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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回 茅焦解衣諫秦王 李牧堅壁卻桓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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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秦大夫陳忠死後,相繼而諫者不止,秦王輒戮之,陳屍闕下,前後凡誅殺二十七人,屍積成堆。時齊王建來朝于秦,趙悼襄王亦至,相與置酒咸陽宮甚歡,及見闕下死屍,問其故,莫不歎息私議秦王之不孝也。時有滄州人茅焦,適遊咸陽,寓旅店,同舍偶言及此事,焦憤然曰:「子而囚母,天地反覆矣。」 使主人具湯水:「吾將沐浴,明早叩閽入諫秦王。」 同舍笑曰:「彼二十七人者,皆王平日親信之臣,尚且言而不聽,死不旋踵,豈少汝一布衣耶?」 茅焦曰:「諫者自二十七人而止,則秦王遂不聽矣;若二十七人而不止,王之聽不聽,未可知也。」 同舍皆笑其愚。次早五鼓,向主人索飯飽食。主人牽衣止之,茅焦絕衣而去。同寓者度其必死,相與剖分其衣囊。 茅焦來至闕下,伏屍大呼曰:「臣齊客茅焦,願上諫大王!」 秦王使內侍出問曰:「客所諫者何事?得無涉王太后語耶?」 茅焦曰:「臣正為此而來。」 內侍還報曰:「客果為太后事來諫也。」 秦王曰:「汝可指闕下積屍告之。」 內侍謂茅焦曰:「客不見闕下死人累累耶?何不畏死若是!」 茅焦曰:「臣聞天有二十八宿,降生於地,則為正人。今死者已有二十七人矣,尚缺其一,臣所以來者,欲滿其數耳。古聖賢誰人不死,臣又何畏哉?」 內侍複還報。秦王大怒曰:「狂夫故犯吾禁!」 顧左右:「炊鑊湯於庭,當生煮之。彼安得全屍闕下,為二十七人滿數乎?」 於是秦王按劍而坐,龍眉倒豎,口中沫出,怒氣勃勃不可遏,連呼:「召狂夫來就烹!」 內侍往召茅焦,茅焦故意踽踽作細步,不肯急趨。內侍促之速行,茅焦曰:「我見王即死矣!緩吾須臾何害?」 內侍憐之,乃扶掖而前。 茅焦至階下,再拜叩頭奏曰:「臣聞之:『有生者不諱其死,有國者不諱其亡;諱亡者不可以得存,諱死者不可以得生。』夫死生存亡之計,明主之所究心也。不審大王欲聞之否?」 秦王色稍降,問曰:「汝有何計,可試言之?」 茅焦對曰:「夫忠臣不進阿順之言,明主不蹈狂悖之行。主有悖行而臣不言,是臣負其君也;臣有忠言而君不聽,是君負其臣也。大王有逆天之悖行,而大王不自知,微臣有逆耳之忠言,而大王又不欲聞,臣恐秦國從此危矣。」 秦王悚然良久,色愈降,乃曰:「子所言何事?寡人願聞之。」 茅焦曰:「大王今日不以天下為事乎?」 秦王曰:「然。」 茅焦曰:「今天下之所以尊秦者,非獨威力使然;亦以大王為天下之雄主,忠臣烈士,畢集秦庭故也。」 今大王車裂假父,有不仁之心;囊撲兩弟,有不友之名;遷母于椷陽宮,有不孝之行;誅戮諫士,陳屍闕下,有桀紂之治。夫以天下為事,而所行如此,何以服天下乎?昔舜事母盡道,升庸為帝;桀殺龍逢,紂戮比干,天下叛之。臣自知必死,第恐臣死之後,更無有繼二十八人之後,而複以言進者。怨謗日騰,忠謀結舌,中外離心,諸侯將叛,惜哉,秦之帝業垂成,而敗之自大王也。臣言已畢,請就烹!」 乃起立解衣趨鑊,秦王急走下殿,左手扶住茅焦,右手麾左右曰:「去湯鑊!」 茅焦曰:「大王已懸榜拒諫,不烹臣,無以立信。」 秦王覆命左右收起榜文。又命內侍與茅焦穿衣,延之坐,謝曰:「前諫者,但數寡人之罪,未嘗明悉存亡之計。天使先生開寡人之茅塞,寡人敢不敬聽!」 茅焦再拜進曰:「大王既俯聽臣言,請速備駕,往迎太后;闕下死屍,皆忠臣骨血,乞賜收葬!」 秦王即命司裡,收取二十七人之屍,各具棺槨,同葬于龍首山,表曰會忠墓。是日秦王親自發駕,往迎太后,即令茅焦禦車,望雍州進發。 南屏先生讀史詩雲: 二十七人屍累累,解衣趨鑊有茅焦。 命中不死終須活,落得忠名萬古標。 車駕將至椷陽宮,先令使者傳報,秦王膝行而前,見了太后,叩頭大哭,太后亦垂淚不已。秦王引茅焦謁見太后,指曰:「此吾之潁考叔也。」 是晚,秦王就在椷陽宮歇宿。次日,請太后登輦前行,秦王后隨,千乘萬騎,簇擁如雲,路觀者無不稱頌秦王之孝。回至咸陽,置酒甘泉宮中,母子歡飲。太后別置酒以宴茅焦,謝曰:「使吾母子複得相會,皆茅君之力也。」 秦王乃拜茅焦為太傅,爵上卿。又恐不韋複與宮闈相通,遣出都城,往河南本國居住。列國聞文信侯就國,各遣使問安,爭欲請之,處以相位,使者絡繹于道。秦王恐其用於他國,為秦之害,乃手書一緘,以賜不韋。略曰: 君何功于秦,而封戶十萬?君何親于秦,而號稱尚父?秦之施於君者厚矣!嫪毐之逆,由君始之,寡人不忍加誅,聽君就國。君不自悔禍,又與諸侯使者交通①,非寡人所以寬君之意也。其與家屬徒居蜀郡,以郫之一城,為君終老。 呂不韋接書讀訖,怒曰:「吾破家扶立先王,功孰與我?太后先事我而得孕,王我所出也,親孰與我?王何相負之甚也!」 少頃,又歎曰:「吾以賈人子,陰謀人國,淫人之妻,殺人之君,災人之祀,皇天豈容我哉?今日死晚矣!」 遂置鴆於酒中,服之而死。門下客素受其恩者,相與盜載其屍,偷葬於北邙山下,與其妻合塚。今北邙道西有大塚,民間傳稱呂母塚,蓋賓客諱言不韋葬處也。 秦王聞不韋已死,求其屍不得,乃盡逐其賓客。因下令大索國中,凡他方遊客,不許留居咸陽,已仕者削其官,三日內皆要逐出境外,容留之家,一體治罪。有楚國上蔡人李斯,乃名賢荀卿之弟子,廣有學問,向游秦國,事呂不韋為舍人。不韋薦其才能于秦王,拜為客卿。今日逐客令下,李斯亦在逐中,已被司裡驅出咸陽城外。斯于途中寫就表章,托言機密事,使郵傳上之秦王。略曰: 臣聞太山②不讓土壤,故能成其高;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成其德。昔穆公之霸也,西取繇余於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羋豹公孫枝于晉;孝公用商鞅,以定秦國之法;惠王用張儀,以散六國之從;昭王用范睢,以獲兼併之謀。四君皆賴客以成其功,客亦何負于秦哉?大王必欲逐客,客將去秦而為敵國之用,求其效忠謀于秦者,不可得矣。 〔①交通:往來。 ②太山: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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