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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回 誅羋勝葉公定楚 滅夫差越王稱霸(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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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踐謂種蠡曰:「二子何不執而誅之?」 種蠡對曰:「人臣不敢加誅於君,願主公自命之!天誅當行,不可久稽。」 勾踐乃仗「步光」之劍,立於軍前,使人告吳王曰:「世無萬歲之君,總之一死,何必使吾師加刃于王耶?」 夫差乃太息①數聲,四顧而望,泣曰:「吾殺忠臣子胥、公孫聖,今自殺晚矣!」 謂左右曰:「使死者有知,無面目見子胥、公孫聖於地下,必重羅②三幅,以掩吾面!」 言罷,拔佩劍自刎。王孫駱解衣以覆吳王之屍,即以組帶自縊於傍。勾踐命以侯禮葬于陽山,使軍士每人負土一蔂,須臾,遂成大塚。流其三子于龍尾山,後人名其裡為吳山裡。詩人張羽有詩歎曰: 荒台獨上故城西,輦路淒諒草木悲。 廢墓已無金虎臥,壞牆時有夜烏啼。 采香徑斷來麋鹿,響屟③廊空變黍離。 欲吊伍員何處所?淡煙斜月不堪題! 楊誠齋《蘇台吊古》詩雲: 插天四塔雲中出,隔水諸峰雪後新。 道是遠瞻三百里,如何不見六千人? 胡曾先生泳史詩雲: 吳王恃霸逞雄才,貪向姑蘇醉綠醅①。 不覺錢塘江上月,一宵西送越兵來。 元人薩都刺詩雲: 閶門揚柳自春風,水殿幽花泣露紅。 飛絮年年滿城郭,行人不見館娃宮。 唐人陸龜蒙詠西施雲: 半夜娃宮作戰場,血腥猶雜宴時香。 西施不及燒殘蠟,猶為君王泣數行。 再說越王入姑蘇城,據吳王之宮,百官稱賀。伯嚭亦在其列,恃其舊日周旋之恩,面有德色。勾踐謂曰:「子,吳太宰也,寡人敢相屈乎?汝君在陽山,何不從之?」 伯嚭慚而退。勾踐使力士執而殺之,滅其家,曰:「吾以報子胥之忠也!」 勾踐撫定吳民,乃以兵北渡江淮,與齊、晉、宋、魯諸侯,會于舒州,使人致貢于周。 時周敬王已崩,太子名仁嗣位,是為元王。元王使人賜勾踐袞冕、圭璧、彤弓、弧矢,命為東方之伯。勾踐受命,諸侯悉遣人致賀。其時楚滅陳國,懼越兵威,亦遣使修聘。勾踐割淮上之地以與楚;割泗水之東,地方百里以與魯;以吳所侵宋地歸宋,諸侯悅服,尊越為霸。越王還吳國,遣人築賀台於會稽,以蓋昔日被棲之恥。置酒吳宮文台之上,與群臣為樂,命樂工作《伐吳》之曲,樂師引琴而鼓之。其詞曰: 吾王神武蓄兵威,欲誅無道當何時?大夫種、蠡前致詞:吳殺忠臣伍子胥,今不伐吳又何須?良臣集謀迎天禧,一戰開疆千里餘。恢恢功業勒常彝①,賞無所吝罰不違。君臣同樂酒盈巵。 臺上群臣大悅而笑,惟勾踐面無喜色。範蠡私歎曰:「越王不欲功歸臣下,疑忌之端已見矣!」 次日,入辭越王曰:「臣聞『主辱臣死。』向者,大王辱于會稽,臣所以不死者,欲隱忍成越之功也。今吳已滅矣,大王倘免臣會稽之誅,願乞骸骨,老於江湖。」 越王惻然,泣下沾衣,言曰:「寡人賴子之力,以有今日,方思圖報,奈何棄寡人而去乎?留則與子共國,去則妻子為戮!」 蠡曰:「臣則宜死,妻子何罪?死生惟王,臣不顧矣。」 是夜,乘扁舟出齊女門,涉三江,入五湖。至今齊門外有地名蠡口,即範蠡涉三江之道也。次日,越王使人召範蠡,蠡已行矣,越王愀然變色,謂文種曰:「蠡可追乎?」 文種曰:「蠡有鬼神不測之機,不可追也。」 種既出,有人持書一封投之。種啟視,乃範蠡親筆。其書曰: 子不記吳王之言乎?「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 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忍辱妒功;可與共患能,不可與共安樂。子今不去,禍必不免! 文種看罷,欲召送書之人,已不知何往矣。種怏怏不樂,然猶未深信其言,歎曰:「少伯何慮之過手?」 過數日,勾踐班師回越,攜西施以歸。越夫人潛使人引出,負以大石,沉于江中,曰:「此亡國之物,留之何為?」 後人不知其事,訛傳範蠡載入五湖,遂有「載去西施豈無意?恐留傾國誤君王」之句。按範蠡扁舟獨往,妻子且棄之,況吳宮寵妃,何敢私載乎?又有言範蠡恐越王複迷其色,乃以計沉之于江,此亦謬也。羅隱有詩辯西施之冤雲: 家國興亡自有時,時人何苦咎西施! 西施若解亡吳國,越國亡來又是誰? 〔①太息:歎息。 ②羅:絲織物。 ③屟:鞋。 ①醅:酒。 ①彝:青銅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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