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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中表兄設計愁絕霜閨 未婚夫潛逃冤消冰案(2)


  曹翁是在南中服賈的。帶著兒子同往,久久不曾回籍。外面沸沸揚揚,都說曹翁父子,業敗客死。張翁將玉始改字姚姓,玉姑卻戀戀舊聘,只是礙于父命,無從挽回。正在籌備奩具的時候,忽聞曹子來謁。料定老父必有異謀,暗中令婢子打聽,才知張翁要焚斃曹子,將女嫁姚。

  玉姑這時顧不得羞恥,避不得嫌疑,逞向曹子房中談話,說道:「妾已許君為婦,非私奔可比。今父將妾別字,你之來將有所不利,故不得不冒險而來,同你商量偕遁。」

  曹子道:「兩人遠行,費用在那裡有呢?」

  玉姑道:「這倒無慮,妾卻有點私蓄,即千里亦可敷衍的。」

  兩人便跨了雙衛出來,投奔到金姑家裡。那某僧正與金姑結不解緣,忽聞妹與未婚夫至,便隔戶告妹道:「妹速他往,毋累我。父必來搜索我所,我當替你遮瞞。」

  妹亦不俟啟門而去。

  張翁知一計不售,雙雙偕亡。這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事,心裡如何下得去!況且姚家喜期在邇,將來如何對付?料兩人行必不遠,連夜趕尋金姑。偏是某僧戀著不走,金姑聽見父親聲音,依然閉而不納。張翁情知有異,堅欲入室窮搜。金姑身顫面紅,連呼沒有。張翁尋見床後大櫃,即呼從人啟視。金姑張皇失措,期期不可。張翁道:「不管他,爾等抬回去便了。」

  大眾出了金始的門,回家打開木櫃,只叫得一聲阿呀!原來櫃裡蜷伏著死僧,緇衣黃鞋,毫無氣息。張翁急得手足麻木。還是從人獻計,說何不將借飾女,以玉姑暴卒訃姚呢?張翁深贊妙策,將僧屍取了出來,被著女衣,加著假髻,停在內室靈床上面,招眾僧前來誦經。剛剛敲過四鼓,忽見死者伸拳舒足,眾僧認做屍變,紛紛奪門逃避,某僧如夢方醒,不解身被婦服,姑且莫夜奔歸路,經賣漿莫史的門首,便欲求飲。莫史見是女子,疑系大家的逃妾。不料辨是某僧,莫叟即思聲張。僧願納衣自贖,只穿了一件莫叟敝衣而去,看看將要到寺,遇著寺鄰屠婦,當路小道。某僧又動邪思,向屠婦信口調謔,屠婦挈僧共返。屠人正醉後歸來,入室見僧,自然要祭起屠刀,請他成佛了。屠婦哀求得免,相將棄屍入並。

  賣漿的、屠豸的,清晨次第入市。喧傳井中發現僧屍,市人一哄圍觀,認得僧人所穿,是賣漿莫叟的衣服。裡正鳴官檢驗,認定莫叟是殺僧兇犯。莫叟堅不肯服,官命到家搜索,又發現女衣等件。正在疑慮,裡正又報張女走屍的事。官諭張翁來認衣飾,果然 一一符合。莫叟將夜間僧事入供,官皆駁為飾說,又認定莫叟是劫物棄屍兇犯。兩罪併發,都在莫叟身上,三拷六問,不怕莫叟不招。只為棄屍未有定所,是以案懸未結。

  縣令奉檄瓜代,照例移交後任。

  這後任便是交城知縣陳公。陳公卻是一員幹吏,交城都稱他陳青天。他與太原曹商,本系故友,且有托孤的舊約。所以曹子帶了玉姑,便在陳公處住下。陳公委曹書記,將玉姑留伴夫人。曹子萍泊絮飄,有了歸宿,往往偷閒出外,沽飲酒家。

  那肆主人,亦屬太原同鄉,杯勺交情,能傾肝鬲。醉後微露殺人情事,曹急亂以他語。此次隨陳至任,原想借陳公的介紹,與張翁消釋前嫌。那知到任最棘手的一案,便是關係孫翁。曹子反復研求,覺得莫叟年逾六旬,一夜中間,既要劫屍,又要殺人,深恐無此能力。且審其月日,正與潛逃的時間相同。曹子執著文卷,到房中來告玉姑。玉姑聽了,也難索解。只將文卷翻了又翻,讀了又讀,驀然對曹子道:「這必是我父托言我死,以誑姚氏,暗中賄僧,飾以女服,偽作死人。中夜詐稱走屍,縱僧逃逸。但殺僧的那人呢,豈便是我父嗎?」

  曹亦恍然道:「卿言識不誤,惟殺僧者非卿父,我已別有所得了。卿弗多慮,這事不難破案了。」

  乃將前後情形,告之陳公。陳即傳張詢狀,張仍不改前供。問女何病?曰:「暴病。」

  問走屍何所?曰:「當問莫。」

  陳公囅然道:「女屍無須問莫,我還你一女何如?」

  遂令請曹孺人出,拜認其父,且對張道:「事已大白,爹爹宜早自承,毋徒自苦了?」

  張翁大為驚愕,只得盡吐其實。陳公牒交城提屠,一鞫即服,於是罪屠而釋莫。一場疑案,冰消瓦解,太原也稱陳公為青天。陳公據案定讞,還發出一首判詞道:

  誰家無女婿,勢利起于文人。到處有姣娘,淫惡莫如和尚。

  張某女經受聘,應待宜家。曹某子已遄歸,何堪毀約?乃始則蔦蘿別締,繼將竹木同焚。張某禍魁,實難曲貸。幸張女玉姑,既工幹蠱,願附乘龍。雖非綠綺之奔,幾類紅銷之盜。張某力圖弋獲,計在窮搜。方疑韞櫝而藏,不惜輿屍而返。褊衫大袖,誰聯鶖禿之姻緣?鬢影衣香,借作鸞驂之色相。孰意諜蘇絳市,人散緇衣。自慚巾幗之客,仍入袈裟之座。在該僧叩門索飲,猶可諱優孟衣冠。瞰室尋歡,已先負梵王瓶缽。刀光血影,孽海情天。死縱非辜,色誠近殺。惟莫叟年將就木,冤等覆盆。

  只因一念之貪,幾受終身之累。著張某量為撫恤,俾免飄零,屠人某雖屬懲奸,還應抵罪。已定擬通詳在案,嗚呼!幻中出幻。有如許蔓引株,連生者俱生,願勉作冰清玉潔。此判。

  ***

  這判詞流傳出來,又說陳公是循吏文苑,合為一手的。這幾樁嘉慶間的奇案,大半是為著「財色」兩字。還有幾樁風流韻事,又都別開生面。這年是嘉慶十二年。浙江巡撫,奏請儒臣重晏鹿鳴。知道是原任侍講梁同書,他前一年還有重諧花燭的事。正是:新寵分頒看黻佩,舊盟偕老證笄珈。

  欲知後事,且聽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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