並不批答,仍自歸家耕田牧畜。

  到了元光三年,山東貧民被水移徙,宮中不能盡給,此時公孫弘已死,蔔式乃捐錢二十萬,交與河南太守,以助移民之費。

  河南太守奏上富人捐助貧民名簿,中有蔔式姓名,武帝見了,記起前事,因說道:「此人即是前次欲捐家財一半助邊者。」

  遂命賜蔔式外徭四百人。蔔式又盡數納還於官。於是武帝以為蔔式終是忠厚長者,乃召拜為中郎,賜爵左庶長,賞田十頃,佈告天下。意欲借此聳動富民,使之聞風報效。誰知一班富豪,愛財如命,更無一人肯學蔔式。武帝因此懷怒。張湯遂趁此時想盡種種辦法,來向武帝進說。

  原來張湯自從辦理淮南衡山之獄,窮究根本,株連多人,武帝甚以為能,愈加寵任。及公孫弘病死,武帝以御史大夫李蔡代為丞相,擢張湯為御史大夫,張湯既貴為三公,更欲顯己才幹。因見武帝方慮國用不足,偏是許多富商大賈,一毛不拔,真屬可恨,惟有令出重稅以困之。遂會合公卿上奏請算緡錢,凡商人從事借貸買賣貯積以取利者,雖無市籍,亦須各就自己資本,估計價值報官,每緡錢二千,應出一算。其以手工製造販賣者,每緡錢四千,應出一算,人民非為官吏及三老北邊騎士而蓄有軺車者,出錢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隻五丈以上一算,若有隱匿不報,或報告不實不盡者,發覺之後,罰令本人戍邊一年,沒收其貨物。有能出頭告發者,以其半賞給之。

  凡商人有市籍者,不得置買田產,犯者沒收田貨入官。武帝見奏,立即依議施行,因命楊可主管告發緡錢之事,號為告緡。

  張湯又想起冶鐵煮鹽,其利最厚,人民多由此致富,因獻議請將天下鹽鐵盡數收歸官中專賣,可得大宗收入。武帝依言辦理。但是鹽鐵專賣,其事繁瑣,非得熟悉情形之人不能勝任。

  武帝正在為難,旁有大農令鄭當時,舉薦二人:一人複姓東郭名咸陽,乃齊國之大鹽商;一人姓孔名僅,乃南陽之大鐵商,皆以所業致富。武帝遂拜二人為大農丞,分掌鹽鐵之事。二人既得拜官,遂奏請於各郡分置鐵官,鑄造鐵器;又募人給以費用,官置器具,使之煮鹽,定價發售。人民有敢私鑄鐵器及煮鹽者拿捕辦罪,沒收其物。武帝准奏,因命東郭咸陽、孔僅乘坐驛車,巡視各地鹽鐵情形,分置屬官。於是從前以鹽鐵起家之人皆得補授為吏,官吏之中,商人遂占多數。

  先是文帝始用半兩錢,又許人民鑄錢,於是官私所鑄之錢不可勝數。行用至四十餘年,錢多而輕,物少而貴。張湯又想設法更定幣制,使公家可獲利益。因查得禁苑之中,畜養白鹿無數,而少府多藏銀錫,遂入對武帝說道:「古者諸侯朝聘,皆有皮幣,又所用之錢,約分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通行半兩之錢,實重四銖,而好人往往偷磨錢背,竊取銅屑,以致錢輕物貴。且遠地用錢,未免煩費,請制皮幣、鑄白金以便用。」

  武帝許之,乃議定用白鹿皮方一尺,上繪五彩花紋,作為皮幣,價值四十萬錢,凡王侯宗室朝會,必用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雜和銀錫,鑄成白金三種:第一種重八兩,其式圓,上鑄龍形,價值三千;第二種重六兩,其式方,上鑄馬形,價值五百;第三種重四兩,其式橢圓,上鑄龜形,價值三百。又令將從前半兩錢,一律收回銷毀,另鑄三銖錢,禁止人民私鑄各種金錢,犯者處以死刑。此令既行,不過一年,人民犯法私鑄者不計其數。有司上言三銖錢過輕,容易假造,於是更鑄五銖錢,錢之周圍,皆有輪廓,使人民不得偷磨取屑。

  誰知私鑄並不減少,尤以楚地一帶為多。武帝忽然想起一人,便欲召拜為淮陽太守。未知武帝欲用何人,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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